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案 水中邪火

水火不容,這是常識,水下除了海底巖漿噴發,很難有火焰產生。不過,世間無奇不有,我在南寧任職的這些年,曾遇上這樣一個案子,一個人在水下蹊蹺地燒死了。

我記得,那時是2008年5月8日,五一黃金周剛被取消。我剛做完一項屍檢工作,一位同事就來告訴我,有個女人來鬧事,硬是不肯走,因為她不相信自己的丈夫是意外死亡,堅持認為她丈夫是被謀殺的。

經過問詢,警方得知女人叫毛麗娜,她丈夫叫韋玄,他們住在南寧市新竹路,年前去北海市打工。他們的工作是下海采珠,也就是撈珠貝,挖珍珠。5月5日,韋玄穿好潛水服,背上氧氣瓶下海采珠,結果卻沒了動靜,被人撈上來後,他已經死了。

采珠公司蠻橫不講利,認為是韋玄的準備工作沒做好,而且安全監督人是毛麗娜,當時只有他們兩人在船上,因此只支付了一萬元人民幣就不再過問任何事。毛麗娜覺得氧氣瓶有問題,采珠公司該負一半以上的責任,她也堅稱自己做好了安全監督工作,下水前檢查過潛水服和氧氣瓶了。

說到底,死因是關鍵,那麽韋玄真正是死因是什麽呢?

由於毛麗娜擔心采珠公司強行火化屍體,事發當天她就聯系了殯儀館,將屍體運回南寧,堅持在南寧做屍檢。我聽完了整個案情陳述,卻有點擔心,如果是謀殺的話,這樣一來二去,犯罪證據都丟失或者被汙染了,這會給法醫工作帶來極大的困難。好在屍體還保存得非常完好,法醫的工作離不開屍體,有屍體就“好說話”。

一開始,我和同事一樣,也以為毛麗娜無法接受丈夫去世的事實,所以跑來青秀公安分局要求給丈夫做屍檢,討回公道。可等我做了初步鑒定後,難解之謎就陸續湧現,一些屍體現象著實令人費解。

一般,潛水作業的人常會患上潛水病,這種病在法醫學上叫減壓病。所謂減壓病,是指人體因外界壓力下降太快太猛而引起機體組織內原已溶解的氣體遊離出來形成氣泡,導致一系列的病變發生。減壓病的主要症狀和體征一般是皮膚瘙癢、粘膜出血、肌肉關節疼痛、屈肢症、頭暈耳鳴、肺水腫、聽力下降等等,嚴重時可產生意識障礙、心肺功能障礙等。

像韋玄這樣從事潛水作業的人,職業病都很嚴重,不時有人猝死。韋玄的肺葉有許多空洞,就如同被老鼠咬過很多下,或者被蟲蛀空了一樣,這屬於氣壓損傷引起的肺損傷。可是,這並不足以致死,若搶救及時,還是有回天之力的,不會直接就在水下死去。

根據毛麗娜的要求,我也檢查了她帶來的氧氣瓶,她認為氧氣被人做了手腳,裏面可能是純氧。眾所周知,人類呼吸的空氣並不只有氧氣,還有其他氣體,純氧對人體是有害的,當在潛水或高壓作業時,人體吸入200kPa純氧後即可發生急性中毒,數分鐘後會導致中樞神經系統症狀甚至死亡。

不過,我檢查了氧氣瓶,並沒有發現任何異常情況,一切都是符合規定的,氧氣瓶也沒壞掉,而且氧氣還沒用完,韋玄不可能死於窒息。

那麽,韋玄究竟發生了什麽事,導致他在海面下死亡呢?

茫茫大海,神秘莫測,古時候的采珠人非常虔誠,惟恐得罪了龍王,自己會葬生海底。往往發生這種事後,現代人類還是會朝那方面去想。采珠公司的員工竟也稱,海下有鬼,因為歷年都有人在海下出事,他們都習以為常了。

西班牙浪漫主義畫派畫家弗朗西斯哥·戈雅有句話說得好:Fantasy,abandoned by reason,produces impossible monsters.(中文意思:被理智拋棄的幻想,制造出不存在的怪獸。)沒錯,無盡的瞎猜對案子的偵破無益,保持理智才是最重要的。

經過一系列屍檢工作,我終於發現了不對勁的地方,在屍體上竟有許多不合理之處。

首先,死者肺臟除了空洞,還有其他症狀。諸如充血、出血、氣腫、塌陷等,肺泡上皮壞死以及滲出的纖維蛋白、蛋白性液體,形成了透明膜,覆蓋於肺泡壁上,與肺泡壁基底膜緊密接觸,在法醫學上,這也“透明膜肺”。這是被火燒死的一種特征,只會在高溫情況下產生,可韋玄在水下死亡,水下哪裏會有火冒出來?

其次,死者頭部產生了熱血腫,這是高溫作用於頭部後,腦組織發生了凝固收縮,牽引硬腦膜與顱骨剝離的過程中撕裂血管,也是人被燒死留下的另一種特征。

水跟火誰都容不下誰,韋玄在神秘的大海下怎麽被燒死的呢?他的屍表沒有被火燒傷的痕跡,根據采珠公司與毛麗娜的陳述,韋玄也不可能是被人偽裝在水下遇害的。難道,水下真的有龍王,韋玄被龍火給燒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