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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是。”內爾說。

“不,是你自己,內爾。”芬說。

侍者給我們拿來了食物:牛肉、土豆泥和我曾經發誓再也不會碰的又粗又黃的英國黃莢種菜豆。我們一邊狼吞虎咽,一邊繼續聊著,無須顧及說話時(嘴裏若有食物)要先把嘴捂上,或是要等別人把話說完再開口等規矩。我們可以打斷對方,可以隨意插話。我們提了一大堆問題來挑戰對方,或許因為他們是兩個人,所以更多的是他們在挑戰我。從他們問的問題(芬的是有關宗教、宗教圖騰和儀式、戰爭以及系譜,而內爾的更多是在經濟、糧食、政府、社會結構和兒童撫養方面)我看得出來,他們把各自的領域劃分得涇渭分明,這讓我心裏不由得泛起一陣忌妒。每次給劍橋我所在的系寫信,我都會要求他們給我派一位搭档來。比如一個剛剛起步、需要有人指點的年輕人。可是每個人都希望自己能獨當一面。或者,可能他們從我的信中察覺了我思想的混亂和工作的停滯不前,因此沒有搭理我這茬兒。盡管我不樂意承認這點,但這確實有可能。

“你的腳怎麽啦?”我問她。

“在阿納帕崴的。”

“什麽?崴了有十七個月了?”

“當時他們得用竿子擡著她走。”芬說。那段回憶把他給逗樂了。

“他們用香蕉葉把我裹了起來,我看上去就像一頭被捆得嚴嚴實實、準備作為晚飯的豬。”她和芬都笑了,笑得很突然,很來勁兒,仿佛他們是第一次因為這件事而笑。

“我頭朝下被吊在竿子上好半天。”她說,“芬自己提前一天趕到了那兒,可他沒給我發回一點兒消息。最後,他們用了兩百多個腳夫才把我們的所有裝備都運了過去。”

“我是唯一一個有槍的。”芬說,“有人事先警告過我們,在那裏,被部落的人伏擊並不罕見。部落裏物資匱乏,而我們帶去了很多食物。”

“它肯定斷了。”我說。

“什麽?”

“你的踝關節。”

“是的,”她看了看芬,表情有些遲疑,然後說,“我也覺得是。”

我注意到,在那以後,她就沒再吃東西,不像芬和我一直都在吃。她把盤子裏的食物推到了一邊。

忽然,我身後的一把椅子倒了。兩個巡警正互相撕扯對方身上的制服,他們喝得紅光滿面,步履蹣跚,就像一對醉酒的舞伴。最後,其中一個人將手臂抽出來,揮起拳頭,又快又狠地砸在另外那個人的嘴上。等到旁邊的人過來把他們拉開時,他們的臉已經像被園子裏的釘耙耙過一樣,手上也都沾上了對方的血。屋裏突然熱鬧起來,樂隊指揮為了鼓勵大家起來跳舞,開始演奏一首歡快響亮的樂曲。可還是無人響應。屋子另一頭也有人在撕打。

“我們走吧。”我說。

“走?去哪兒?”芬說。

“我帶你們到河上遊去。我那兒地方大,足夠你們住。”

“可我們已經在樓上訂了房間。”內爾說。

“在這兒你們沒法睡覺。要是他們一不留神把東西給點著了,你連張床都沒有。這幫家夥已經連著喝了五天了。”我又指了指她的手,還有我剛才在她左邊胳膊上發現的傷口,“我那兒有治這些傷的藥。看來它們還沒被處理過。”

我猶豫地站起身,等他們回應。來吧,快來吧。我需要你。我需要你。我決定改變策略。我對芬說:“你不是說想看看基奧納部落嗎?”

“是,是很想。可我們明天一早就要出發去墨爾本了。”

“怎麽?”我們才在一起待了幾個小時,他們並未提到要離開新幾內亞島呀。

“我們想上那兒試試,看能不能從埃爾金手裏搶一個部落過來。”

“千萬別。”我本來沒想這麽說,至少不是用如此莽撞的口吻說。“幹嗎要去那兒呀?”就為了那裏的土著?不能讓他們上那兒去。

“那孟般亞呢?你們在那兒剛待了五個月。”

芬看著內爾,意思是讓她來解釋。

“孟般亞我們沒法再待了。”她說,“我無論如何也待不下去了。我們想,也許在澳大利亞能找到一片尚未有主的地方。”

“有主”這個詞終於讓我明白了。我想,她也知道我明白了。“無論如何,你們都不必因為我而離開塞皮克。它並不是我個人的,我也不想占有它。人類學家的總人數是該死的納瓦霍印第安部落人數的八十倍。有那麽多人,他們難道會把這條一千多公裏長的大河給我一個人?從來沒人敢靠近這裏。因為他們都以為這裏是屬於‘我的’。其實我並不想要它!”我覺察到自己的聲音裏幾乎帶著哭腔。可我不在乎。如果有必要,讓我下跪我都願意。“請留下來吧。明天我就幫你們找一個部落。這裏有上百個這樣的部落。如果你們願意,可以和我離得很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