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賊

三十歲時,米切爾決定當一個職業竊賊。

 

在此之前,他過著正常人的生活。他當過兵,退伍後結了婚,有自己的工作,他是一個鐘表修理匠。三十歲時,發生了兩件事,改變了他的生活:他妻子的突然病逝,以及隨之而來的失業。

 

米切爾覺得自己很適合做盜竊這一行。他以前沒有犯罪記錄。跟黑社會也沒有聯系。他清楚地知道,大部分的職業竊賊為什麽會失手被擒。這主要是因為:他們有固定的行竊方式;通過黑社會銷贓;有犯罪記錄。

 

說到犯罪記錄,五年來,米切爾連交通罰款單都沒有收到過;至於銷贓嘛,他決定只偷流通的貨幣,那樣就不必依靠別人來銷贓了。

 

他開始了準備工作。

 

首先,他練習進入室內的方法。

 

他雖然對開鎖很熟練,但還是決定用更快的進門方式。他用玻璃刀和膠布練習切割,並用肥皂來降低噪音,他練得非常認真,一直練到能迅速無聲地在玻璃上劃出一個六英寸的洞,然後輕輕一敲,取下那塊玻璃。

 

接著,他開始從各個商店購買所需要的工具。他買了一把小鐵撬、一把鏍絲刀、一些馬賽克條,以及一把昂貴的鑲鉆石頭的玻璃刀。至於衣服,他買了一雙很流行的膠底鞋,一件海軍藍外衣和一條黑褲子。他不想穿一身黑,這樣太引人注目,但是黑色的效果總是好一點。他最後買了一個小收音機。

 

然後,他開始了他的冒險工作。

 

他的第一個目標,是一個有錢的塑料公司董事長的家。那是一棟大房子,位於城西。米切爾經過仔細的偵查,弄清了他們沒有養狗,晚上也沒有仆人睡在裏面。固定的住戶只有董事長和夫人,以及他們的兩個兒子,兒子們目前在上大學,周末一般不在。

 

每隔三天,米切爾就在晚上十點到十一點之間,打電話到董事長家。第一次有人接,米切爾馬上掛斷電話。第二次,還有人接,他假裝打錯電話,搪塞過去。如果他打四次電話時,還有人接,那米切爾就決定放棄了,但是,第三次打去時,發現董事長夫人不在。

 

米切爾立刻穿上黑衣服,將工具放進褐色的帆布袋裏,鉆進自己的汽車。汽車的牌子和顏色都是最普通的那種。從家裏開車到購物中心,只需要幾分鐘,到了那裏,米切爾又打了一次電話,仍然沒人接。

 

當他抵達那棟房子附近時,把車停在大約兩條街外,然後,從帆布袋取出玻璃刀、膠布和起子。他已經偵查好了,知道可以從屋邊的一個小窗戶進去,那裏有樹木遮著,不易被人發現。

 

房子裏亮著燈,沒有汽車的影子,雖然車庫的門是關著的。他早就預料到燈會亮著,實際上,這對他更有利。

 

他裝出一副輕松的樣子向屋子走去,進入之前,他先躲在樹叢裏,向四周觀望了一下。當他確信沒有人注意他時,就在玻璃刀上抹了點肥皂,撕下一片膠布,一分鐘之內,他就取下玻璃,戴著手套的手伸進窗內,打開窗戶,鉆了進去了。

 

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掏出口袋裏的收音機,調到本地警察呼叫的波長上,然後把收音機放回口袋,將耳機塞進左耳朵,戴上他妻子的一個舊襪子做面罩,以防萬一,免得被人認出。他開始四處搜索。

 

他只給自己十五分鐘的時間,彎著腰,以免被窗外的人看見。他依次搜索了書桌的抽屜、五鬥櫃、壁櫥和所有可能放錢的地方。

 

在安靜的屋子裏,他的神經在尖叫,他用全身的意志來控制自己。有一次,一輛汽車在外面慢下來,他嚇呆了,一動也動不了,接著,他咽下那種恐懼,繼續搜索。

 

他在書桌抽屜裏找到兩百九十美元,在女人的珠寶盒找到三十元,在衣櫥的一個錢包裏找到五元。

 

他回到自己的車中,那輛車的牌照故意噴上了泥漿,他開門,開走了。

 

回到家,他喝了杯酒,坐在廚房桌旁,盯著那些錢。真的,錢並不多,但他卻覺得非常興奮,這是一種久違了的感覺,他成功了,他知道,他已經找到了最適合他的職業。

 

此後幾個月內,他幹得非常成功,他避免形成一個固定的模式,間歇時間長短不一,平均一星期偷兩次。他越做越熟練。因為他在警方沒有犯罪記錄,他決定采取更安全有效的方法,他扔掉了買來的鐵撬和其他比較重的工具,連那只做面罩的襪子也扔了,只攜帶膠布、玻璃刀和收音機,這樣,如果出現緊急情況,這些東西比較容易處理,也不容易引起懷疑。

 

在他進行偷竊的前六個月裏,他實際上每個星期還去領失業救濟金。他有一種說不出的滿足感,在他向州政府領錢的同時,由於夜間的冒險工作,他逐漸富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