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3/4頁)

內森終於說出他早在半小時前就想說出的意見。“這樣做根本和瑞奇·卡爾波扯不上半點關系。”

“不,未必。”

“什麽叫‘未必’?”

“卡爾波就在這附近某個地方,和西恩·奧薩裏安一起……”

“那小子比兩個卡爾波還恐怖。”

“毫無疑問,”梅森說,“還有哈瑞斯·托梅爾。不過他們和我們無關。”

內森又望向那些警員和那個紅發女郎。“我想也是。你為什麽要用我的槍瞄準露西·凱爾?”

梅森看了一會兒,才把魯格M77狙擊槍還給他,說:“因為我沒帶他媽的望遠鏡來。還有,我看的人不是露西。”

他們沿著山脊走去。梅森想著那個紅頭發女警,想著美麗的瑪麗·貝斯·麥康奈爾和莉迪婭,想著生命實在總是不按照你希望的軌跡行進。梅森·傑曼知道他應該升到比現在的資深警員更好的位置,他知道自己應該提出晉升要求,就像他應該以不同的態度,好好處理五年前凱蕾離開他跟了那個卡車司機的事。甚至,說不定能在她離開前,將他們的婚姻關系完全改善。

還有,他應該以不同方式處理加勒特·漢隆的第一次犯案。那時,有人發現午睡中的梅格·布蘭查德的胸、臉和手停滿了黃蜂……她被蟄了一百三十七次,以令人恐懼的緩慢速度死亡。

現在,他為那些錯誤的抉擇而禱告:他的妻子、那一連串死水般的日子、擔憂、坐在家門前檐廊下酗酒,連劃船到帕奎諾克河追逐鱸魚的力氣都沒有。他拼命想,希望能想出該如何修補那些或許已無法挽回的事。他……

“你是否想解釋一下我們究竟在做什麽?”內森問。

“我們在找卡爾波。”

“但你只說……”內森壓低了聲音,但在梅森沉默不語後,他大聲嘆了口氣,“我們現在應該在卡爾波家才對,我和我的獵鹿槍和你以及你被拉鏈鎖上的嘴都應該在那裏。他家離這裏有六七英裏遠,而且,這裏還是帕奎諾克河北岸。”

“如果吉姆問起,就說我們到這兒來找卡爾波。”梅森說。

“那我們真正的目的是……”

內森·格魯默可以用他這把魯格槍修剪五百碼外的樹木,能在三分鐘內將酒醉標準達零點五以上的醉漢弄出駕駛座外。他還擅長雕刻小鳥,如果想賣的話,收藏家絕對肯出每只五百美元的價格。然而,他的天才和智慧卻未超出過這幾個領域。

“我們要去逮那小子。”梅森說。

“加勒特?”

“沒錯,加勒特。除了他還有誰?他們正在替我們把他趕出來。”他撇頭指向那紅頭發和其他警員,“而我們準備逮他。”

“你說‘逮’是什麽意思?”

“你開槍打他,內森,一槍就讓他斃命。”

“打他?”

“是的。”梅森說。

“等等,你可不能因為一心想逮那小子而搞垮我的事業。”

“你根本沒有什麽事業,”梅森反駁道,“你有的只是一份工作。而如果你想保住它的話,就照我說的做。聽好,我曾和他談過,加勒特。在以前那幾次審訊中,在以前他殺害那些人的時候。”

“是嗎?我就知道你會,一定會的。”

“你知道他對我說什麽嗎?”

“不知道。說什麽?”

梅森盤算該怎麽說才會顯得可信度十足,不過他立即想起內森的眼神,想起他花一個小時的工夫打磨松木鴨子的背部,迷失在快樂與忘卻中的眼神。於是,他開口說,“加勒特說如果他到必要的時候,會殺掉任何想阻止他的警察。”

“他這麽說?那小子?”

“是的。他直瞪著我的眼睛說出這種話,還說他早已開始準備,並希望我是第一個,不過他得對付任何剛好撞上的人。”

“這渾賬東西!你告訴吉姆了嗎?”

“我當然說了。你以為我沒說嗎?但他一點也不在意。我喜歡吉姆這個人,你知道的。但說實話,他更關心‘保住’他快樂的工作,而不是真正在‘做’。”

這警員點點頭,這讓梅森有點驚訝:內森居然這麽簡單就深信不疑,完全沒懷疑他是有別的理由才急於想逮到那小子。

內森想了想說:“加勒特有槍嗎?”

“不知道,內森。但你告訴我:在北卡羅來納拿到槍很難嗎?想想‘掉下一根木頭’【注】這個詞。”

【注】原文為falling off a log,意思是“非常簡單”。

“說得也是。”

“看,露西和傑西——就連吉姆——他們都和我一樣不欣賞那小子。”

“欣賞?”

“我是說,不欣賞那種危險。”梅森說。

“哦。”

“到現在為止,他殺了三個人了,也許還要加上托德·威爾克斯,他把那小男孩勒死了。至少,是他把他嚇得上吊自殺。這和謀殺沒有差別。還有那個被蟄死的女孩——梅格?你見過她的臉被黃蜂蟄過後的照片嗎?再想想埃德·舍弗爾。你和我上星期才和他出去喝過酒,現在他卻躺在醫院裏,可能永遠也不會醒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