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龍魚宴(第8/12頁)



高德森無語默認。片刻後他又用手在太師椅上一拍:“好啦,不說我那個大哥了。還是說我自己吧。那天鄧驊當眾羞辱我,說我沒資格給他喂魚。我嘴上沒說什麽,心理卻暗暗發誓:終有一天,我要讓這條魚成為我口中的美餐!”

阿華瞥了對方一眼,說:“那你現在算是得償所願了。”

高德森的目光還是盯在那條金龍魚上,半晌之後他又仰起頭來環顧著金壁輝煌的宴會廳,感慨道:“所謂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這魚沒吃到我的眼睛,今天卻要被我所吃,而請我吃魚的人一周前還口口聲聲要取我的性命,嘿,這人世間的反復變化,真是從何說起呢?”

阿華冷眼看著高德森,他知道現在正是對方一生中最為風光得意的時刻,他願意成人之美,索性讓對方好好地享受一番。所以他就這麽等著,直到高德森自己把情緒冷卻下來了,他才切入正題問道:“高老板,那卷錄音帶你帶來了吧?”

“那當然。”高德森自信地一笑,“我知道你一定還想仔細聽聽。”說完他伸手往後招了招,便有隨從把一個便攜式的錄放機送到他手裏。高德森按下播放鍵,同時將放音機推到桌面上,喇叭正對著阿華的方向。

磁帶早已調好了進度,只略略空轉了一圈,一個男子低沉的聲音隨即響起:

“我是省城刑警隊隊長韓灝,今天我錄下這段自白,以揭示一樁即將發生的血案真相。

龍宇大廈的安保主管饒東華將要謀殺龍宇集團的兩名高管:林恒幹和蒙方亮,時間定在明天——也就是十一月二日。謀殺地點在龍宇大廈1801房間,此處即龍宇集團總裁鄧驊生前的辦公室。

昨天饒東華以殺手Eumenides的名義向兩名被害人遞送了一份死刑通知單,被害人已經接受他的建議,會在龍宇大廈1801房間躲避Eumenides的刺殺。而饒東華此後又和蒙方亮進行了密謀,在明天晚上十一點三十五分左右,蒙方亮會首先殺死林恒幹,然後他自己會在房間內假裝昏睡。

根據饒東華制定的計劃:當蒙方亮殺死林恒幹之後,我和饒東華會伺機進入1801房間,由我動手將蒙方亮殺死,殺人過程會模仿Eumenides慣用的手法。

饒東華和蒙方亮密謀的過程已經被我暗中錄音,這段錄音將作為揭示案件真相的第一份證據;而我的這份獨白錄音則用來證實蒙方亮之死也是出自饒東華的策劃,為了證實本人獨白的真實性,我在殺死蒙方亮的時候將留下一些特定的痕跡:

1、除了死者喉部的致命傷之外,我會在死者的右側耳根部位劃上一刀;

2、我會在死者口中放入一枚1999年鑄造的一元硬幣。

3、我會拔下死者的一綹頭發,棄於死者傷口附近的血液中。

以上細節除了勘探此案的警察之外,只有行兇者本人才會知道,我現在說出這些細節,足以證明我就是本案最直接的參與者。我本身並沒有殺害蒙方亮的動機,我的行為全都是出自饒東華的指使,沒有饒東華的安排,我也不可能於案發時進入現場。

從孩童時代開始,我畢生的夢想就是成為一名好警察。然而一次意外讓我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現在我已經無法回頭。我只希望能有機會抓住Eumenides,否則我死不瞑目。這就是我參與此案的唯一原因。只要我的願望實現,我就會向警方自首,將案件的主謀饒東華繩之於法。

如果我本人在這個過程中發生了意外,那我留下的兩份錄音資料將作為最有力的證據,還法律與正義的尊嚴。

我是韓灝。我的這段自白發生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

這段錄音就是高德森所說的送給阿華的“禮物”,不過那禮物只是復制了一個片斷,並不完全。阿華今天第一次完整的聽完了磁帶中男子的講述,他越聽神色越是凝重。不錯,那的確就是韓灝的聲音,而前刑警隊長的這番自述已足以將阿華推向極為不利的境地。

阿華有些後悔,自己當初還是太小看那個家夥了。他和韓灝商議謀殺計劃的時候,每次都做了反錄音的安排,但他沒想到對方會偷錄自己和蒙方亮的對話,而這段獨白更是出乎他的意料,那三個留在案發現場的細節可謂神來之筆,令自己在警方面前難以辯駁。

不過此刻懊惱已然全無意義,阿華關心的是另外一個問題。

“你從哪裏得到的這卷錄音帶?”

高德森往太師椅上一靠,大咧咧地說道:“韓灝當初制作了這份錄音,並且在死後寄到了蒙方亮家人手中,不過你也早有防備,一直派人盯在蒙方亮家附近。所以你的人比警方提前一步截走了這份錄音。沒想到螳螂捕蟬,黃鵲在後,又有一個神秘男子打暈了你的手下,把錄音帶搶走。這個男子據說就是你想要栽贓的殺手Eumenid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