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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麽幾分鐘,麥克斯根本聽不到霧角的聲音,這在他是頭一回。現在這聲音又極度嘲諷地嗚嗚響了起來,客艙似乎為之震動。

“我想我們還沒瘋到那個程度吧?”馬休斯中校問道,帽子往後推了推。

“沒有瘋,”H.M.答道,表情更嚴肅了。他的臉繃了起來。“不跟你們賣關子了,不過你們也別灰頭土臉的,還是應該昂首挺胸。以前,也就是這個相同的把戲,幾乎把在裏昂的技術警察實驗室給愚弄了;因此,如果這把戲騙過了你,你也不必感到有挫敗感,或者覺得丟面子。在他們的案例中,那純粹是個意外。但在我們這兒——哦,不是!

“我給你演示一下這個把戲吧。

“現在,想像你正打算取我的拇指印。你在一個塗有墨水的表面提取指印。任何人類手指的表面——比方說,像這個——是由肌肉上的一系列紋路組成,包括弓線紋、鬥形紋、箕形紋,還有紋路的組合方式,以及紋路中間的空隙。你們明白了嗎?當你看著一張指紋照片時,黑色的線條表示沾了墨水的紋路,而白色的線條表示紋路間的空隙。知道了嗎?”

“那麽?”馬休斯中校追問道。

H.M.重新點起煙鬥。

“現在做個假設,”他繼續說道,“假設你的墨輪,或者印油,或者你用的什麽東西,是有問題的?假設這件東西上沾了太多的墨水?或者假設一個性急的被提取人在普通的取印物表面拿手指抹了個遍,最終沾上了過多的墨水?(就像我一分鐘前所做的那樣)他發現他的手指一團糟,全部是墨水。這樣可能會留下一個模糊不清的指印。很自然地,他會怎麽做,自然而然地會怎麽做?

“當然了,他拿起手帕,把墨水擦掉。(像我所做的一樣。)這樣就好了。他只是把拇指上過多的墨水擦掉,僅此而已,但墨水還在。殘留的墨水還能印出一個清晰、完整的指印。但接著又怎樣了呢?”

H.M.停住了。他看了一圈站著的人。

麥克斯·馬休斯的心裏咯噔一下。他發現了線索所在,也猜到是怎麽回事了。

“你們沒看出來嗎?”H.M.強調道。“拇指表面有細微的紋路,他把墨水擦掉時,就出了問題。拇指上依然有墨水,但他把紋路上的墨水擦到空隙中去了。在取指印的時候,空隙就成了黑色的線條,而紋路卻顯示成了白色的線條,全部顛倒了,像照相底版的正片與底片。

“當然,其結果是指印與在正常墨印表面取到的指印截然不同,並且,也不用念什麽咒語。尤其是“指紋袋”,或者說,紋渦中心的那個小漩,是完全不同的,這個就連外行都能發誓說,兩者不同。內行就更肯定了。幾年前在法國,碰巧發生了一件一模一樣的事情:差點兒敲掉一個女人一大筆錢,因為,他們不相信就是她本人*。多年來,我一直在等某個家夥用這個花招來實施蓄謀的犯罪,果然,瞧,就有人這麽幹了。”

[*《犯罪線索:犯罪調查學》,H.T.F. Rhodes (John Murray, 1933)著,第105至107頁。]

“現在你們明白了。

“兇手殺了吉阿夫人,並有意在犯罪現場留下偽造的指紋。他帶著一瓶墨水,打算把墨水弄撒,做得像意外或者打鬥造成的情景,然後小心地擦掉自己的拇指印,留下清晰的偽造的指紋。不過,他改了主意,用了鮮血——這比墨水更能達到目的。因此,墨水被拋在了一邊;駭人聽聞的印記就出現了;血淋淋的拇指印刺目地展現在我們眼前。以上便是對於你們所說的幽靈指紋的解釋,我的好糊弄的朋友們,就是這些。”

聽眾們一直帶著各自不同的表情聽他講著。事務長又拿起那塊沾了墨水的手帕擦額頭。船長像被雷擊中了似的坐著:這會兒,他跟事務長一樣感到了熱,便脫下帽子,飛快地扇著風。

“就這麽簡單,嗯?”馬休斯中校平淡地問道。

“就這麽簡單。”

“一切都很簡單,”馬休斯中校沉思著說,“當你知道是怎麽一回事的時候。”

“哦,這年頭!”H.M.咆哮了起來,揮舞著煙鬥。“哦,這人品!哦,該死的!我把真相告訴你們後,當然簡單了。我總聽人這麽說,沒關系。還有沒有人想說些什麽?”

他的話音裏有種新的語氣。麥克斯感覺他好象正仔細觀察他們;好象在提出什麽要求;好象在激發他們的想象力,一種堅持,好像又更進了一步。

麥克斯盯著便攜式收音機,發現一件別的事使他困惑。盡管收音機指針後的燈亮著,說明收音機是開著的,但裏面沒有聲音:甚至沒有在海上經常聽到的空氣的嘯叫。不過他並沒有注意這個。他現在甚至連霧角的聲音都幾乎聽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