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第2/3頁)

“你說的是一個司機嗎?”

“甘比諾那件案子?”

“對了……我想想看。”

他們照這樣一直演下去。萊姆一直都非常佩服德爾瑞的演技,演誰像誰。

那個偽裝的蒙代爾警探——也應該頒給他一個最佳配角獎——表示:“我想起來了。托尼·格裏登,不對,是湯米,一個金發的家夥,對不對?”

“對,就是他,我要用他。他在這一帶嗎?”

“不在,他在費城。那件劫車案挺棘手的。”

“費城!太可惜了,我們二十分鐘之內就要出發了,等不了那麽久。好吧,我就自己開吧。但是那個湯米,他……”

“那家夥還真他媽的能開車!他能夠在兩個街區內甩掉盯梢的車子!老兄,那真是精彩。”

“如果能用他就好了。好吧,謝了,蒙代爾。”

“一會兒見。”

萊姆眨了眨眼睛,對於一個癱瘓者來說相當於掌聲鼓勵。德爾瑞掛上電話,緩緩地吐了一口氣。“我們等著瞧吧。”

塞林托樂觀地表示:“這是我們第三次下餌,這次一定上鉤。”

林肯·萊姆並不認為執法的時候可以使用這種定律,不過他還是說:“但願如此!”

距離喬迪那座地鐵站不遠的地方,斯蒂芬·考爾坐在一輛偷來的車子裏,看著一輛政府公務轎車停靠在路旁。

喬迪和兩名便衣警察爬下車子,檢視著周遭的屋頂。接著他跑進地鐵站,五分鐘之後,臂下夾著兩個包裹沖進車內。

斯蒂芬並沒有看到支援的後備警力,也沒有尾隨盯梢的車輛,他竊聽到的消息正確無誤。他們驅車上路之後,他開始跟在他們後面,一邊在心裏想著,世界上大概沒有任何一個地方像曼哈頓一樣,可以輕易地進行跟蹤而不會被發現;他在愛荷華或弗吉尼亞絕對無法這麽做。

那輛便衣警車開得相當快,不過斯蒂芬也是一個身手矯捷的司機,在他們朝著上城開去的路上一直跟得很緊。轎車開到中央公園西面,路經一幢七十年代的房子前面時,車速逐漸緩慢。房子前面站著兩個男人,雖然身穿便服,但是很明顯都是警察。他們和便衣警車的司機之間交換了一個信號,可能表示“一切都沒問題”。

所以就是這裏了,這就是林肯那條蟲子的家。

車子繼續往北行駛。斯蒂芬也跟著走了一會兒,然後突然停下來,爬出車子,提著吉他盒匆匆躲進樹林裏。他知道那幢房子附近一定有人看守,所以他迅速地移動。

就像一頭鹿一樣,士兵。

是的,長官。

他消失在一簇小樹叢後面,朝著那幢房子往回爬,並在一株正在發芽的紫丁香樹下找到了一塊凸出的巖石作為掩護之後,打開吉他盒。載著喬迪的轎車這時候在一陣尖銳的聲響當中回轉,駛近那幢房子——車子在眾多的汽車之間做了一次U形回轉,然後急速往回行駛。

他看著那兩名警察爬出車子,四處查看,然後沿著人行道護送極度驚恐的喬迪。

斯蒂芬彈開望遠鏡的護蓋,仔細地瞄準叛徒的背部。

突然,一輛黑色的車子疾駛而過,把喬迪嚇得驚慌失色。他睜大了眼睛,然後甩開兩名警察,跑進房子一旁的巷子裏面。

他的護送人員轉過身,手放在他們的武器上,盯著嚇著他的那輛車子。當他們看到了車子裏面的四名拉丁女孩之後,明白只是一場假警報。兩名警察笑了起來,然後其中一人跑去把喬迪叫出來。

但是目前的斯蒂芬對這個瘦小的家夥並不感興趣。他不能一次將那條蟲子和喬迪一起解決掉,所以林肯才是他現在要幹掉的人。他可以感覺得到那一股饑渴,那一股需要,就像他需要搓洗雙手一樣地強烈。

開槍射擊窗子裏的那張臉孔,幹掉那條蟲子。

必須必須必須必須……

他透過望遠鏡觀察建築物的窗戶——他就在那裏,林肯那條蟲子。

一股顫抖閃過斯蒂芬的全身。

就像他的腿和喬迪廝磨的時候,冒出的那股電流一樣……只不過這一回的快感高出了千倍。事實上,他已經興奮得喘不過氣。

為了某種理由,斯蒂芬並不驚訝看到那條蟲子原來是個殘廢;事實上,這就是為什麽他會猜測坐在輪椅上的男人就是林肯的原因。因為斯蒂芬相信,只有一個傑出的人才能夠逮著他——一個不會被日常生活的雜事幹擾的人,一個智慧超群的人。

成群的蟲子可以成天在林肯的全身上下蠕動,但是他卻感覺不到。它們可以爬進他的皮膚裏,但是他卻一點也沒有知覺。他是免疫的,而他無法受到傷害的事實,讓斯蒂芬恨得咬牙切齒。所以在華盛頓特區執行那件工作的時候,窗子裏的那張臉並不是林肯。

或者真的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