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審判

You have the right to remain silent.Anything you say can and will be used against you in a court of law.You have the right to have an attorney present during questioning.If you cannot afford an attorney,one will be appointed for you.

——Miranda warning

你有權保持沉默。你所說的一切將被作為呈堂證供。你有權請律師。如果你請不起律師,法庭可以為你指定一名。

——米蘭達警告

我有權保持沉默。

沉默……

仰頭對著潮濕的天花板,一只蟑螂緩緩爬過,忽然有些羨慕這小動物,無論它在什麽肮臟地方,至少要比我自由與幸福很多。低頭看著自己的手銬,將雙手牢牢綁在一起。我已換上一身藍衣,屁股下一張破舊的椅子,三面陰暗的墻壁,另外一面是警察局的大辦公室。當中隔著一道厚厚的玻璃,傳來剛被抓的搶劫犯的叫嚷聲,還有黑白雙煞得意的大笑,這下他倆可立下了大功一件。

終於,緊鎖的防彈玻璃門被打開,一個穿著西裝的中年白人進來,小心翼翼地坐下打量我一番才說:“高先生,你會說英語嗎?”

“會!”這是十個小時以來,我第一次開口說話,“你是法庭給我指定的律師嗎?”

“是,我是史密斯律師。高先生,你很可能被指控犯有一級謀殺罪,現在請把你知道的所有情況告訴我。”

“我沒有殺人!”

“好的,能否說得更詳細一些?”

“對不起,我只能說我是一個陰謀的犧牲品。當我走進房間時他已經死了,隨後我就被警察發現。”

“但你手裏握著一把刀,經檢驗就是導致受害人死亡的兇器,還有你的身上有大量死者的血跡,這些都是對你很不利的證據。”

我咬緊著牙關:“我沒有殺人!”

“高先生,你認識死者嗎?”

我當然認識常青,但怎麽解釋我與常青的關系呢?是古英雄與常青的賢侄與世伯?還是高能與藍衣社的世代仇敵?現在殺人嫌疑犯是高能,不是那個背負著使命的古英雄!

“對不起,無可奉告。”

“高先生,我對你的態度很遺憾,我是你的辯護律師,是來幫助你的,你應該告訴我一切。你的護照顯示,兩天前你剛從洛杉磯入境美國,也是你第一次來美國。我也查詢了你的簽證資料,顯然你還沒來得及開始考察。”

又一個要命的問題,所有的簽證邀請都是常青幫我辦的,現在他已躺進了停屍房,而警察認為是我殺死了他,除非他能死而復生,否則誰都說不清楚。

看到我一直不回答,律師繼續問:“高先生,能否告訴我,你來美國的真實目的?否則,陪審團很可能認為你來美國就是要謀殺常青。”

我來美國的真實目的?以高能的身份與天空集團大老板高思國見面,但是我可以把這個秘密說出去嗎?就算說了會有人相信嗎?高思國根本就不在那個破房間裏,連他的鬼影子都沒見到!誰會相信堂堂的美國億萬富翁,會在馬丁。路德市這樣的鬼地方,與一個中國的窮小子見面?就算我說自己是高思國的侄子,可誰又能為我證明呢?

“不,我不能說,但我來美國肯定不是來殺人的!”

“很抱歉,如果你不能說出原因,我為你辯護成功的可能性就非常小了。”

小小的房間內氣氛很是僵硬,大概他平時的服務對象,也僅限於付不起律師費的小偷強盜,像我這種動機不明的殺人嫌疑犯,也讓他一籌莫展。

還是我先打破僵局:“請告訴我,為什麽當我剛要離開時,警察就出現在了大樓裏?”

“有人撥打911報警,說那棟樓的513房可能發生命案。逮捕你的兩位警察,在兩分鐘內趕到案發地,正好碰到你渾身是血拿著刀子沖向電梯。”

“是誰打電話報警的?一定是那個人陷害我的!”

“不知道,是個匿名電話,來自樓下的公用電話亭。警方判斷也許是有人在樓下,聽到了死者被殺的慘叫。”

“可是沒人看到我殺人!”我低頭用中文對自己說,“我沒殺人!”

“高先生,所有證據都對你非常不利。警方檢查過死者的手機,發現他生前最後一次通話記錄,就是你的手機號碼!”

沒錯,在洛杉磯起飛之前,我才接到常青打來的電話,這通電話也成了我的殺人證據?

“毫無疑問,你一定認識死者,你們的最後一次通話,確定了他所在的位置,所以你就到馬丁。路德市來找他了。”

這話好像已經斷定我是兇手了,我不禁發怒道:“你是辯護律師還是檢察官?”

“對不起,我說的是警方手中的證據,這些證據很可能決定陪審團的意見。還有,法醫已完成了對死者的檢驗,死因是心臟被銳器戳穿,兇器就是你手中的尖刀,死亡時間在昨晚二十一點左右——你被捕之前十分鐘,警方認為你完全具備作案時間與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