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的金戒指

小鎮居民都有好記性,凡是住過小鎮的人都知道這一點。

我媽媽遇害時,很自然地,鎮上的人首先懷疑爸爸是兇手。可因為遲遲找不到真兇,案子也變成了懸案,一直沒有破,於是,爸爸只能背著黑鍋度過余生。

那年,我才十一歲,姐姐露西十四歲。我們的家住在小鎮的南端,那是一幢又臟又破的小木屋。

小時候,我們家徒四壁。一個火爐是我們家唯一取暖的東西。雖然它占據了屋子的大部分空間,但卻沒有讓我們的家變得更暖和。

爸爸的職業是油漆匠。即使在經濟危機到來的時候,他憑借著油漆手藝,仍可以養家糊口。可盡管如此,我們仍然時常掙紮在忍饑挨餓的邊緣。

爸爸在小鎮上的人緣不錯,尤其是和女人,他有許多紅顏知己。爸爸並不是一個英俊的男人,但我猜他一定有什麽吸引人的地方。爸爸個子很高,四肢纖細瘦長,腦袋卻大得不相稱——寬闊的額頭,尖尖的下巴,一頭濃密的棕色頭發,烏黑的眉毛卷曲著。在我小的時候,我很害怕他的眼睛,他那對從彎曲的眉毛下向外窺視的黑色小眼睛,常常讓我不寒而栗。

媽媽在我記事以前就死了。在我的記憶裏,媽媽只是一個模糊的影子。雖然爸爸和媽媽的結婚照被鑲在銀色鏡框裏,並擺放在收音機上,可是我很難把照片上那位苗條、漂亮的女子和我記憶中的媽媽聯系起來。我記憶中的媽媽比較胖,因為我清楚地記得,她的手指上戴著一枚金質婚戒,那細細的戒指幾乎嵌進她的指頭。

我記得媽媽被謀害的時候是在三月初,是大地回春、萬物復蘇的季節。

那天晚上,我和姐姐找到爸爸,請求他允許我們看電影。沒想到爸爸欣然同意了,因為以前爸爸總是說,不要把錢浪費在那種毫無意義的事情上。但那晚,爸爸比平時寬容了許多,我和姐姐一開口,他就答應了。他給了我們買票的錢,我和姐姐高高興興地去了。那部電影叫《英勇船長》,以至於之後的好長時間,我都不敢再看斯賓塞·崔西的電影。不過姐姐卻一點兒也不在乎。

大約在晚上九點五十,我和姐姐看完電影,從鎮中心步行大約一裏路回家。我清楚地記得那是個滿天星鬥的夜晚,天氣有些寒冷,南風迎面刮來,我和姐姐不得不每走幾步,便背過身去,用戴手套的雙手遮住臉,倒退著行走。

當我們轉過一個拐角,遠遠地看到自己家的時候,我和姐姐感覺到仿佛發生了什麽不尋常的事情。似乎有許多人在那裏圍觀,還有警察。

“難道是唐·金家出事了?”姐姐不住地猜測,“他一定又喝醉了吧?不應該啊,他妻子平常不報警的。”

而我的腦海裏則充滿了不祥的預感。那些圍觀的人群,嘈雜的聲音,一閃一閃的紅燈,都使我感到深深的恐懼。

當我們走近一點之後,我發現許多人站在我們家的門口。在微弱的星光下,人群中的每一個人都在注視著我和姐姐,我們開始快速朝家裏跑去。

我們跑到家門口時,鄰居們正在七手八腳地把我媽媽擡出來,送到救護車上。鄰居的胖太太一把將我摟住,把我的臉擋在她寬大、柔軟的胸前。

我聽見姐姐在尖叫,她試圖掙脫胖太太家的雙胞胎男孩兒,他們在阻止姐姐撲向媽媽——媽媽正被醫護人員擡走。

過了很久以後,我才知道當天晚上發生的事情。

當天晚上九點鐘的時候,鄰居的胖太太來我家借糖,準備做巧克力軟糖。她敲了幾下門,卻沒有人應答。胖太太推開了虛掩的門,卻意外地發現,媽媽正躺在臥室的門邊,已經斷了氣。當她明白過來是怎麽回事的時候,她的尖叫仿佛要讓屋頂都塌下來。幾分鐘後,當爸爸趕回家時,救護車已經到了,可一切都晚了。

警察把爸爸帶走,進行調查。不過爸爸拿出了所謂的“不在場證明”。他先去蓓蕾咖啡廳喝咖啡,後來又去阿福撞球場玩撞球,最後,他還去了艾利酒吧,和胖太太的丈夫一起喝了兩杯啤酒。每個地方都有目擊證人,證明爸爸並不在兇案現場。

但是,在這個晚上,爸爸仍然有許多機會可以回家下手。於是,小鎮上開始出現了許多非議。許多居民認為,那晚他之所以答應讓我們姐弟看電影,是為了支開我們,以便作案。但他們也沒有十足的證據。

當時,只有一個人認為爸爸是無罪的,他是一個新來的警察,但沒有多少人贊同他的看法。因為警方在驗屍的時候,發現媽媽的一只手被兇手砍掉了。媽媽的手一直沒有找到,誰也不知道它去了哪裏。而那位新來的警察認為:兇手一定是個性變態,是他殺死了媽媽,並砍掉了她的手,因為兇手一定有“戀手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