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路易絲

亞當沖出公寓,我心裏覺得難過。只有興奮的孩子才能造成這種不經意的傷害。想到他要離開一個月,一波難過的情緒湧來,徹底洗刷了我裝病請假的愧疚。門在他身後關上的那一刻,我們的小公寓變得那麽大,那麽空虛,仿佛所有人都搬出去了,唯獨留下我一個。我不知道自己一個人要做什麽。我在公寓裏踱著步子轉悠,直到我無法再抵制酒瓶的誘惑。當我去拿開瓶器的時候,我看到了被我扔在抽屜裏的本子,阿黛爾給我的筆記本。我盯著它看了很久,才把它取出來。

在這個本子的內封上,角落裏高高地掛著一個名字,印得小心翼翼:羅伯特·多米尼克·霍伊爾。這些字比對頁上列出的指示更吸引我。“每隔一小時就掐一下自己,說:我醒著。”我暫時忽略了上面列出的要做的事情,只盯著那個陌生人的名字。我一直很喜歡帶手寫名字的書本,比如那些你在慈善商店裏買的書:它們曾經被作為禮物贈送他人,內頁潦草地寫著問候,寥寥數語背後隱藏著整個故事。這一本也不例外。這個男孩是誰?他現在還是阿黛爾和大衛的朋友嗎?在阿黛爾最初試圖幫助他的時候,他是不是也跟我一樣覺得這整件事很愚蠢?

我翻了頁,期待看到更多的指示,但後面卻只有潦草的文字。緊密而尖銳的圓珠筆字跡,沒有完全都寫在橫線上。我想,這是在記錄他的嘗試。我打開酒瓶,倒了一大杯酒,舒適地坐下來。我很好奇這個“時間膠囊”裏寫著怎樣的內容,好奇阿黛爾過去的片段,我開始閱讀:

要是我像個傻子一樣不停地掐自己,那麽我的胳膊就會有瘀青,護士們會覺得我又亂吃藥了(我真希望是這樣),但這能在這個鬼地方幫我標記時間。我數了兩天手指,看了兩天鐘,都快把自己掐死了,什麽也沒發生。阿黛爾說我得耐心點兒。她說的時候面帶微笑。我不擅長耐下性子。但我擅長逗她笑。真是多虧了阿黛爾。要是沒有她,這個充滿了不切實際的偽善的狗屁地方足以讓我無聊到投湖自盡。我都已經康復了,真不知道他們為什麽還把我送來這兒再次懲罰我。艾爾莎真該死。是免費的那就去吧。肯定是她說服醫生送走我,這樣我就不會把公寓弄得一團糟,她可以隨時隨地勾搭任何人。

阿黛爾是與眾不同的。我會嘗試這個鬼方法,只是因為她。那些夢境並沒有真正困擾我,有時候我還挺喜歡它們的,以一種扭曲的方式。它們讓我覺得我比在真實生活中更有存在感。有時候,那感覺就好像在水裏走。所有人都是沉悶無趣的。所有人都是可以預測的。所有人都一心只為自己。包括我。所以人們還在期待什麽呢?他們看到我生活在什麽鬼地方嗎?人們免不了卑鄙下流,就該被當作廢人對待。但阿黛爾不是這樣的人。阿黛爾由內而外都非常美麗。當然,現在我寫的東西她永遠看不到。我不想讓她嘲笑我。我也許幽默又聰明,但我知道我還瘦得皮包骨,滿臉粉刺,還帶著愚蠢的牙套。她不會懂的。她會認為我想得到她(我真不是)。我只是不喜歡大部分人。大部分人甚至對我來說是不存在的,在任何真實的形式上都不存在。但是我喜歡阿黛爾。我喜歡和她在一起。我和她在一起的時候很開心,我的皮膚也不再那麽發癢得渴望被注射麻醉品,得到快感。我們是朋友。我想我們可能是最好的朋友。我記不得上一次我有一個最好的朋友是什麽時候了。阿黛爾·拉瑟福德-坎貝爾是我第一個最好的朋友。這真的——很古怪——是一種特別好的感覺。

門鈴響的時候,我起身太急,幾乎撞倒了腳邊的酒瓶。我沖出客廳,筆記本隨即被拋諸腦後。是亞當,肯定是他。他改變了主意,到底還是不願意離開我一個月,哭鬧著踢打著,要求伊恩送他回家,回我這兒。他要母親,要媽咪,要他世界的中心。雖然他5點半離開時曾大聲嚷嚷,一只胳膊緊緊夾著帕丁頓熊,樣子過度興奮,但是我醉醺醺的頭腦深信不疑地認為,就是亞當回家了。所以當我打開門,我能做的只有困惑地幹瞪眼。

“哦,”我說,“是你。”

“嗨。”

不是亞當。是大衛。大衛出現在我家前門,倚著門框仿佛靠它支撐似的。我的眼睛望著他,內心卻在掙紮,不敢相信這是事實:大衛在這裏。

“你打電話說病了,我想我該來看看你。”他看起來很尷尬,但不知怎的,這讓他變得更好看了。我突然非常在意手中的這杯酒。見鬼,他究竟在這兒做什麽?他為什麽會來這裏?我為什麽沒有化妝?我為什麽頭發這麽亂?我為什麽像個傻子一樣要在意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