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2/8頁)

因為聖克裏斯多夫獎章、紅木盒、金劍和短刀,尼克意識到,每個鐘頭和每次死亡全都指向這個原點。所有的事件都集中在漢尼寇劫案。

如果要救茱莉亞和馬庫斯,最終都得回到這裏,他必須預防這起事件發生,假如丹斯沒犯下這起劫案,那他就不用湮滅證據。但如果要做到這點,他現在已經不需要進去阻止他們,木已成舟,一切已無法挽回。他得等到上午十一點,在他們進入這棟大宅之前阻止才行。這樣一來,他有四十五分鐘的時間可以把所有的片段拼接起來,有四十五分鐘的時間讓他擬出一套計劃,逮到一群全副武裝的搶匪,由丹斯警探帶領的強盜集團。那家夥殺人就像呼吸一樣輕松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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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拜瑞丘的警察坐在警車內,眼睛緊盯著前方五十碼外的白色建築,手指緊張地敲打著方向盤。他的黑邊帽擱在座位旁,他很討厭這頂帽子,不但老是壓扁他的紅發,而且又很難看。都已經過了70年代,為什麽還要用這種漆皮邊平頂帽的設計?這怎能跟得上時代的潮流呢?

諾蘭·布納哈特從小就渴望當警探,他夢想成為電視劇中聰明絕頂的英雄,能指正錯誤,通過模糊不清的微小線索破解無人能解的懸案。可是他小時候連二次方程和代數都解不出來,更別提拼圖了。

他在拜瑞丘高中念書時跟警察就有很多互動(他當然是和警察敵對的一方)。他從不曾被指控什麽重罪,只是個標準的問題少年,常喝酒鬧事、擾亂治安、四處打架之類,但他從未做過什麽太誇張的事。

布納哈特期望能快速踏上成功的捷徑,可以發財賺大錢,早點擺脫可笑的帽子和藍制服,所以他跟丹斯搭上線。他知道是丹斯幫助夏諾警探快速升遷。在幾年前請同事幫忙,才讓夏諾比一般人更快達到目標。

現在,就像一般的師徒關系,布納哈特找到了一個能發展事業的出口。他是個有心學習的徒弟,丹斯則是需要學徒的老師。

丹斯告訴他,大家在電視和電影中看到的那美好的警察世界根本不存在。案子要不就很簡單,要不就不可能破案,他們的薪水又少得可憐。但如果布納哈特願意嘗試一條稍微偏離正軌的路,不僅可以在一年內升上警探,還能有豐厚的銀行存款。光靠警探微薄的薪水絕不可能達到這樣的生活水準。

於是,布納哈特成為丹斯最後一刻才增加的成員,他擔任的工作是把風和打雜,做任何丹斯要他做的工作。

他期盼能分到他的那一份利潤,丹斯答應給他一百萬,會分批匯給他,這些錢也能讓他達到妻子的要求。丹斯讓他相信,他們的確有權拿這些錢,反正拿走這些錢屋主一點都不會在意,因為對方擁有的財富是他一輩子都無法達到的。

他指望丹斯的才能和經驗能讓他們犯下的劫案永遠不被偵破。他聽說他們有內線消息,所以這是件輕松差事,他只需要幫忙把風,當大家在屋裏時注意任何麻煩,或是想接近這棟屋子的可疑人士。

他看著山姆·卓弗斯帶著丹斯、蘭道爾和艾利歐進入華盛頓大宅,他則留在外面警戒。他看到蘭道爾和艾利歐拿了兩大袋東西放進丹斯的車後座,接著又進屋去。

山姆在兩分鐘後出來,腋下夾著一個紅褐色的木盒。這名中年男子簡短地對他說,這次的行動很成功,錢已輕松得手了,隨後便跳進蘭道爾的克萊斯勒車內,疾駛而去。

不久,丹斯像發狂的猛獸般沖出門,上車朝山姆猛追過去。

布納哈特從沒想過連屋裏的狀況都得留意,更沒想到問題會出在他們五人身上。他是最後才加入的,還以為他們是很熟的搭档,他完全沒想過會鬧內訌,這讓所有計劃脫離軌道,整個行動變成一場災難。

丹斯在車內打電話給他,責怪布納哈特不該讓山姆溜走,罵他愚蠢,竟讓山姆上了蘭道爾的車,連阻攔都沒有就讓他跑了。丹斯要他留在原地,繼續注意屋子附近是否有可疑動靜,無論看到什麽都要跟他報告,還叫他不要再這麽蠢。

布納哈特看到那個女人在十一點五十分開著黑色雷克薩斯車過來,她進去後,車子已經停在外面有二十五分鐘。他查了一下車牌,發現那是茱莉亞·昆恩的車,他們本來就想過這個人一定會出現,因為她是漢尼寇的律師。

他不理會跟空難有關的電話,只是坐在警車內,停在旺普斯公園的灌木叢旁,看著他的警察同事跟消防員和志願者一起急忙沖向災難現場。他從收音機裏聽到有人大喊著不曾見過這麽驚天動地的大災難,他的好奇心不斷誘惑他離開崗位,但丹斯要他守在這裏,注意是否有任何不尋常的動靜。

那輛奧迪車已經在附近繞了三圈,對一個迷路的人來說,這種情形不算太可疑,但現在空中布滿黑煙和火焰,街道凈空,救護車迅速駛過,再怎麽迷路也不會繞到三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