二(第3/3頁)

“……在那天的晚宴快要結束的時候,王爾德已經喝下了不少由斯托達特提供的上好葡萄酒,他低聲向我講述了一個異常怪誕恐怖的故事,以至於我不得不暫時離席。這個故事與幾年前十一名礦工在一個叫洛寧福克的采礦營地被熊殺害和吞吃有關,據稱那是一頭碩大的灰熊。事情的細節是如此的恐怖和令人憎惡,以至於我目前還無法用文字將其記錄下來。不過它在我的頭腦裏留下了不可磨滅的深刻印象,而且我可以預見它將伴隨我的余生,直到我入了土為止。”

他暫停下來,深呼吸一下,“現在你知道了。十一具被一頭灰熊吃掉血肉的屍體,仍然還在洛寧福克。”

“洛寧福克?你是說美國科羅拉多州那個奢華的滑雪場嗎?”

“正是那裏。它已重獲新生,成為一座銀裝素裹的新興城鎮。”

“那件事是什麽時候發生的?”

“王爾德是1881年去的。所以熊吃人的時間,很可能發生在19世紀70年代。”

她搖著頭說:“這對我的論文有什麽幫助呢?”

“接近一打的被熊吃掉的人類骨骼殘骸,這對你沒有幫助?他們當然能表現出喪命瞬間嚴重受損的跡象——牙印、爪印、撕咬、啃噬、刮擦、擔憂。”布魯姆以一種饒有興味的語氣說出這一連串的詞語。

“可我研究的是法醫犯罪學,而不是與熊有關的法醫學。”

“話雖這麽講,可是通過你自己從事過的研究,你一定知道,即使不是大多數,但許多謀殺案受害者的骨骼殘骸都有動物損傷的痕跡。你真應該看看我們這裏與之有關的諸多档案。實際上,真的很難分辨動物或殺人兇手留下的印記之間有什麽區別。在我的記憶中,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做過對於這類喪命瞬間骨骼損傷的綜合性研究。這將成為法醫科學界原創的研究貢獻。”

對哦,克莉心裏想著,她對布魯姆的洞察力感到很吃驚。細想起來,這又是多麽好和多麽新穎的論文題材。

布魯姆繼續說道:“一定有一些可憐的礦工死去後是埋葬在歷史上著名的洛寧福克公墓裏的,對此我一直都深信不疑。”

“你看,這不問題來了嗎。我不能為了尋找被熊吃掉的受害者骸骨而去挖掘史上著名的公墓呀。”

布魯姆臉上展露出笑容來,“我親愛的克莉,我之所以跟你提到這一切,唯一原因就在於今天早上刊登在《泰晤士報》上的一篇小文章。難道你沒看到?”

“我沒看到。”

“從前的洛寧福克公墓裏的棺材,目前都堆疊存放在一間滑雪器材倉庫裏。我告訴你吧,為了繼續開發滑雪場,他們打算把公墓遷移到別處去。”他看著克莉,眨了眨眼,臉上的笑意更深了。


[1] 代表奴性十足、逆來順受的黑人奴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