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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洛威年輕時總愛把“我是比兩美元牛排還硬的硬漢子”這句話掛在嘴邊。那時的他可以連續好幾天只睡幾個小時,三十多年裏從沒請過一天病假。但從六十二歲開始,他的體力越來越差,越來越不能硬撐,也越來越無法說服自己逞強。去年他還被流感擊倒兩次,第一次躺了一個星期,第二次三天。芬利臨時代理他的職位,他的妻子則毫不留情地實話實說:小鎮就算沒有卡洛威也不會被燒光,更沒出現犯罪熱潮。

他把外套掛在門後的掛鉤上,然後駐足欣賞十月初在雅基馬河釣到的虹鱒。那條魚真是漂亮,大約五十九厘米長,近兩公斤重,魚肚閃亮斑斕。娜拉趁他外出時把虹鱒做成標本,掛在他辦公室的墻上。近來他的太太采取了緊逼盯人的策略讓他退休,之所以把魚標本掛在那裏,只是要提醒他,河裏還有很多魚等著他去釣。以柔克剛,真是高明。卡洛威雖然跟妻子說小鎮仍然需要他,芬利也尚未準備好接班,但沒說出口的是,他自己仍然需要小鎮以及這份工作。有的男人可以終日釣魚、打高爾夫球還有旅行,但他對旅行從來都沒什麽興趣。他無法想象自己變成“那種男人”是什麽樣——穿著白色軟底矯正鞋,站在郵輪甲板上,假裝與大家志同道合,但其實一只腳已在棺材邊徘徊。

“警長?”對講機裏傳來一個聲音。

“我在聽。”他說。

“我就說嘛,剛才明明看到你溜進來。萬斯•克拉克來了,他想見你。”

卡洛威擡頭看著時鐘,已是傍晚6點37分,可見他不是唯一一個到現在還沒下班的人。他原本就在等雪松林檢察官的造訪,只是以為至少要等到明天早上。

“警長?”

“請他先回去吧。”

他坐在辦公桌前,榮升鎮警官那年,手下警員送的匾額就被掛在他後方的墻壁上。

規則一:警長永遠都是對的。

規則二:請看規則一。

他沉思著。

影子踏過灰色窗格,來到辦公室門前。訪客敲了一下門,便徑自一瘸一拐地走了進來,看來多年的慢跑終於傷到了他的膝蓋。

卡洛威“砰”的一聲靠上椅背,擡起穿著靴子的腳,放到辦公桌上,“膝蓋不舒服嗎?”

“天氣一冷就痛。”克拉克關上門,表情謙恭,但這不太像他。因禿頂而完全展露的額頭上,似乎永遠刻著皺紋。

“也許是時候停止跑步了。”但卡洛威清楚克拉克不放棄跑步的理由,那就跟他不退休一樣:不跑步,那克拉克還能幹嗎?

“也許吧。”克拉克坐了下來。頭頂上的日光燈管嗡嗡作響,其中一根發出了惱人的滋滋聲,偶爾還一閃一閃的,似乎就要熄滅。“我聽說了。”

“對,是莎拉。”

“我們現在該怎麽辦?”

“什麽都不做。”

克拉克的眉頭緊緊鎖在一起,“如果他們在埋屍處發現與證據矛盾的事物呢?”

卡洛威放下腳,“都二十年了,萬斯。我會說服她的,既然都找到了莎拉,就讓死者安息吧。”

“如果說服不了呢?”

“我會的。”

“之前你就沒成功。”

卡洛威撥動美國職棒大聯盟的投手赫爾南德茲的搖頭公仔,那是孫子送他的聖誕禮物。他看著公仔痙攣似地擺動。“嗯,那這次我就再加把勁。”

克拉克似乎深思了一會兒,“你去看了屍體解剖?”

“我讓芬利去了,是他發現屍體的。”

克拉克深吸一口氣,低聲咒罵了一聲。

“我們早就說好了,萬斯。做都做了,坐在這裏擔心可能永遠都不會發生的事,不會改變任何事。”

“但今時不同往日,羅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