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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手摸著她打出的那幾個字母。“我以前見過。”他說,指了指她那些書,“我只是不知道它也能打出我的名字。”

“什麽東西都打得出。”

“它們威力很大?”

“有時候。”

“我不想要。”

她意識到,他把這些字母視為他身上的“臟東西”,他身體的一部分,就像他的頭發、皮膚,或者拉出的糞便,敵人可以把它偷走,然後對它施咒。

“這不是你身上的臟東西。”

他還是把它遞還給她。

“我會把它保存好,”她說,“它會安全的。”

芬沒回來吃午飯,所以今天她可以早點兒出來,照例到女人們的房子裏去。女人們的房子總共有十二棟,她已接連去那兒參觀了六個星期。每棟房子裏都住著好幾家人,男人和行過成人禮的男孩不包括在內,他們住在湖邊舉行儀式的房子裏。盡管她的語言大有長進,可和那些女人在一起的時候,她仍然覺得仿佛面對著一座山。男人們雖然不易接近——因為他們不允許她到他們的房子裏去——但他們說起話來卻無拘無束,會當著她的面談論誰打算娶誰,得花多少錢,把錢給什麽人,等等。而女人們遠沒有這般婆婆媽媽嚼舌頭的耐心。女人比男人還沉默寡言,這樣的部落她還是第一次碰見。

今年的降雨來得遲,路面已幹出一層殼,踩在腳下硬得像大理石。熟透了的水果掉在地上摔得炸裂開來。樹林高處有熱風在往下吹,幹枯的樹葉互相摩擦,發出噼噼啪啪的響聲。小蟲子們紛紛沖著她的眼睛和嘴飛過來,它們也在尋找水分。

在路的轉彎處,她發現了芬和另外幾個男人,他們正一起用扁平的石塊把一截空樹幹裏最後的木漿刮出來。和平時一樣,塔姆的男人即使在幹手工活的時候,也要在脖子上掛幾串圓形的黃色貝殼,胳膊上還纏著竹纖維做的臂章,襠部用狐皮遮蓋著。他們頭發卷曲,上面有鸚鵡羽毛做的裝飾。他們一邊幹活,頸上的貝殼項鏈一邊有節奏地發出嗒嗒的響聲。旁邊的一棵樹上支著三顆骷髏頭,經過歲月的洗禮,都已變成棕色。這些頭骨在監督和佑護部落的子孫後代。其中一個頭骨的下巴不見了。內爾找了找,發現它就掛在部落長老陶班的脖子上。

“嘿,芬威克。”

“嘿,你來了。”他邊說邊直起身來。

其他人都停下手頭的工作,看著他們。

他往她籃子裏瞄了一眼。他已經把襯衣脫了,胸膛上亮閃閃的全是汗,汗裏還落了小蟲子和木屑。“啊哈,又行賄去啊,呃,我看該叫誘騙。”

“她們喜歡在這時候吃甜桃子罐頭。”

他是個身手敏捷的男人,和她們家的男人太不一樣了。在學校時,他就一直打橄欖球。她只見過他父親一次。他父親告訴她,假如當初芬願意,他本來是可以進小袋鼠隊19的。

“有桃子誰不想吃?”他邊說邊靠過來,從上往下朝她裙子裏看。“好漂亮的白桃子。”他想伸手去抓,卻被她擋了回去。他身後的幾個男人哧哧地笑了起來。

他這種舉動是近來才開始有的。他總想在他們跟前露一手。

“今天有什麽情況嗎?”

“你指什麽?”

“今天肯定有情況。他們一點兒口風都沒透給你?”

他還真不知道,也不在乎。他吻了她一下。那些男人用手敲著船,哈哈大笑。

“你還是幹點兒正事吧,我的‘愛顯擺先生’。”

她往女人路拐了過去。她剛轉過身,他便立刻彎下腰,幹起活來。旁邊哪有什麽筆記本?他根本就沒帶來。

芬並不想考察土著,他是想當一個土著。他被人類學吸引並不是因為想揭開人類自身的秘密,不是本體論。他想要的是可以不穿鞋,用手抓東西吃,當眾毫無顧忌地放響屁。他有靈活的頭腦,有像照片一般清晰的記憶力,而且在詩歌和理論方面都極具天賦。在從新加坡坐船到馬賽那一路上,在長達六個星期的日日夜夜,他無時無刻不在運用他的這些天賦展開對她的追求。可是,它們卻似乎並未給他帶來多少快樂。他的興趣更多在於體驗,在於行動。思考是衍生之物,乏味、無趣,與生動正好相反。她之所以甘願忍受這裏的濕熱、西谷米和基本衛生設施的缺乏,完全是為了思考。每當夜裏躺在床上,別的女孩都夢想著能得到小馬駒或旱冰鞋,她的夢想卻是能有一夥吉蔔賽人從窗口爬進來,把她帶走,教給她他們的語言和習俗。她還想象幾個月後,他們會把她送回家,在和家人們擁抱完畢,淌下激動的淚水之後,她會把他們的事原原本本地講給家人們聽。她的故事會多得幾天都講不完。這個夢想最令人著迷之處是回到家中向別人講述她的所見所聞那一段。她腦子裏始終有一個念頭:在這個世界的某個地方有一種更好的活法。而且,她覺得自己肯定能找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