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以坐姿被移送到“暴風箭”輪椅上之後,萊姆接下來開始自己操控。他用嘴咬緊吹吸控制器的塑膠吸管,讓輪椅駛向原來用作衣櫃的狹小電梯內,順利地下到他這幢位於市區的洋房的一樓。

這幢房子建於十九世紀九十年代,林肯·萊姆現在進入的房間,曾經是一間與餐廳隔開的起居室——灰泥板的結構、法蘭西王室的裝飾、圓形拱頂鑲嵌的雕像,以及像焊接的鋼鐵一樣緊密接合的橡木地板。不過只要是建築師,看到房間現在的樣子都會大驚失色,因為萊姆拆除了兩個房間之間的隔墻,並且為了增添的電線而在剩余的墻面上挖開了一個大洞。打通之後,這裏成了一個毫無規則的空間。房內擺設的不是第凡尼的彩繪玻璃杯或喬治·因奈斯【注1】:憂郁的風景畫作,而是風格迥然不同的“藝術作品”:密度梯度管、電腦、復合顯微鏡、對比顯微鏡、一台氣相色譜分析儀、一個波裏光【注2】:的替代光源。一具昂貴的電子掃描顯微鏡,連接在房內一角的一台醒目的X光能源分散裝置上。這裏也擺放著刑事鑒定專家用得到的工具:護目鏡、防割乳膠手套、粉碎機、螺絲起子與鉗子、驗屍專用舀勺、夾具、解剖刀、壓舌板、海綿棒、瓶罐、塑膠袋、檢驗盤、采針,以及十多雙筷子(萊姆要求助手用他們在中國餐館夾點心的方式夾取證物)。

【注1】:喬治·因奈斯(George Innes,1825-1894),美國著名風景畫家。

【注2】:指多波段光源。

萊姆操控著熟蘋果一般鮮紅的“暴風箭”,駛向工作台一旁就位。托馬斯將麥克風固定在他的頭部,然後啟動電腦。

不久之後,塞林托和班克斯出現在房門口,一旁還跟著一個剛剛抵達的男人。這個人又高又瘦,皮膚就像車胎一樣黝黑,身上穿著一套綠色的西裝和一件滑稽的黃色襯衫。

“你好,弗雷德。”

“林肯。”

“嗨。”薩克斯進房間的時候對弗雷德點點頭。她已經原諒了他不久前對她的拘捕,那是不同部門之間的一場爭執;現在這名高挑美麗的警察和這名高瘦詭異的警探之間,維持著一種十分奇怪的密切關系。萊姆最後下了結論:他們兩個人都是針對“人”的警察(他自己則是針對“物證”的警察)。弗雷德對於法醫學不信任的程度,就像萊姆對證人的證詞一樣。至於曾經擔任過巡警的薩克斯,萊姆不能對她天生的傾向表示任何意見,但是他下定決心讓她把這些天資擱到一邊,然後成為即使不是全國,至少也是全紐約最傑出的刑事鑒定專家。這是在她的能力範圍內能夠輕而易舉達到的目標,只是她自己並不知道這一點。

弗雷德·德爾瑞大步穿過房間,站在窗邊,瘦長的雙臂交叉在胸前。沒有人——包括萊姆在內——能夠將這名警探確切地歸類。他一個人住在布魯克林的一套小公寓裏,喜歡閱讀文學和哲學著作,更喜歡在庸俗的酒吧內打桌球。他一度是聯邦調查局臥底探員中的頂尖高手,現在偶爾還是會被冠以他執行任務時的綽號——變色龍。他曾經背叛調查局,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是他的上司並沒有嚴加追究,因為在他當臥底期間,逮捕到案的罪犯超過千人。不過,盡管他臥底做了那麽久,早已練就一身本事去扮演自己以外的角色,此刻他這個官僚角色卻扮演得太過了。他知道自己被仇家認出來幹掉是遲早的事,所以這份管理臥底人員和情報的工作,當初接得有些勉強。

“所以,我的手下告訴我,我們這一次的對手是棺材舞者本人。”德爾瑞說的是道上的黑話,但沒有用黑人的俚語,完全是他自己說話的風格。他使用的文法和詞匯就像他的一生,絕大部分都是即興演出。

“有沒有托尼的任何消息?”萊姆問。

“我們那個失蹤的托尼?”德爾瑞問,他的臉龐憤怒地扭曲著,“沒有,沒有任何消息。”

前幾天在聯邦大樓前失蹤的探員托尼·帕內利,僅留下家中的妻子、一輛引擎發動的灰色福特汽車,以及幾顆神秘莫測得令人生氣的沙粒——充滿美感的星體隱藏著謎底,但是截至目前卻什麽都沒有揭示。

“等我們逮到棺材舞者之後,”萊姆說,“我們會回到這件案子上,阿米莉亞和我,全天候,絕不食言。”

德爾瑞生氣地拍了拍夾在左耳後那根未點燃的香煙。“棺材舞者……媽的,這一回最好操到他的屁股!媽的!”

“那件爆炸案呢?”薩克斯問,“昨天晚上那件,有沒有進一步的細節?”

塞林托讀完了一疊傳真和他自己的筆記之後,擡起頭說:“愛德華·卡尼昨晚七點十五分左右從邁馬洛尼克機場起飛。他們的公司——哈得孫空運公司——是一家私人的空運公司,載運的是貨櫃,服務對象是企業客戶,這些你們都知道,就是飛機出租。他們剛剛獲得了一份空運合約——你們聽好——就是在東岸和中西部一帶載運醫院使用的人體移植器官,聽說這是時下競爭最大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