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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他們?”伊娃說,“我倒覺得你該把目標定得更實際一些,就是先保證你脖子上的腦袋不被砍掉。”

“他們吃人嗎?”

如實回答這個問題恐怕不太安全,因為內爾不知道她們倆的男人究竟是幹什麽的。“不。新頒布的法律他們都懂,也都遵守。”

“那些法律已經不新了。”伊娃說,“四年前就出台了。”

“我覺得對一個古老的部落來說,它無論如何都是新的。但他們都還算守法。”他們之所以那麽不走運,就是因為殺人案變少了。

“他們之間也聊吃人的事嗎?”

她搞不懂為什麽每個白人都會問起吃人這件事。她想起有一次,芬出去打獵打了十天,回來後原本想瞞著她,可最後還是忍不住說了出來:“我也嘗了,他們說得沒錯,味道確實像老豬肉。孟般亞部落有個笑話,說是傳教士的肉的味道和豬肉差不多。”

“他們聊這些的時候可都是滿帶著渴望的噢。”

兩個女人,甚至個子更高膽子也更大一些的伊娃,都明顯有些害怕了。

蒂莉接著又問:“你讀過那本寫所羅門群島的書嗎?”

“就是那個連娃娃們都可以在樹林裏任意性交的地方。”

“伊娃!”

“我讀過。”內爾忍不住問她,“你很喜歡那本書嗎?”

“哦,我不知道。”蒂莉說,“我只是不懂這種事有什麽可大驚小怪的。”

“有人大驚小怪嗎?”內爾問。她對這本書在澳大利亞引起的反響毫不知情。

她本來還想問問那些大驚小怪的人都是誰,說了些什麽,但這時,有個男人走了過來,手裏拎著個大酒瓶和幾只杯子。

“你丈夫說你不能喝。”他略帶歉意地對內爾說,因為他沒給她準備杯子。

盡管芬背對著她,但光從他弓著背微微踮起腳的姿勢,她也能猜到此刻他臉上的表情。他用男人味十足的堅毅眼神使人們忽略了他身上那件皺巴巴的衣服和他所從事的古怪職業。他臉上不會有一絲笑容,除非是他自己開了個什麽玩笑。

啜了幾小口酒,蒂莉的膽氣又壯了起來,她開始繼續發問:“關於這些部落,你想寫些什麽呢?”

“我腦子裏現在還是一鍋粥。等回到紐約,坐在自己的辦公桌前,我才會知道。”她知道自己爭強好勝的沖動又發作了。她知道,想象自己在紐約辦公的場景一定能幫她在這幾個打扮得幹幹凈凈、漂漂亮亮的女人跟前占據上風。

“你現在是要回紐約嗎?回你的辦公室?”

她的辦公桌。她的辦公室。她那扇往外能看到阿姆斯特丹大道和第118街的斜窗。有時,距離能讓人生出幽閉症般的恐懼感。“不,我們下一站先去維多利亞,去考察澳大利亞土著。”

蒂莉把嘴一噘,說:“真可憐。你看上去已經累得不行了。”

“你想了解那裏的土著?那你問我們倆不就行了。現在就可以開始。”伊娃說。

“其實也就是最後這五個月,最後這一個部落。”她不知該怎麽形容那種感覺。只要與孟般亞沾上邊,她和芬就沒有一件事是看法一致的。他根本不聽她的意見。他那種不容分說的樣子她此刻回想起來很是驚訝。蒂莉正用醉漢一樣膚淺的眼神看著她。“碰上一個讓你傷心的部落,這種事也是常有的。”她良久才說出這麽一句。

“內爾,”芬在叫她,“聽明頓說,班克森還在。”他朝河上遊揮了揮手。

他當然還在,她心裏這麽想,可嘴上卻答道:“就是把你捕蝴蝶的網兜偷走的那位嗎?”她開了個玩笑。

“他沒偷。”

他的原話是什麽來著?那是在他們坐船從所羅門群島回來的路上,他們倆最初的幾次交談中提到的一件事。當時,他們聊起了各自以前的教授。芬說,哈登挺喜歡他的,但卻把自己捕蝴蝶的網兜送給了班克森。

他們的計劃全都被班克森攪黃了。他們早在一九三一年就到了這裏,原打算去新幾內亞島的兩個部落考察。可當時班克森已率先到了塞皮克河流域。他們只好再往北,去了在山區的阿納帕。他們原本以為過上一年半載,等他們從山上下來的時候,他差不多也該走了。那樣,他們便可以選擇一個自己最中意的靠近河流的部落來考察。靠近河流的那些部落,文化相對不那麽閉塞,藝術、經濟和宗教方面的傳統也更深厚。然而,班克森居然還待在那兒沒走。於是,他們只好朝著與他正在考察的基奧納部落相反的方向去了。塞皮克河上有條叫俞爾特河的支流。正是在俞爾特河的南部區域,他們發現了孟般亞部落。可在那個部落才待了一個星期,她就知道他們選錯了地方。最終她花了整整五個月的時間才說服芬從那裏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