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打開記憶之門(第3/5頁)

亦水岑問這個女孩:“這麽說她根本不愛周立了?周立真的愛她嗎?我是說是那種發自內心的愛。”

“我常聽說男人不會有發自內心的愛,但就我的觀察而言,周立的確是深愛著陳若梅。”

“而陳若梅只是應付周立?”

“是的。”

“他們發生過性關系嗎?”

“不知道。我不知道陳若梅是不是處女,但她應該沒和周立上過床。”

“你怎麽這樣肯定?”

“警官,我說的只是個人看法,我又不是在法庭上作證!”

“好吧。那這個陳若梅還跟別的男人交往過嗎?”

“應該沒有。不然她就不會覺得生活缺少戀情了。”

“她死了,你好像感覺無所謂似的。”

“這有什麽?!警官,死人當然不是好事,但我的生活還要繼續,她只是我的室友而已。怎麽,你要我大哭一場並幾天都悲痛得吃不下飯?”她想了想,“不過,說實話,我真的是不太喜歡她。她沒什麽不好,但就是有點……怎麽說呢,就是那種……和人合不來,我是說和我。”

亦水岑讓警員馬上對陳若梅男友,那個叫周立的男人進行調查,但周立已經離開了住所,去向不明。這樣,周立成了警察重點追捕的對象。

同時,警察很快查明,陳若梅死亡當天,有人看到她和周立吵了架。然後,警察在周立公寓的浴室裏發現了血跡,並且幸運地采集到了DNA。

這個年輕人很快被找到了,但他否定自己殺了人:“不是我幹的,她是我女朋友,我幹嗎殺她?”

“可她並不承認是你女朋友。我是這麽聽說的。”亦水岑說。

周立愣了片刻,“那又如何,她雖然不接受我,但也不拒絕我。”

“你愛她?”

“愛,我相信她總有一天會接受我的。”

“她死的那天,曾有人看到你們吵架,是這樣嗎?”

“我們是吵了架。”

“可據說你對她千依百順。”

“任何事情都有例外,警官。”

“你的例外是什麽?”

“我一直忍受著她的冷漠,我以為有朝一日一切總會好轉,可是誰想到她的心像石頭一樣。那天我們看了電影,我喝了點酒,於是我親了她一下,她卻發狂似的要我滾蛋。我做錯了什麽?我們是以戀人的身份出現在公共場合的,我對朋友介紹她時,我總是說‘這是我女朋友’,她自己也承認這一點,可是有誰見過,親了自己女友一下,就像犯了天大的罪過似的?”

“可能不只是親一下那麽簡單吧。你身上有抓痕。”

“是的,她跟我動了手,她失控了,跟我有什麽關系?難道這就證明是我殺了她?”

亦水岑當然並沒有全信周立的話。法醫在陳若梅的指甲裏發現了皮屑,檢驗證明皮屑是周立的。

當亦水岑把這些證據擺在周立面前時,這個年輕人苦笑一聲,並不說話。

“我們查了你的電話,那天晚上你和她分開後,你給她打了電話,是嗎?”

周立不置可否。

“你和陳若梅發生口角後,心中憤懣,你打電話給她,讓她來你的住所,也許你說要把什麽事情跟她說清楚之類的話,她就來了,想要結束你們的關系,你卻在這個時候企圖強暴她。”

周立呆呆地看著亦水岑。

“因為你覺得很窩囊,對吧?”亦水岑說,“別人都能和自己的女友過美滿的二人生活,而你卻不能,於是你憤怒了,你要她跟你上床,她當然不肯,死都不肯,於是你就用刀割開了她的動脈,並將她關在衛生間裏不讓她離開。”

“如果是那樣,我為什麽不先強暴她?”

“因為你愛她。先奸後殺是禽獸所為,你不會那麽做,你只是因為憤怒和自尊才殺了她。”

“你憑什麽這麽說?!”周立大叫。

“因為我們在你的衛生間裏發現了陳若梅的血跡,雖然你清洗得很幹凈,但還是留下了少量證據。你大概不知道,沾過血的東西,即便你使勁清洗,一滴酚酞就能讓其現形。我們對你衛生間的地板做了血跡確證試驗,結果呈微弱的陽性。你殺了她之後就趁著夜間沒人,將屍體背到小池子裏丟掉,然後燒掉了自己帶血的衣服,就是這樣。”

“我沒有這樣做!”

“我們在池邊的樹林裏發現你的腳印,而且還是帶血的。”

周立雙手抱頭,痛苦不已,再也不作任何辯解。

由於證據確鑿,周立被警方以故意殺人罪起訴,然而,就在法院最終宣判的前兩天,周立在看守所自殺,他用一根鐵釬刺穿了自己的脖子。

事情再清楚不過了,對亦水岑來說,這是一個很簡單的案子。兇手很快被抓到,並且很快畏罪自殺,一切很快風平浪靜。


亦水岑告訴華默他要帶走那張畫。華默有些猶豫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