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案 水中邪火(第2/2頁)

案情到了這裏,其實已經明朗了,死者是被火燒死的,但如果把這樣的結果告訴死者家屬,任誰都不會接受。

在本書的第一個案件中,我曾提到一個名叫謝增龍的法醫,2002年他調任北海市,如今已是一名權威人士了。那時,我一籌莫展,為了偵破此案的疑點,我就打了電話去找謝增龍,問他這段時間北海的法醫有沒有接到過類似的案件。

“朱明川,你那也有這樣的事?真巧了,我這裏也接到一樣的案件,我還在奇怪呢,他們怎麽在水下被燒死了。”謝增龍在電話那頭說。

“我檢查過死者的呼吸道,內部有煙灰和炭末,他們肯定是在火場長時間滯留過,可是他們死在水下,你知道哪裏的水下可以冒火嗎?”我問。

“就算有火,他們吸的是氧氣,不可能發生那樣的情況,除非……”

謝增龍似乎想起了什麽,話沒說完,他就匆匆掛斷了電話。後來,謝增龍叫我把韋玄肺部的樣本以及呼吸道提取的樣本送去北海市,這個案件必須兩地聯辦。在辦好了手續後,我就驅車前往北海,踏上了追尋真相的道路。

好不容易,在我趕到北海市後,謎底才正式揭曉。

那麽,韋玄是被燒死的嗎?答案,是。

原來,5月4日那天晚上,采珠公司的工人宿舍發生過一起火災,韋玄等幾個工人被困在火場半小時,後來才被消防人員救出來。因為這起事故沒人死亡,這案子就沒有報備到公安局那一邊,火災也並非人為縱火,而是電路老化的原因。有時候,一個人在火場裏被救出來,雖然沒有立即死亡,但很可能體內已經被燒壞了,比如肺燒傷、熱血腫等等。如果得到及時救治,那麽傷者就有治愈的希望。可韋玄等人為了省錢,采珠公司也沒安排員工去醫院做檢查,誰都沒有注意到,死神已經站在他們身後了。

在潛水作業的環境下,減壓病一發生,肺燒傷和熱血腫就加劇了,進而導致韋玄等人在水下被火“燒”死。我們經過檢測,確定火災留的煙灰與炭末與死者呼吸道裏的成份一致,再加上死者生前曾被困於火場,種種證據證明采珠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毛麗娜在得知這結果後,得到了正當賠償的她既高興又難過,可逝者已去,最重要的是要懂得保護自己,生命只有一次,不要忽視了看不見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