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4/4頁)

“看來我非當狙擊手不成了,梅森。”

梅森·傑曼不想得寸進英尺。“你知道法院會怎麽做。他才十六歲,他們會說‘可憐的孩子,父母雙亡,把他送到中途之家吧’,然後六個月或一年後他就會被釋放,重來一遍過去的罪行,再殺掉其他準備前往教堂山大學的足球隊員,再殺掉鎮上其他純潔善良的女孩。”

“可是——”

“別擔心,內森。這樣做是為了田納斯康納鎮好。”

“我不是要說這個。我是說,如果我們殺了他,就會完全失去找到瑪麗·貝斯的機會。只有他才知道她人在哪裏。”

梅森幹笑兩聲。“瑪麗·貝斯?你以為她還活著嗎?門都沒有。加勒特早就把她奸殺了,埋在不知道什麽地方了。我們可以不用擔心她,現在的工作是全力防止這種事再發生在其他人身上,你明白嗎?”

內森沒有搭腔,但是他將長型紅棕色彈殼塞進來復槍彈倉中所發出的哢嗒聲,便已是最好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