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4/4頁)

“如果你打不了毛衣,為什麽不試著改變一下,去拆掉它呢?就像珀涅羅珀[2]那樣。”

“我和她不同。”

“但是拆解東西你很擅長,不是嗎?”

他站起身來。

“我得走了。我給你開的處方是:一樁巧妙、刺激的謀殺案。”

“這聽起來太駭人了。”

“難道不是嗎?在夏日裏,通過測量西芹陷入黃油的深度來破案,對此我一直很詫異。老福爾摩斯真是厲害,也許如今他已經過時了,但永遠不會被人們忘記。”

醫生剛走,奈特小姐就匆匆走了進來。

“好啦,”她說,“我們這會兒看起來心情好多啦。醫生有沒有推薦什麽補品呀?”

“他建議我發展一下對謀殺案的興趣。”

“一本精彩的偵探小說?”

“不,”馬普爾小姐說,“是現實生活中的。”

“天哪,”奈特小姐驚呼道,“這兒這麽僻靜,不太可能發生謀殺案吧。”

“謀殺,”馬普爾小姐說,“可能發生在任何地方。事實上也確實如此。”

“也許會發生在開發區,”奈特小姐若有所思地說,“那些看起來像小阿飛的男孩子都隨身帶著小刀。”

然而,謀殺案確實發生了,而且不在開發區裏。

[1]《聖經》中的一則典故。約拿因違背神意被扔下海後,上帝派了一只鯨魚將他吞到肚子裏。約拿在鯨魚腹內不住地向神禱告,三天三夜過後,鯨魚將約拿吐在了陸地上。這裏是做了類比,指英奇家的車帶著婦人們“披荊斬棘”。

[2]出自荷馬的史詩《奧德賽》。珀涅羅珀的丈夫外出打仗期間,有一百多個來自各地的王孫公子向她求婚。忠貞不渝的珀涅羅珀為了擺脫求婚者的糾纏,想出個緩賓之策,她宣稱等她為公公織完一匹做壽衣的布料後,就改嫁給他們中的一個。於是,她白天織這匹布,夜晚又在火炬光下把它拆掉。就這樣織了拆,拆了又織,沒完沒了,拖延時間,等待丈夫歸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