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尼·韋弗利歷險記(第5/6頁)

“如果父母肯付錢他們就不用綁走孩子了,可能他們也不想動粗。”

“可是,誰會被嚇唬嚇唬就乖乖付錢呢?”

“那麽,他們是想用十二點這個時間鎖定人們的注意力,這樣那流浪漢出來攪局被逮住時,綁匪從藏身地出來,渾水摸魚,神不知鬼不覺地帶走孩子。”

“他們有必要把綁架孩子這件事搞得這麽復雜嗎,這不是多此一舉嗎?假如他們不提出具體的時間,只是守株待兔,伺機而動,那事情就簡單多了。他們只要在合適的時間和場合,比如孩子和看護在外邊散步時,上來奪過孩子用汽車帶走就是。”

“那倒是。”對此矛盾之處我也無法解釋。

“這麽看來,是有人蓄意弄成這樣的局面。我們換個角度來分析,發生的每件事都表明綁匪在這幢房子裏有同謀。首先,韋弗利太大莫名其妙地中了點毒;第二,幾次在枕頭上放信;第三點,把精準的大鐘撥快了十分鐘,這些都發生在房子裏面。還有一個事實你可能忽略了,藏身處沒有灰塵,是打掃過的。現在,我們來分析一下房子裏的四個人,不包括那個看護,因為雖然她有可能幹前面的三件事,卻不可能去打掃藏身處。這四個人是韋弗利夫婦,管家特雷德韋爾和柯林斯小姐。先說柯林斯小姐吧,目前並沒有什麽指向她的線索,只是我們對她不大了解,她這人很聰明,而且到這裏只有一年。”

“你不是說在小狗的問題上她沒說實話嗎?”我提醒他。

“噢,不錯,小狗的事。”波洛詭異地笑了笑,“現在我們接著分析特雷德韋爾,有好幾個疑點指向他。首先,那流浪漢指認他就是在村裏把包裹交給他的人。”

“可是那個指認站不住腳,特雷德韋爾有不在現場的證據。”

“就算他有不在現場證明,也不排除他會給韋弗利太大下毒,會把便條別在枕頭上,會撥快時針,會打掃藏身處。可是換個角度想,他是在這幢老宅裏出生並長大的,一直為韋弗利家族服務,再怎麽說他也不可能參與綁架主人兒子的密謀,所以不會是這種情況。”

“那麽,就剩下他們夫婦兩人了。”

“別著急,我們要有條不紊地梳理線索,要符合邏輯地推理,雖然推理出來的事情似乎很荒誕。就說韋弗利太太吧,她很富有,錢都是她的,就是她出錢修復了這幢破舊的老宅。她為什麽要綁架自己的兒子,然後再拿出自己的錢付贖金給自己?沒這個道理嘛。於是就要說到她丈夫,他的處境截然不同,雖然有個富有的妻子,但並不意味著他就是個富人,錢不是他的,不能想怎麽花就怎麽花。說句實話,我覺得那位太太很在意自己的錢,或者說比較摳門,想讓她拿出錢來,非得有個好借口才行。而且,你能看出來吧,韋弗利先生是個花花公子,喜歡吃喝玩樂這些事。”

“這不可能。”我簡直難以置信。

“怎麽不可能?是誰把仆人們打發走的?是韋弗利先生。此外,他可以寫便條放在自己枕頭上,可以很方便地給妻子下毒,可以把大鐘指針撥快,可以替他的忠實老仆特雷德韋爾提供不在現場證明,堵住所有人的嘴。特雷德韋爾根本就不喜歡韋弗利太大,他只把韋弗利先生當作主人,忠心耿耿地為他服務,聽他吩咐。本案涉及三個人,韋弗利、特雷德韋爾和韋弗利的某個朋友。警察就是在這點上失誤了,他們本來已經逮住那個駕駛灰色轎車的人,一看他車上的孩子不是小約翰尼,就擡手放過了他,沒有進一步盤問,而這個司機就是那第三個人。他在附近大街上找了個孩子去兜風,特意找有淡黃色卷發的男孩。他依照約定時間將車從東邊開進來並從南邊開出去,還唯恐沒人發現地揮手喊叫。因為距離較遠,別人看不到他的臉和車牌號,顯然也看不到孩子的臉。之後,他故意駛往倫敦方向,招搖過市,留下讓警方入套的蹤跡。與此同時,特雷德韋爾也按照吩咐完成自己那份任務,他找了個流浪漢去送包裹和便條。他用假胡子化了妝,那流浪漢很難認出他的本相,即使認出來也不要緊,主人會為他提供不在現場證明。 韋弗利先生自己幹了什麽呢?外邊的喧鬧聲一起,警督就開始往外沖,他趁機快速將孩子藏到秘密藏身處,也跟在警督身後出去了。那天晚些時候,警督離開了,柯林斯小姐去陪伴太太了,他就不慌不忙、從容不迫地開車把孩子送到了某個安全穩妥的地方。”

“那小狗是怎麽回事?”我問,“柯林斯小姐不是沒說實話嗎?”

“噢,那只是開個小玩笑而已。我先問她房子裏有沒有養狗,跟著問有沒有當作玩具的狗,她認為指的還是養的狗,所以說沒有——怎麽會沒有呢?兒童房裏一定有——你看,韋弗利先生在秘密藏身處放了些玩具是為了哄小約翰尼高興,讓他安安靜靜地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