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3/6頁)

指紋采集的結果送來了。從命案現場死者陳屍處以及“魔法師”有可能觸摸過的地方,一共采集到八十九枚指紋,但萊姆湊近一看,立即發現其中一些指紋的樣子很奇怪。他知道那是嫌疑犯的指套造成的,便懶得再去研究其余的指紋了。

他們把重點轉到薩克斯從現場搜集回來的證物上,結果找出微量的礦物油,與早上音樂學校的現場一樣。此外,他們還發現更多的橡膠、化妝品和藻膠。

第五分局的姓關的警探打電話來,說他們已搜索過卡爾沃特住處附近的所有垃圾箱,但沒發現嫌疑犯換裝所用的道具或殺人兇器。萊姆謝過他,請他繼續搜查。這位警探雖然答應了,但敷衍的口氣讓萊姆知道,搜查就到此為止了。

萊姆問薩克斯:“你說他弄碎了卡爾沃特的手表?”

“是的。手表停在正午,只超過幾秒而已。”

“上一個被害人遇害的時間是八點,看來,他是在按照時間表進行。說不定,今天下午四點鐘就會出現第三名被害人。”

現在只剩不到三個小時了。

庫珀說:“鏡子這方面也沒有線索。查不出生產廠家——看來他是從鏡框上取下來的。鏡子上面有一些真正的指紋,可是有些被疑犯的指套痕跡蓋住了,因此我猜這些指紋應該是出售這面鏡子的店員或制造商留下的。不過,我還是會把它們全部輸進指紋自動識別系統做比對。”

“我還找到一雙鞋子。”薩克斯說,一邊從板條箱裏取出了一個塑料袋。

“是他的嗎?”

“大概是吧。這雙鞋和我們在音樂學校發現的鞋印一樣,都是愛步牌,而且同樣是十號。”

“奇怪,他為什麽故意把鞋子留下來?”塞林托納悶道。

萊姆猜道:“也許他認為我們已經知道他在第一個現場穿的是愛步牌鞋子,如果他扮成老太太還穿著這雙鞋,恐怕就會被趕至現場的警員識破。”

梅爾·庫珀說:“我們從這雙鞋的鞋面、鞋底和鞋尖的鋸齒凹痕處采下不少痕跡證物。”他打開一個袋子,把裏面的物質全倒了出來。“還真不少呢。”他淡淡地說了一聲,隨即俯身開始仔細檢視這堆東西。

雖然這僅僅是一小堆殘渣雜質,但對刑事鑒定人員而言,卻大得像座山一樣,裏面可能富含大量信息。“梅爾,放大出來看,”萊姆說,“我們一起看看裏頭到底有什麽。”

盡管科學儀器日新月異,但在刑事實驗室中,最常使用的工具就是顯微鏡。而且從理論上而言,現代的顯微鏡與十六世紀荷蘭人安東尼·範·列文虎克【注】發明的那台簡陋的黃銅座顯微鏡比起來,其實沒有什麽區別。

【注】安東尼·範·列文虎克(AntonievanLeeuwenhoek,1632-1723),荷蘭顯微鏡學家、微生物學的開拓者。

萊姆擁有一台老舊的掃描式電子顯微鏡,但現在已很少用了。他客廳臨時搭建的實驗室裏另有兩台顯微鏡。其中一台是德國萊茨公司的復合式偏光顯微鏡,這台型號雖舊,卻是萊姆最信賴的設備。這種顯微鏡有三個觀察孔——在觀察者使用的雙眼接目鏡中央,另有一個拍攝鏡頭。

第二台是庫珀現在正在使用的立體顯微鏡,是他先前用來檢驗在第一個命案現場找到的纖維所使用的工具。與其他顯微鏡比起來,這台顯微鏡的倍率並不高,只適合用來檢驗三維的物體,例如昆蟲、植物和礦物等。

電腦顯示器上出現了顯微鏡下的影像,這是供萊姆和其他專案小組成員一起觀看的。

如果是剛接觸刑事鑒定科學的學生,一定會馬上把顯微鏡調到最高倍率,將證物放至最大。但根據實踐經驗,最適當的檢視倍率其實並不是很高。庫珀一開始只放大四倍,接著才調成放大三十倍。

“啊,焦點對準一點,對準一點。”萊姆叫道。

庫珀調整接目鏡上的高倍旋鈕,顯示器上的影像便立即變得清晰了。

“好了,就這樣移動吧。”萊姆說。

庫珀調整顯微鏡台上的控制鈕,移動載玻片鏡台。他輕輕轉動,顯示器上便有數百個各種形狀的物體慢慢掠過,有些色澤極暗,有些呈紅色或綠色,有些是半透明的。萊姆總有一種感覺,每當他透過顯微鏡的接目鏡觀察時,他會覺得自己就像個偷窺狂,因窺視這未知的世界而興奮不已。

而且,這個世界尚有許多事物有待探索。

“裏面有毛發,”萊姆說,“是動物的。”他從毛發上的鱗片數量上得出這個結論。

“什麽動物?”薩克斯問。

“是狗,我肯定。”庫珀先回答了,而萊姆的意見也與他一致。庫珀立即上網,不一會兒,便從紐約市警局的資料庫中調出動物毛發的影像档案。“有兩個品種符合……不對,有三種。一種是毛發長度中等的品種,例如德國牧羊犬或瑪利諾犬。另外還有兩種長毛品種,英國牧羊犬和伯瑞犬。”庫珀把顯示器上的影像固定了,所有人便看見一團略帶棕色紋理的棒狀和管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