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大白(第3/9頁)

“就在那個周日,我和老凡到格林豪宅拜訪時,我曾特意問艾達,向她詢問希蓓拉的德文水平。我有意用了一種特殊的方式提問,從她的回答中就可以得知她自己的德文水平,而她甚至用了最典型的德文語式。請你們注意,我當時就是想要她認為我在懷疑希蓓拉,這樣她才不會著急下手,一直等著我從紐奧良歸來。我很清楚,只要希蓓拉還在大西洋城,就能夠暫時躲避艾達的毒手。”

“我很想知道,”希茲忍不住插嘴道,“她當時人在馬克漢先生的辦公室,又如何殺得了雷克斯呢?”

“別著急,警官,還是讓我按照事情的先後順序來說吧。”萬斯繼續說道:

“第一個被殺害的是朱麗亞,因為她是大當家的。先解決掉她,艾達後面的行動才易於暢通無阻地進行。另一個方面,剛開始的時候,朱麗亞的死不僅為她的計劃開一個好頭,並且制造出了最吻合的故事框架,也為她謀殺自己創造了一個最理想的背景環境。顯而易見,艾達曾聽人說過契斯特的那把左輪手槍,在她偷得之後,就默默等待著首次槍殺的時機。十一月八日的晚上,作案的時機來了。當過了十一點半,人們都入睡了以後,她就來到朱麗亞的房門前,順利地進入了房間,很顯然,她當時就坐在朱麗亞的床邊,正編些鬼話來解釋她的這次來訪。她趁朱麗亞不備,從睡袍下抽出了手槍,一槍擊中了朱麗亞的心臟;隨後馬上回到自己的房間,開著燈,站在梳妝鏡前,右手握槍,斜頂著自己的左肩。她之所以要打開燈站在鏡子前,就是為了看清自己的槍口是否瞄準——這也就是兩聲槍響之間為什麽會隔了三分鐘的時間。最後她一狠心,扣下了扳機——”

“這怎麽可能!一個女孩會安排這種危險的苦肉計來成全自己安排的陰謀!”希茲表示出了自己的反對意,“這完全不符合常理。”

“但是警官,實際上艾達本來就不是什麽弱女子;你想想,這一系列的陰謀中,有什麽地方是合乎常理的呢?這也就是我為什麽會查閱她的家族史的原因。從她運用苦肉計以騙取他人信任這一想法來看,事情就很容易想通了。這樣做只存在一點點風險,甚至根本沒有什麽風險,那把左輪手槍已被契斯特改裝過了,只要輕扣扳機就能夠發射。她最擔心的反倒是只受了些輕傷。何況犯罪史上早已存在諸多自殘的案例。葛羅斯的記錄中就有許多個……”

他拿起放在桌上的《法官手冊》第一卷,翻到已做了標記的頁碼。

“請聽一聽下面的這段文字,警官。我翻譯出了大概的意思:‘自殘並不是什麽新鮮事。在這些人中,有的人只是為了假裝自己受到了致命武器的傷害,有的則為了勒索傷害賠償金。也正因為這樣,在一陣兒無關痛癢的群架之後,總會有人故意展示他那假裝受傷的地方。但最常上演這種自殘戲碼的人,一般都不會自殘到底,除非是那些虔誠之極的信徒或離群索居的獨行者……’不過,警官,你也應該不會對那些為了逃兵役而自殘的事件感到陌生。他們最常用的伎倆,就是轟掉自己的一根手指頭。”

萬斯合上了書本。

“而且你要注意,這個女孩一直生活在不幸而令人窒息的環境下,即使只得到一樣,她也沒有什麽損失。如果陰謀沒有得逞,她便會毫不吝惜地毀掉自己。相對自己渴求的東西,這種自殘的傷痛根本算不了什麽。女人在毀滅自己這件事情上,幾乎有著天生的能力。這只不過是艾達變態狀況的一部分而已。更確切地說,這種境況下的自殘行為,對於艾達來說,是一種追求完美的堅持……”

“但她的確是從背後開槍的呀!”希茲的樣子有點傻,“我的腦子都快炸了,誰聽說——”

“不要著急。”萬斯翻開《法官手冊》第二卷做了標記的地方。“我們還是以葛羅斯為例,他很早就聽過這類的案例——實際上,歐洲大陸也並不缺乏這類的例子。顯然艾達是在他的這些記錄中產生了從後背開槍自殘的想法。我從許多類似的記錄中選出了這樣一節:‘下面的兩個實際案例,證明人們也會被傷口經驗之談所蒙騙:在維也納,當著許多人的面,一個人從後腦開槍打死自己。要不是當時有這麽多的目擊證人,如果說這是自殺行為,根本沒人會信;此外,還有一名軍人從背後用步槍槍殺自己,他先固定好步槍,用腳踩在上面扣動扳機,即便從傷口來看,也知道這並不是自殺。’”

“那還有一點!”希茲挺直了身子,向萬斯揮著手裏的雪茄,“你對那把手槍如何解釋?聽到槍聲後,管家就進了艾達的房裏,他為何沒看到那把手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