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3處刀傷(第5/11頁)

“為什麽?”簡東平問道。

林仲傑皺了皺眉,心想這還用問嗎?這不是明擺著嗎?

“案發現場就是他的房間,案發後他又不知去向,而且又有人看到他在那天下午4點45分左右急匆匆地離開公寓。據那個人回憶,當時陳劍河看上去非常緊張,腳步匆忙,在門口兩人還差點撞在一起。他做了什麽?他為什麽這麽匆忙?這一切都需要一個合理的解釋。而我們覺得最好的解釋就是,他是兇手!從當時所掌握的證據來看,他的確具備了成為兇手的一切條件,他有作案時間,有作案地點,又有動機。另外,根據我們的經驗,越是那種性格內向、看上去有些猥瑣的人,就越可能成為兇殘的殺手,因為沒有人知道他心裏究竟在想什麽。而且這樣的人也通常沒辦法發泄心理的情緒,所以只好通過暴力來解決問題。你看吧,殺人兇手裏面,十個有九個是性格內向的。”林仲傑說。

“那你還懷疑什麽?”簡其明插嘴道,“既然一切都那麽合情合理。”

林仲傑還沒來得及回答,簡東平又搶先問道:

“警方認為他的殺人動機是什麽?”

“追求不成,因愛成恨。”

“有證據嗎?”簡東平追問道。

林仲傑朝他微微一笑:“不錯,這就是問題之一,的確沒什麽證據可以證明這一點。跟陳劍河同住一套公寓的一個男子說,陳劍河暗戀女死者,但實際上,他也舉不出什麽實際的例子,好像最能證明這一點的就是,他曾看見他們兩人一起回家,除此以外,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把這兩個人連在一起。而我們在對陳劍河的房間進行搜查時,也沒有找到跟死者有關的東西,我是指照片、內衣、頭發之類的東西。一般某人暗戀另一個人,總會在身邊放一些諸如此類的東西。但是我們沒有找到這些。”

他停頓了一下,又說:“不過,我們在他的衣櫃裏發現酒瓶,而且他的房間非常亂,所以我們當時懷疑他是酗酒之後行的兇。”

“房間很亂?”簡東平似乎很意外。

“是的,很亂,很臟,抽屜全被打開了,草稿紙散了一地。”林仲傑說。

“而且衣櫃裏還放著酒瓶?”簡東平再次問道。

“這是什麽怪癖?如果這是他自己搞的,那麽說明這個人的心理的確不健全。”簡其明說。

“警方沒有在他的房間裏找到涉及暴力色情的東西嗎?”簡東平問道。

“沒有。”

“有沒有筆記本、照片之類的東西?”

“沒有。”

“便條或是留言簿呢?”

“沒有。”

“日記呢?”

“也沒有。”

“那請問你們在他的房間裏都找到了什麽?”簡其明問道。

“衣服、鞋子、生活用品、CD機、幾張音樂CD、幾本原版小說和十幾本舊的英語雜志,僅此而已。沒有照片、沒有擺設,也沒有紀念品,他的生活看起來簡單得要命。”林仲傑看著筆記本上的記錄說道。

“那麽他的房間裏難道就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反映出他的感情生活嗎?”簡東平追問道。

林仲傑看著他:“我看只有那些酒瓶可以反映他的感情生活。”

“但他不是個能喝酒的人。”簡東平用肯定的語氣說。

“也許他偷偷地喝。”林仲傑說。

“我怎麽覺得這個人有點矛盾,一邊是雜亂無章的房間,另一邊卻是幹凈得無可挑剔的個人生活,好像總覺得缺了點什麽。”簡其明的臉上露出一絲不易察覺的微笑。

林仲傑嘆了口氣:“我有同感。”

“你有沒有想過究竟缺了什麽?”簡其明盯著林仲傑的臉問道。

林仲傑微笑地搖了搖頭:“如果我知道缺什麽,這個案子還會有疑問嗎?”

“我想,”簡東平突然說,“缺的應該是規律。”

“規律?什麽規律?”林仲傑不知道這個毛頭小子究竟在說什麽。

簡東平笑了笑說:“沒什麽,我只是突然冒出一個念頭來。”

林仲傑略帶不滿地掃了他一眼,沒有說話。

“好吧,那麽現場還有什麽其他的細節?”簡其明接著問道,他一邊將煙灰彈在煙灰缸裏,一邊好奇地盯著林仲傑手裏的破筆記本。

“我們在洗衣機裏找到一件帶血的男式白襯衣,後來證實那上面的血跡是被害人的,在廚房的案台上找到了兇器,一把廚房用的大剪刀,上面也有死者的血跡。洗衣機的啟動按鈕開著,但沒有啟動,後來我們發現洗衣機已經壞了好幾天了,陳劍河那天上午還曾向門衛打聽,公寓的物業管理部門是否可以上門修理洗衣機,這可以認為是他在慌亂中忘了洗衣機已經壞了的事實,他把衣服扔進去,企圖洗去血跡,掩蓋痕跡。”

簡東平順著林仲傑的話說下去:“如果他是兇手的話,他應該有更好的辦法來處理作案用的衣服,他完全可以把衣服帶離現場,然後找個地方燒了或是埋了,這樣不是更幹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