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第6/26頁)

他順著他指的方向望去,一個金發女人正在喝酒,酒杯上沾著她的唇印。他搖了搖頭。“我只想見貝特西。”

“這事確實要看個人的口味。”酒保充滿理解地點了點頭。

哈羅德壓抑住了自己的笑容。再沒有什麽比男女之事更看個人口味的了。“確實如此。”他說。難道酒館的對話都這麽蠢嗎?

“邊喝點什麽邊等她吧?”

“啤酒吧,謝謝。”

“烈酒呢?”

“不用了。”想到白蘭地烈性酒的味道他都會反胃。

他一邊喝酒一邊回想著自己這一天的經歷。一整天的時間,他都心急如焚。警察的出現意味著亞恩幾乎板上釘釘是被捕了。而如果真有什麽奇跡,他真的逃脫了警察的追捕,那麽他肯定會藏在哈羅德在科斯坦莊園的住處——那座廢棄的教堂裏。所以哈羅德直接開回了教堂,但那裏卻空無一人。

哈羅德呆呆地在教堂的地板上坐了幾個小時,為哥哥的命運感到悲痛,同時也在思索著自己之後該做些什麽。

如果他想要繼續完成亞恩未能完成的工作,那麽它就要在接下來的十一天內把膠卷交到倫敦去。亞恩肯定已經制訂好了計劃,但哈羅德對這些一無所知,而且也沒有任何途徑能知道。所以他必須要自己想個辦法出來。

他首先想到把膠卷放到信封裏寄到斯德哥爾摩的英國使館去。但恐怕寄到那裏的任何郵件都必須要經過檢查。

他不認識任何經常性地合法來往與丹麥和瑞典之間的人。當然他可以直接到哥本哈根的碼頭區,或者到埃爾西諾的登船專列車站,找一個乘客求他把信封帶過去;但這樣做的風險恐怕和郵寄一樣大。

在一天的冥思苦想之後,他依然決定還是親自來做這件事。

他沒辦法堂而皇之地去英國。他連合法的護照都沒有。他必須要找一條地下的途徑。每天都有丹麥的船只往返於丹麥和瑞典之間。一定有方法可以溜上一艘船,到那邊再偷偷地溜下去。他沒法在船上找工作——水手需要特殊的身份證件。但碼頭總會有一些非法行為在偷偷摸摸地進行著:走私、偷竊、賣淫、毒品。所以他要和這些罪犯打一打交道,看看有誰願意幫他偷渡到瑞典去。

下午,天氣漸漸轉涼了,教堂的石板地變得冰冷。他騎上摩托車,回到了那間爵士樂吧,希望能碰到那個他唯一認識的“罪犯”。

沒用多長時間,他就等到了貝特西。當時他也只喝了半杯酒。她和一個男人一起從後面的樓梯上走了下來,哈羅德猜她應該是剛剛為他“服務”過。那個客人看上去滿面蒼白,皮膚有點問題,頭發極短,左面的鼻孔裏還起了一個大皰。他大概也只有十七歲,可能是個水手。他很快地穿過房間,走出了大門,看上去一臉鬼祟。

哈羅德看到貝特西來到了吧台,打了個響指。“嗨,學生弟。”她開心地說。

“嗨,公主。”

她賣弄風情地晃了晃頭,甩了甩頭上黑色的發卷。“改主意啦?想試試?”

想到她剛剛和那個水手做完愛,哈羅德感到有些惡心,不過他還是幽默地回答:“那你恐怕得先嫁給我。”

她笑了:“很榮幸。你有什麽事吧?你絕對不是想喝兌了水的啤酒。”

“事實上,我想和你的盧瑟說句話。”

“盧?”她一臉不認同,“你想讓他幹什麽?”

“需要他幫我做件事。”

“什麽事?”

“我不能告訴你——”

“別傻了。你有麻煩?”

“不算是。”

她的目光朝門那邊望過去。“哦,糟了。”

他也隨著她的目光看了過去。盧瑟走了進來。他穿了一件肮臟的絲制運動衫,裏面是一件背心。和他一起的是一個年近三十的男人,已經醉得晃晃悠悠了。盧瑟抓著那個男人的胳膊,把他交給了貝特西。那男人色迷迷地望著她。

貝特西對盧瑟說:“你要他多少錢?”

“十塊。”

“說謊。”

盧瑟給了她一張五塊的紙幣。“給你一半。”

她聳了聳肩,把錢塞進了口袋裏,拉著那個男人上樓了。

哈羅德插話道:“想喝杯酒嗎,盧?”

“白蘭地。”他的態度還是一如既往的糟糕,“你又想幹嗎?”

“你在碼頭認識很多人吧?”

“別拍我馬屁,小子。”盧瑟打斷了他,“你想要什麽?想幹小男孩?便宜煙?白粉?”

酒保幫他倒了一杯白蘭地。盧瑟一飲而盡。哈羅德付了錢,等著酒保走開。過了一會兒,他壓低了聲音說:“我想去瑞典。”

盧瑟眯起了眼睛:“為什麽?”

“有關系嗎?”

“恐怕有。”

“我在斯德哥爾摩有個女朋友。我們想要結婚。”哈羅德開始即興編故事了,“我可以在她爸爸的工廠找個工作。他是做皮貨的,錢包、手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