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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走到她身邊,說道:“我們該去見見他。”

“真的?”以前他可沒這麽建議過,為什麽偏偏在他們準備去澳大利亞的時候提出來呢?盡管他和哈登、班克森,還有他捕蝴蝶的網兜一起在悉尼待過四年,可她並不覺得他們之間有很深的交情。

班克森所在的基奧納部落驍勇善戰,他們曾經統治著整個塞皮克河流域。可那是在澳大利亞政府開始實施鎮壓之前。後來,政府把村莊分隔開,把他們不想要的土地分派給部落裏的人,並把反抗者關進了監獄。雖然孟般亞部落不乏勇猛之士,可那裏居然流傳著一些關於基奧納人如何英勇的傳說。這也是他想到班克森那兒去看一看的原因。河對面的部落看上去永遠要比你身邊的出色一些,她常這麽告誡他。眼睜睜地瞅著別人地盤上的部落,想不心懷嫉妒是不可能的。同時,你自己的部落看上去永遠都是一團糟,除非你真的下功夫把你對它的了解全都訴諸筆墨。

“你覺得我們在安戈拉姆能碰到他嗎?”她問。他們不能老跟在班克森後面轉悠。他們已決定要去澳大利亞了。他們兜裏的錢頂多能再撐半年,而到澳大利亞之後,先要尋找當地的土著部落,然後安頓下來,這起碼得好幾個星期。

“我看夠嗆。像安戈拉姆這種有政府機關的地方,他是不會沾的。”

汽艇快得讓人頭暈。“芬,我們得趕上明天開往莫爾斯比港的那班船。古奈部落對我們來說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我們去孟般亞的時候,你也是這麽說的。”他邊說邊晃了晃空杯子裏剩下的冰塊。他欲言又止,然後回到明頓和其他男人那邊去了。

“結婚很久了嗎?”蒂莉問道。

“到五月就兩年了。”內爾說,“出發上這兒來的前一天辦的婚禮。”

“你們這蜜月度得可夠時髦的。”

他們都笑了。這時,裝著杜松子酒的那個瓶子又被遞了過來。

接下來的四個半小時,內爾一直在看那兩對衣著光鮮的夫婦在她面前喝酒、打趣、調情、受傷、嬉笑、道歉、分開,然後再重歸於好。她在看他們那年輕而不安的臉,她能看到他們臉上那層自信是如此之薄,當他們覺得沒人注意自己的時候,那層自信便會輕易地脫落。蒂莉的丈夫偶爾會擡手指著陸地上的東西讓大家看:兩個拿著漁網的男孩,像布袋一樣軟塌塌地倒掛在樹上的袋鼬,快速滑向自己的巢的魚鷹,還有一只模仿他們船上馬達聲的紅色鸚鵡。她盡量不去想那些正在掠過的村莊、凸起的屋舍和生火的灶坑,還有那些舉著魚叉在茅草叢中捕蛇的兒童。她正與所有那些失之交臂,她永遠都不會再有機會去了解那些部落,去聆聽那裏的語言。她怕的是,此時他們正在駛離的這個部族正是她最該去考察的那一個,她本應該大顯身手,將它不為人知的創造力公之於世。更何況那裏的生活方式很可能剛好合乎她的心意。可她終歸只是繼續瞅著那幾個西方人,瞅著芬,聽他跟另外那幾個男人唇槍舌劍。他在刨根問底地打聽別人從事什麽職業,可當人家回問他的時候,他又支支吾吾地拿話搪塞。一路上,他也過來找過她幾次,可對她來說,他的到來無異於懲罰,因為他總是挖苦她幾句,然後猛然起身而去。他來了這麽四五趟,把他的沮喪全撒在了她頭上。而且,他全然沒意識到自己的這種行為模式。因為是她提出要離開孟般亞的,所以他一直都在懲罰她,到現在都還沒結束。

“你丈夫很帥,不是嗎?”趁旁邊沒人,伊娃說,“他看著就是個掙大錢的。”

船速緩了下來。夕陽下,水面閃著鮭魚般的粉色波光。他們到了。三個年輕的碼頭工身穿白褲藍衫,戴著紅帽,從安戈拉姆俱樂部裏跑出來,把船系住。

“當心點兒,”明頓操著一口洋涇浜沖他們叫道,“Isi, isi。”

幾名碼頭工之間相互講著他們的部落語言,很像是泰維部落的語言。而對那些正在下船登岸的旅客,他們說的卻是“晚上好”,用的是很清脆的英國口音。她真的很想知道他們有多了解英國。

“你今晚還好嗎?”她問年紀最大的那個男孩。

“我很好,謝謝您,夫人。”他令她想起他們在阿納帕部落拍攝過的一個孩子。很有自信,總在微笑。

“今天是平安夜,我聽說。”

“是的,夫人。”

“那你們慶祝嗎?”

“哦,是的,夫人。”

看來,傳教士已經來過這兒了。

“那你想要些什麽禮物呢?”她問第二大的那個孩子。

“漁網,夫人。”他本想像前面的大孩子一樣答得簡潔而不動聲色,可他的話卻直接蹦了出來,“就像我哥去年得到的那張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