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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也可能是後來有人進來過現場,搬動了烏瑪的屍體。但更大的可能性是,我沒有殺死烏瑪。那一刀重傷了她,但沒有殺死她。”

毛米在心裏說,但你把她留在了現場,她沒法找人幫忙,最後死了。

忍繼續道:“到底烏瑪是不是完全因為我而死,我不能肯定。但即使完全是因為我那一刀而死的,尹曼也有責任。他和烏瑪在一起十年,最後還是遺棄了她。而且,烏瑪在過去幾年,為尹曼做過無數數學計算,尹曼起碼有一半的論文都應該聯合署上烏瑪的名字。他不是你所想象的那個無辜的好人,他是個虛偽的混蛋!”

毛米流著眼淚說:“烏瑪真的好可憐。那麽愛的男人,一直利用了她。而唯一愛她的人,最後還是傷害她。可是,尹曼畢竟沒有在身體上傷害烏瑪,他不應該坐牢。”

忍冷笑著說:“什麽叫沒有在身體上傷害烏瑪?如果當時烏瑪還沒有死,尹曼只在我離開後不到十分鐘就去了烏瑪家,他多半也沒有救烏瑪,因為害怕被人發現他跟烏瑪的事情。”

“那麽那天,到底尹曼教授和你說了什麽?”

“尹曼告訴我,那天他回到家後,發現自己有文件夾忘帶,丟在了烏瑪家,於是開車回去。而他到那裏的時候,發現烏瑪就躺在客廳書桌附近,已經死了。書桌下面的一個抽屜打開了,烏瑪手裏還拿著一本相冊。他抽出來看了一下,發現是我和烏瑪的合影。當時尹曼就認定是我殺的烏瑪,因為烏瑪之前在和他吵架的時候告訴過他,我又回來找她了。他推斷是我發現了烏瑪和他之間的事情,一氣之下殺了烏瑪。烏瑪想給警察留一條線索,於是掙紮著拿出了相冊。尹曼本想報警,但覺得自己會陷入麻煩,於是沒有那麽做。”

“那相冊後來為什麽會在溪水裏?還有那些首飾盒呢?”

忍不理會毛米語氣中的諷刺,說:“尹曼告訴我,是他把現場偽裝成入室搶劫的。因為他覺得我是個難得的人才,他也覺得自己和烏瑪在這件事情上對不起我,因此想給我找條出路。所以他把書桌的抽屜弄亂,裝作被人翻過。然後把烏瑪的幾個首飾盒還有那本相冊拿走,丟在附近的溪水裏,首飾盒裏的飾品都被分散地扔在了別的地方。”

毛米睜大了眼睛,說:“原來尹曼是在幫你。那麽,忍,我們就更不能讓他留在監獄了,不然良心上怎麽能過得去呢?”

忍冷冷地說:“尹曼說的話,我一個字也不相信。”

“為什麽?”毛米氣憤地說。

“我不相信烏瑪受了那麽重的傷,如果還沒死,會急著去拿相冊。烏瑪是個非常冷靜的女人,她的第一反應肯定是求救。電話就在書桌旁邊沙發茶幾上。她只要撥911,兩三分鐘之後救護車就會到。”

“那尹曼教授有什麽必要騙你呢?”

“因為他想我去自首。”

“可是他既然看到現場,只要向警察說明,你一樣會被判罪啊。”

“警察憑什麽相信他,不相信我?被大陪審團起訴的人是他不是我。他現在還可以一口咬定自己和烏瑪上完床就走了,如果想證明是我殺了人,他就要對警察承認自己其實也在殺人現場。這麽大的賭注,他沒走到山窮水盡是不會下的。”

“但不管怎麽樣,他畢竟幫你偽造了入室搶劫現場,這總是為了你才做的。”

“我能想到的證據已經全部銷毀了。他那樣精明的人,不可能發現不了我已經細心處理過現場。至於弄亂客廳的抽屜,他完全是在陷害,而不是幫我。尹曼當然能想到,原本證據都已經銷毀,還有什麽必要偽造入室搶劫現場?這只會引起警方的懷疑。”

“或許只是你想多了。”毛米皺著眉毛說。

“如果尹曼是為了幫我,那本相冊有什麽必要離開客廳?不過是普通的合影。”

“這難道不是為了幫助你不被警方發現和烏瑪的關系嗎?”

“那麽重的鑲金相冊丟在離烏瑪房子不到五百米的小溪裏,警察怎麽可能不發現?他不是不想讓警方發現我和烏瑪的關系,而是想讓警方注意到我。”

毛米不以為然地說:“就算他想引起警方的注意,他畢竟沒有向警方報告你。”

忍不耐煩地說:“你為什麽那麽傻?他不向警方報告,是因為他希望我自己自首,替他擺脫嫌疑。比起他向警察證明我在現場、還要承認他自己也在現場,我自首豈不是好得多?”

“之所以有那麽多不利的證據,也是你陷害了他。避孕套、故意刪掉某些電話號碼,這些都是你告訴我的,你不能這樣讓一個無辜的人坐牢!”

“我說過了,他不是無辜的。如果不是他,烏瑪不會故意說那些話氣我,我也不會一時沖動傷害烏瑪。烏瑪如果當時重傷沒死,他進去後見死不救就有一半的責任。而且,我沒有陷害他,是警察自己自作聰明。這個案子到現在明顯疑點重重,就連那個女檢察官自己也承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