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活屍之死(第3/7頁)

葛林點頭說道:“這次的恐嚇信事件,最後我藉助了哈斯博士的學識來加以確認。在《聖經》中除了施洗者約翰之外,還出現過很多個約翰。大家應該知道《聖經》裏收錄了一系列所謂的《約翰書》(注:【63】《新約聖經》普通書信中有《約翰一書》、《約翰二書》與《約翰三書》。)吧?

“話說回來,在整起事件的過程中,我發現常常聽到有關《聖經》中死人復活的現象,或是最後的審判,還有莫妮卡的邏輯——只有在現今這種奇異世界才適用的殺人邏輯等等。像是約翰和莫妮卡對火葬的爭論、在電視上新教派創始人闡述的教義、茶會上的生死觀討論,還有史邁利爺爺的葬禮上,馬利阿諾神父誦讀的那段在我腦中留下奇妙印象的《約翰福音》……所有的內容都把死人復活看作是理所當然的事,而且也都提到審判當天,復活的死人中有的將因為行為不端而受到再次死亡的屈辱——也就是第二次死亡。”

“第二次死亡難道是《聖經》上的文字?”崔西問道。

哈斯博士代葛林回答:“是的。如果那封信上的‘約翰’指的是《聖經》上的約翰,那麽接在後面的數字也就一目了然了。我們原本把它錯認為日期和時間,事實上那些數字指的是《聖經》裏的章節。因為葛林的提醒,我仔細將《聖經》的內容反復推敲,結果發現了它與整起事件的吻合之處。

“11:24指的是《聖經》〈約翰福音〉中的第十一章二十四節。這是葬禮彌撒中經常誦讀的章節。內容是住在伯大尼的馬大在弟弟死後對耶穌說:‘我知道在末日降臨的時候,他必復活。’而且之後還描述了已經死亡,屍體腐朽的弟弟從墳墓裏醒來的情景。莫妮卡堅信死人會復活,這大概就是她想要讓約翰看到的復活信仰的具體實證吧! 棒 槌 學 堂?出 品

“還有就是2:11,這指的是《聖經》〈約翰啟示錄〉中的第二章十一節。如同大家所熟知的,這段講的是現今世道險惡和末日將臨的情景,必臨的、屬於神的輝煌勝利,救世主降臨等等,有關於最後審判的種種。在第二章十一節裏寫道:‘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

葛林再度開口:“那封恐嚇信上寫的SECOND DEATH說的不是連續謀殺,要表達的並非殺死史邁利再殺第二個目標約翰,它的意思是人會有‘第二次死亡’。也就是說,肉體死亡是第一次死,而當末日審判之際,復活的死人住受審後靈魂滅絕是第二次死。的確,約翰是在末日蘇醒的,而且看起來似乎也獲得了永生。不過莫妮卡心裏還是很懷疑。她不相信約翰。因此,她用史邁利爺爺放在隔壁房裏的那台打字機打了恐嚇信,偷偷放在辦公室的桌上。她是為了要告訴約翰——就算是死後復活,一旦行為不端,還是會有第二次死亡,人會隨著靈魂死亡而灰飛煙滅。”

“感謝您為我們講道,洗滌我們的心靈!”崔西諷刺地說:“與其賴在龐克樂團,你不如到教會的唱詩班展現美妙歌喉還比較適合呢!”

“教會征選的日期如果敲定了,麻煩你通知我一聲。”葛林面不改色地回應。

崔西聳聳肩:“照你這麽說,詹姆士的‘第三個死人’的恐嚇信,難不成是他自己的傑作?”

“我認為是如此,他大概是因為法林頓的事眼看就要東窗事發,所以利用已經出現的恐嚇信,趁機為自己拉起一道防線吧!詹姆士是聰明反被聰明誤。”

“那詹姆士為什麽會被殺呢?”

葛林正要回答時,哈斯博士及時制止並開門說道:“這點崔西警官應該也知道吧?就是因為你傍晚來這兒的時候,大聲嚷嚷著詹姆士是殺害多名女性的殺人犯。莫妮卡聽到之後,認為詹姆士也應該受審判,我不知道她是從窗戶攀著雨天的導水管往下爬,或是從樓梯跑下來的。反正她想辦法搶先我們一步到達辦公室,敲下了法官的審判槌。因為在她認為,受種審判應該比受警察審判更來得重要。”

崔西最受不了別人指責他的不是,心浮氣躁的他立刻展開反擊。

“這根本就說不過去嘛!的確,我是完全搞不清楚狀況啦!可是對於沒有說服力的部分,我是不會人雲亦雲的。你們從剛剛就一直在講莫妮卡的邏輯,也就是神的邏輯,可是這什麽邏輯的,難道非殺人不可嗎?《聖經》裏提到的末日審判,也會審判活著的人吧?”

莫妮卡還是處於自我封閉的狀態,大家在談論自己的事,她卻漠不關心。看著毫無反應的莫妮卡,葛林強忍著性子說:“因為——他們非死不可!”

“為什麽?”

“哪,所謂的罪是什麽?看著迎面而來的路人,你能夠立即判斷他是否有罪嗎?有罪的人不會在胸前掛個牌子讓大家知道。只要人還活著,就無法從外觀判斷他有罪還是沒罪。可是死人就不同了,在審判日那天復活的死人,如果無罪就可以獲得永恒的生命,一直活下去。如果有罪就會再死一次,這種方法不是明快多了?莫妮卡非讓對方全部變成死人才行,因為對她而言,如果死掉的人死而復活後可以一直活下去,就是無罪的人,但如果腐朽滅絕的話,他就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