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第3/5頁)

 

“你以前去過嗎?”

 

“去過幾次,都是我關門後順道送她回家。可是只在送電視機的時候,進去過一次,只有那一次,那次也只待了幾分鐘。”

 

“那是什麽時候?”

 

“一星期前。”

 

“那是你唯一一次進入公寓?”

 

“是的,先生。它不算真正的公寓,只是一棟古老樓房裏的一個房間而已,房間對著前面街,進出通過旁邊的梯子。”

 

“你見過她的房東嗎?”

 

“沒有。”

 

“你關門後,便開車到她的住所?”

 

“是的。那時候,外面天色已經黑了,當我到達時,可以看見她的燈亮著,也可以聽見電視響著。我敲敲她的門,沒人回答,又敲了敲,還是沒有人回答。我試試門把手,門是開著的。開始我沒有看見她,因為沙發擋住了我,首先看到的是電視機,聲音像是兒童節目,我想大約是卡通影片,但沒有影像——屏幕上什麽也沒有。”

 

“然後呢?”

 

“我喊她。我以為她到房東那兒去了,或者在浴室,可是沒人回答。當我走到房子中間時,發現她躺在沙發前,面部發黑,一動不動。我按按脈搏,發現她已經死了。”

 

“過了多長時間你才報警?”

 

“我不知道,也許十分鐘,也許十五分鐘。”

 

“他們以殺人兇手的罪名逮捕了你?”

 

“是的,先生。”

 

“我問你,華倫,你殺沒殺害瑪麗?”

 

“沒有,先生,我發誓沒有殺她。”

 

“現在,華倫,經法官大人同意,我要把你交給檢察官先生,由他來盤問,回頭我還有問題問你。”

 

“是的,先生。”

 

“哈克先生,”律師對檢察官說,“請你問證人。”

 

“啊,華倫,”檢察官說,“你的律師想把你打扮成一個慷慨的人,一個仁慈的人,對那個可憐的女孩有著父親般的感情,你說那個女孩被一位不知名的、使她懷孕的情人殺害,那人本來付錢讓她去墮胎,然後在一次狂怒中把那個女孩毆打致死,如果你說的是真話,那麽他不僅殺害了那個女孩,還殺害了她未出生的孩子,是不是?這就是你證詞的主要內容?”“我抗議,法官大人,我抗議檢察官所用的帶中傷性的諷刺言詞。”

 

“抗議無效,哈克先生,你可以繼續問話。”法官說。

 

“如果我得罪了這位博學的律師先生,我很抱歉,但是,我看出他的當事人是位邪惡的、工於心計的、殘忍的兇手,他跟這個年齡只有他一半的孩子有過曖昧關系之後,為了擺脫自己的責任,竟編造了這個荒謬的故事,說她另有情人,借以開脫自己,想引起陪審團的同情,混淆是非。唔,我可不相信,這話會使陪審團忽略所有證人提供的犯罪事實,那些證人都發誓說這位被告與受害人之間關系不同尋常。”

 

“檢察官在這點上作辯論總結嗎?”

 

“對不起,法官大人。”

 

“不要長篇大論,注意你問被告問題的範圍。”

 

“華倫先生,你的店員們作證說,他們經常看到瑪麗到店裏來,每次都不敲門,徑自走進你的辦公室,而且一進去就是幾個小時,你否認嗎?他們說,好幾次晚上關門後,看見她和你一起坐車離去,你否認嗎?”

 

“不否認,先生,那些我不否認,但是他們理解錯了,我們之間並無不正當關系。”

 

“真的嗎?你的意思是說,面對那樣一個女孩,一個像你這樣成熟、英俊的健康男人,會坐懷不亂?你難道沒有受寵若驚?沒有熱烈地作出反應?”

 

“不錯,我是受寵若驚,但並沒有作出熱烈的反應……不是你說的那種方式。”

 

“我說什麽了?我還沒有問那個問題呢。”

 

“你暗示存在戀情。”

 

“你說對了,這正是我的下一次問題。你否認與瑪麗有性行為?”

 

“是的,我否認,絕對否認!”

 

“你能證明你和她沒有那種關系?”

 

“我抗議,法官大人,”博斯律師說。

 

“抗議有效,”法官說。

 

“你否認有發生婚外戀的機會?”

 

“法官大人,我再次抗議。”

 

“抗議駁回,我認為這是一個恰當的問題。”

 

“我怎麽能否認有機會呢?不錯,我開車送她回家過好多次,我沒有辦法找證人來證明,我是直接從辦公室到她家,或者找人作證,說我只在外面停留一兩分鐘,我從沒有進過她的住所,或偷偷摸摸在外約會,做見不得人的勾當,當然,我不能否認有機會。”

 

“謝謝你,華倫先生,現在讓我們來談談禮物。平常你是個慷慨的人嗎?”

 

“你的平常是什麽意思?”

 

“你送不送東西給你所有的店員和所有的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