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好人(第2/4頁)
他還說,槍響後並沒有注意到有人經過,因為他一直集中精神在理發。
回到珠寶店,我問鮑伯失竊款的數目。他把賬本副本拿給我看。整個被劫走的數目是:現金七百四十元,支票兩百三十三元。珠寶商說,這是整個星期的收入。
我問鮑伯,打沒打電話通知他妹妹。
他神色驚訝地說:“我……我想都沒有想過。”
我說:“用電話通知這種消息並不是好辦法,但總得有人告訴她,假如你願意的話,我來替你辦,反正我要去看她。”
他猶豫了一會兒說:“她住在城南,但最近住在北邊第二十街我的公寓裏,這事對她會是個很大的打擊,警官,因為她和貝爾特吵了架。這時聽到這種消息,你要原諒自己都很難。”
北二十街的公寓是一幢整潔的現代式磚造建築,我按響門鈴後,一位纖細美麗、年約四十歲的褐發女人開了門。
我摘下帽子說:“你是貝爾特太太嗎?”
“是的。”
我亮亮警徽說:“我是警察局的保羅,夫人,我可以進來嗎?”
她有些不解地說:“警察局?”然後退了一步,“當然,請進。”
我進入布置舒適的房間,她在我身後關上門。
房間裏的沙發上坐著一個英俊的中年男人,懷裏抱著一個可愛的兩歲女孩。
貝爾特太太介紹說,男人是她的一個朋友,女孩是她的女兒。
然後她問:“警官,有何貴幹?”
“貝爾特太太,恐怕我要告訴你一個壞消息。”我說。
貝爾特太太的臉色一下子變得蒼白;她說:“是不是我哥哥出了什麽事兒?”
“不。”我回答,“是你丈夫。”
她的臉色恢復了紅潤,給我一個印象,好像她如釋重負似的。
“哦,發生了什麽事?”
她的反應好像並不在乎發生了什麽事,我看出不必繞圈子說出這個噩耗,所以,我直截了當地說:
“今早珠寶店遭到搶劫,你哥哥沒事,但歹徒殺死了你丈夫。”
她眨眨眼睛,但臉色沒有變,只說:“哦!”便沉默不語。
那男人說:“這下解決了你的難題。”
貝爾特太太責怪地說:“你怎麽這麽說。”
“你難道希望我痛哭不成?”他說,同時看看我,“對不起,警官,貝爾將並不是我的朋友,他在離婚起訴書中把我列為通奸的共同被告。”
我離開他們家時,已是中午,吃了午飯,我到法院去看貝爾特夫婦的離婚案子。
档案裏有貝爾特的起訴書,但沒有貝爾特太太的答辯書。他們之間的不合,不只是鮑伯所提的“吵架”,貝爾特的反應是非常強烈的,極具報復性。
他的起訴書附有他太太和她的男友在旅館約會的照片。離婚理由是妻子與人私通,不給贍養費,同時請求將女兒給父親監護。他請求不許孩子的母親有看孩子的權利,理由是母親不道德。
我離開法院後,坐在汽車裏沉思了很久。
鮑伯驚人的觀察力具有不尋常的意義,也許他對歹徒的詳細描述根本不是觀察出來的,而是幻想出來的。
我開車回富蘭克林大道,珠寶店的門上掛著“暫停營業”的牌子。
我走進隔壁的當鋪,問老板:“你知不知道隔壁他們是不是有槍?”
他有點兒吃驚,然後想了想說:“嗯,是的,好久以前,他們一開業,貝爾特先生就在我這兒買了一支槍,說是放在店裏以防搶劫,是的,我確信是貝爾特先生買的,而不是鮑伯買的。”
“你的記錄還留著嗎?”我問。
“當然。”他說,“我們一年還賣不到一打槍。”
他從櫃台下面拿出一本賬本,一頁頁翻著,用食指指著每一行名字,最後終於停住。
“這裏,”他說,“十年前的九月十日,貝爾特,伊金街一七二六號,點三八口徑,柯特牌左輪,制造號碼二三一八四O。”
我抄下這個資料。
“你為什麽要知道這個?”老板好奇地問。
我回答得很含糊:“只是例行公事。”
業余兇手通常不懂得處理兇器。為了防備萬一,我安排人去珠寶店後面細查各個垃圾筒。他們沒有發現什麽。
在沒有獲得貝爾特死於什麽口徑的子彈之前,我無事可幹。
第二天上午,我收到化驗室的檢驗結果,死者身上的子彈是點三八口徑的鉛彈。
我還收到一個有拉線的皮袋,袋裏附著郵局的信。信上說,這是從距珠寶店兩條街遠的郵筒裏拿出來的。袋子裏面裝有存款的原條——副本在我手裏——兩百三十三元的支票,還有現金。
我和組長到地方法院去了一趟,離開時我口袋裏有三張搜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