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天色漸漸昏暗下來,寒風吹動,樹枝搖擺;經歷了派對刺耳的喧鬧,反而覺得寒風給人以撫慰。開進我家車道時,雖然也看到路邊上停著一輛銀色跑車,但並沒多想;直到蕾切爾一聲尖叫,我才警覺起來。

“媽媽,瞧!我簡直不敢相信。Spyder1 !就在家門口!”

“蜘蛛2 ?”我哆嗦了一下。

“我說的是跑車,媽媽。這是有史以來最炫的幾款跑車之一。”

“炫?”

“就是酷的意思,媽媽。炫就是酷。”

我看了看;但我對車不太懂行,對青少年中流行的話語也不熟悉。

“瞧,媽媽,有個人要下車。”她伸長脖子,打了個口哨。

我咯咯咯地笑了起來;但見下車之人是尼克·勒瓊,笑聲戛然而止。我停下沃爾沃。

蕾切爾看了我一眼。“你認識這個人?”

“你也認識呀。他上周來過這裏。”

我下了車,理了理上衣。勒瓊靠著車身而站,身穿牛仔褲與黑色皮夾克,頭戴“酷炫鼓手”帽,帽檐拉得很低。我走過去,知道他的目光正從帽檐下射向我。“勒瓊探長,再次光臨寒舍,有何貴幹啊?”

“這是你女兒?”目光射向我身後。

我轉過身。蕾切爾正好奇地盯著他。“蕾切爾,這位是尼克·勒瓊。”

他掀起帽子。“簡直和媽媽一樣漂亮。”他伸出手去。

我看到蕾切爾臉紅了——盡管光線很暗。

“還沒回答我的問題,”我說。

“跟你說過我會找你的。”

“挑個周末?”

“特工沒有休息日,chér3 。”

“這話我同意。”

我裝出上下打量他的樣子。“請問,何事可為你效勞?”

“一起坐車出去一趟,希望你能賞光。”

蕾切爾吸了一口氣。

20分鐘後,我擠進了那輛Spyder,和蕾切爾貼身坐下。我換上了牛仔褲、工作靴和一件厚夾克。勒瓊繞社區轉了一圈,巡遊了那幾條主街——車子嚴重超速。蕾切爾不停問他些汽車方面的問題;看上去他還真的很樂意回答。我時刻注視著路面情況,時斷時續地聽他們說個不停。北岸這一帶,我們社區的警察抓超速者遠近聞名;因為他們常常潛伏在小街上,等待戰機,突然出擊。

謝天謝地,今天居然沒碰到一個警察。到了卡蒂家門口,蕾切爾滿面笑容下了車,並答應11點之前回家;要是需要去接,就會打我的手機。她隨即跑著進去,肯定會將自己的奇遇告訴卡蒂和其他人。接著勒瓊開上伊登斯高速公路,駛向市中心。

“你倒交了個朋友,”我說。

“她是個很可愛的孩子。”

“最棒的。”

“對小汽車還懂得挺多呢。”

“蕾切爾?”

“她知道這款車的型號、馬力、扭矩;甚至知道手動傳動沒有離合器。”

我朝下看了一下。果真如此,地板上沒有第三只踏板。

“現在是電腦控制了。”

我用手捋了一下頭發。我先前才該細心聽他們說話的。她是從哪裏知道那些東西的?她父親,還是其他人?比如說某個剛拿到駕照的小毛孩兒?我是否應該擔心?

“你想知道是誰教她的,是吧?”他知道我在想些什麽。“還有,她為此付出了什麽代價。”

我的手一下子落在膝上。這家夥對自己倒挺自信,也許他以為自己是上帝送給伸張正義群體的禮物——也是送給女人們的禮物。

他開著車小心穿過車流,沒有再說話。Spyder的座位比一般的車裏的低,我不太喜歡,但平衡性能確實很好,他的駕駛技術也沒得說。

“今年春天買的,”他說。“是我對自己工作20年的獎賞。”

我這才想起跑車是單身漢才會買的東西。除非這個人錢多得可以燒著玩。FBI特工不會這麽有錢;就算這麽有錢,也不會拿來炫耀。“你幹特工有20年了?”

“沒錯。”

“可你說自己來自卡真鄉野。”

“82年就在這兒了。”

他又不說話了。Spyder從容不迫地穿過車流。空氣清新,路燈閃耀。好幾個星期都沒有如此舒暢的感覺;要去哪兒已經無所謂了。

車到富勒頓,朝東駛去,到了林肯大道再向南行駛。這兒的街道建好以後,盡管曾經有大量的雅皮士4 居住於此,街容街貌依然如故,極少變化。

不過,或許添了些假煤氣燈和鍛鐵工藝品,也還保留了許多原來的餐館與會所。此處曾是布魯斯酒吧的聖地,有些酒吧至今依然在營業。可是,曾經伸出高於街道20英尺磚墻的那輛雪佛蘭汽車的前半身不見了,下面的布魯斯俱樂部也沒了蹤影,取而代之的是一家泰國餐館,門面單調乏味。

“我也很懷念這個俱樂部,”他看到我凝視的目光,說道。

我們在緊靠林肯大道的一家停車場下了車。雖然夏天才是芝加哥最好的季節,但人們要到1月才會減少外出;盡管天氣嚴寒,人行道還是擠滿了人。轉過街角,聽到一只薩克斯管在哀訴;原來是那個周一到周五都在密歇根林蔭道大橋上駐守的男人,他今晚來這兒掙外快了。勒瓊朝他的錢盒裏投了一張鈔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