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神秘的賀卡(第5/12頁)

父親瞥了他一眼。

“我累了一天。”他照例為自己辯解,“今天的案子很難辦。當事人又是個難纏的女人。”他是個大律師,所以他的客戶都是大客戶。而大客戶通常都比較難伺候。

簡東平在餐桌前坐下,看著父親放下餐盤後又折返廚房,作為兒子,他本該搶著去端菜,但他偏偏不想這麽做。老頭太胖了,就讓他活動活動吧。

“你們打算把誰介紹給她?”等父親走出廚房時,他問道。

“你問這個幹什麽,這跟你有什麽關系?”父親把醬瓜和葡萄酒放在桌上,又轉身拿來了個小杯子。

“至少我們是朋友。”他道。

他知道這理由挺牽強。

父親終於慢吞吞地坐了下來,椅子響起一陣吱吱嘎嘎的聲音,“好吧,說給你聽也無妨,”父親道,“他是我一個客戶的兒子,在跨國公司當人事主管,今年32歲,曾經在美國留學。我跟他聊過幾次,人挺老實的,我和老林都覺得,他跟淩戈很合適。”

聽起來好像還不錯,“不過,爸,跨國公司內部的辦公室戀情是很普遍的,有很多還是見不得光的,所以我建議你們最好調查清楚再把他介紹給淩戈。”

父親給自己斟滿了酒,“這跟你沒什麽關系,你就別操心了。”他津津有味地抿了一口酒,“再說,即便這事不成功,那至少也是個機會。是一個讓她認識這個世界的機會。從這件事上,她至少應該能明白兩個道理,第一,世界上除了你,還有別的男人。第二,我跟老林永遠站在她那邊——James。”每次父親對他不滿的時候,都會喊他的英文名,“你知道什麽是普通人的幸福嗎?”

“中彩票?住大房子?”

“就是在合適的年齡幹合適的事!該念書的時候念書,該戀愛的時候戀愛,該結婚的時候結婚,該生孩子的時候生孩子,這才叫幸福!James,淩戈都26歲了,她認識你三年了。如果三年前,她認識的是別人,現在她可能已經結婚了!所以,你在浪費她的時間,也在剝奪她作為一個普通女孩應該得到的幸福。不管你怎麽想,我和老林打算糾正這個錯誤。”

說得我好像犯了什麽彌天大罪似的!他真有點不服氣。

他很想問問父親他老人家,為什麽他跟淩戈在一起就非得有個結果?為什麽他們非得是情侶?而且為什麽還非得現在就成為情侶?三十多歲的女人就注定嫁不出去了?再說人家談十幾年戀愛的人不也多的是嗎?

“是啊是啊,為什麽你們非得在一起呢?我都不用看你的臉,就知道你心裏在想什麽!”父親的確沒看他,他在看他面前的那盤豬舌,桌上還有一份今天的報紙,是萍姐放在那裏的,“我現在告訴你,”父親接著道,“你不一定非得跟她在一起。但是如果你對她沒什麽意思,就應該給她空間,讓她去找好的。再說,我們左看右看,也看不出,你這個人對她的生活有什麽幫助。你根本不關心她。”他擡起頭,用挑剔的目光上下打量兒子,“說白了,你就是個自私的混蛋。當然了,這是獨生子女的通病。”

父親對他挺刻薄。他想,我不跟你這有高血壓病的老頭吵,事實勝於雄辯。

“你說我不關心她。我告訴你,今天我不僅請她吃了早飯,晚上還去接她下班,還幫她把她媽的档案資料搬回到了小區門口,有整整一箱的档案……”

“她媽?”父親微微皺眉。

“對,她媽,她老公在2002年被殺了。”

父親沒露出意外的神情。

“啊!你早就知道了?!”他驚道,但他馬上就想到了答案,“明白了,把她介紹給我之前,你肯定查過她的背景。所以,林叔叔也知道她媽的事。”

父親沒有否認:“那個案子已經結了,小丫頭怎麽會想起查那個案子?”

“她是為了查她母親的档案,偶爾發現這個案子的。聽說她母親還是個名人?”

父親嘆了口氣。

“她當年還有個綽號叫‘中國之鷹’,因為她在全國自行車比賽中拿了冠軍,她上過報紙,接受過采訪,在八十年代初算是個風雲人物,就跟你們現在崇拜的那些歌星差不多。”

“那她怎麽會看上淩戈的老爸?”

“淩初國是她的鄰居,當年她有一陣子不太順利,她就是在那段時間結婚的。”

“讓我猜猜,後來她遇到了更好的人,更適合自己的人,於是,她就跟淩初國離了婚。而為了能順利嫁人,她把淩戈丟給了淩初國。所以換句話說,是她拋棄了他們父女。”

“也可以這麽說。不過他們沒鬧翻過。據我所知,他們離婚後還一直保持著某種關系。”

“你是指……”

父親點點頭。

“我太意外了。”他想到了警察局光榮榜裏的照片。那個刻板的、不苟言笑的男人,在離婚後一直跟他的前妻保持著性關系?這是真的嗎?可是什麽樣的女人,會幹出這樣的事?當初是她主動離開淩初國的,她是因為愛上了別人才提出離婚的,應該是這樣吧。既然如此,她為什麽要吃回頭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