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比·天/現在(第2/4頁)

那疊剪報跟錄像帶一樣沒用,至於芭芭拉為什麽要寄她在法院外面拍攝的照片給我,我一點頭緒也沒有。我垂頭喪氣地坐著,完全提不起勁。我大可上圖書館搜尋相關數據,不過就像我三年前說要在家裏裝網絡一樣,也是到現在還沒有下文,反正我現在什麽也不想做,我這個人動不動就喊累。所以我打電話給萊爾,才響了一聲他就接了。

“嘿!麗比!”他說,“我正要打給你呢!我想為上周的事情向你道歉。你一定覺得我們聯合起來欺負你一個吧,我也沒想到事情會變成這樣。”喲,真會說話。

“知道就好,你們太差勁了。”

“都是我不好,我沒想到大家都各持己見,但是,呃……就是沒人認為班恩有罪。是我考慮不夠周到。都怪我腦筋轉得太慢,沒有事先想清楚。沒想到,就……沒想到你認為的真相跟大家不一樣。我是說……雖然我知道……雖然我們都知道班恩是兇手,但是我們並不完全相信。我想我們永遠也不會相信,因為大家花了那麽多時間在爭辯……唉,總之,對不起。”

我不想對萊爾有好感,因為我已經將他歸類為爛人了,但是我欣賞直率的道歉,就如樂盲欣賞美妙的音樂——盡管自己做不到,但是可以為他人鼓掌喝彩。

“嗯。”我說。

“如果你想賣紀念品,我們社團還是有很多人想買。這是你打來的原因嗎?”

“哦,不是,我只是在想,我最近仔細思考了一下這整件案子……”我刻意保持沉默,簡直要把那幾個“點點點”大聲念出來了。

我們約在附近一家叫“莎拉的家”的酒吧,剛開始我覺得這間酒吧的名字很怪,但是氣氛微醺得恰到好處,店面空間也夠大,畢竟我不喜歡受到壓迫的感覺。到的時候萊爾已經坐在裏面了,他一看到我進門立刻站起來,瘦長的身子又是轉身又是彎腰地擁抱我,鏡框就這樣戳上了我的臉頰。他今天上半身穿的也是一件20世紀80年代的夾克,這次是丹寧布,上面有著寫滿口號的紐扣:喝酒不開車、日行一善、搖滾投票[1]。當他重新坐下,身上傳來喀啦的聲響。萊爾大概小我十歲吧!不知道他這身打扮是刻意復古還是純粹冒傻氣。

他又開始道歉了,但是我一點也不想聽。夠了,謝謝!

“聽著,我不打算說我相信你們的論點——班恩無罪,也不認為我的證詞有什麽不對。”

他張開嘴巴,好像有話要說,但是又隨即閉上。

“不過,如果我想再深入調查這整件案子,你們社團肯不肯幫忙出錢呢?就當是付我工資吧。”

“哇!麗比!你竟然對調查這件案子有興趣,還真是天大的好消息。”萊爾說。我討厭這小鬼說話的語氣,他知不知道他是在跟長輩講話啊?他一定是那種搞不清楚狀況的學生,明明已經下課、同學們都不耐煩地在抖腳了,可是當老師問有沒有問題時,他卻不識趣地問個不停。

“我說,事情是這樣的,大家對這件案子的說法莫衷一是,只是苦於求助無門,但如果是麗比的話,相信大家都會樂意幫忙。”萊爾一邊說一邊在桌子下面抖腳。“大家可是搶著要跟你說話啊。”

“沒錯!”我指一指萊爾旁邊那壺啤酒,他趕緊用塑料杯倒了一杯給我,但大多是泡沫。他手指迅速地抹了一下鼻子,接著伸進塑料杯裏,用鼻尖出的油銷蝕泡沫,然後又斟了一些啤酒。

“你希望我們怎麽付你薪水?”他把啤酒遞給我,我接了過來,放在桌上,內心在為該不該喝而天人交戰。

“我希望按件計酬。”我回答,假裝自己才剛想到這點,“約訪的對象不同、訪問的問題不同,價錢當然也不一樣。”

“好啊,我們這裏有一長串的名單等著你去訪談。你真的都沒有跟你爸聯絡嗎?路尼絕對是我們最想約訪的對象之一。”

路尼,我那腦子壞掉的老爸;過去三年來他只打過一次電話給我,瘋瘋癲癲不知在咕噥些什麽,還一邊“嗚——嗚——”地哭,大概是叫我匯錢給他之類的,後來就再也沒打來了。無所謂,反正他本來就很少打給我。班恩出庭時他偶爾會出現,有幾次還穿西裝打領帶,不過大多穿著睡衣就來了,還一副醉醺醺的模樣;後來班恩的辯護律師幹脆叫他別來了,實在是有礙觀瞻。

現在問題更棘手了:他在殺手俱樂部是眾矢之的,是大家公認的兇手。在天家血案發生之前,他就曾經入獄三次,不過都是因為一些芝麻蒜皮的小事。我老爸好賭成性,他什麽都賭,天氣、賽狗、賓果遊戲牌、彩票下注;話說他還欠我媽贍養費呢!把我們趕盡殺絕不失為他脫離苦海的上上策。

可是,我不覺得我爸有辦法犯下兇殺案,他不夠聰明,也沒有野心。他連照顧我一個人都照顧不好。命案發生後,他在金納吉鎮附近遊蕩多年,中間有幾個月藏匿在其他州縣,我偶爾會收到他從愛達荷、亞拉巴馬、南達科他州溫納市等地寄來的包裹,封口都用膠帶捆著,裏面裝著公路廉價餐館送的撐傘大眼女娃或是在郵寄途中摔個粉碎的陶瓷貓咪。我知道他會在鎮上是因為我看到山頂那間小木屋裊裊升起的炊煙,而非他來看我;只要黛安阿姨看到他在鎮上,就會一邊吞雲吐霧一邊哼著《可憐的喬之死》[2]。他這個人就是這樣,既可憐又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