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竊之信(第6/7頁)

“記得,”我說,“我記得他當時那股樂勁兒。我真以為他會笑得抽筋。”

“物質世界,”迪潘繼續道,“有很多地方與非物質世界極其相似;因此修辭定義便被賦予了某種真實的意味,隱喻或明喻不但可以用來給描述潤色,也可以用來增強論證的效果。譬如,慣性原理在物理學中和在形而上學中似乎是相同的。在物理學中,一個質量大的物體比一個質量較小的物體更難以啟動,而啟動後的動量與啟動的難度相稱;在形而上學中也有同樣的情況,智能較高者在運用其智力時比智能較低者更有力,更持久,而且更富於變化,但在其行進的最初幾步中,他們卻更不容易起步,更顯得窘迫,更多優柔寡斷。還有,你是否注意過街頭商店門上的招牌,哪一種最引人注目?”

“我從來沒注意過這事。”我說。

“有一種在地圖上玩的找字遊戲,”迪潘接著講,“玩的一方要求另一方找出一個指定的字眼,城鎮、河流或國家的名稱,總之就是那花花綠綠、錯綜復雜的地圖表面上的任何字眼。玩這種遊戲的新手為了難住對方,通常都是指定一些字號最小的名字,但老手卻往往挑那些從地圖的一端伸到另一端的大號字印的地名。這些地名就像街上那些字形太大的招牌和廣告一樣,由於過分明顯反而不被人注意;這種視覺上的疏虞和心智上的失慎完全相同,那些過分彰明較著、不言而喻的考慮往往會被智者所忽略。不過那位警察局長對這一點似乎沒法領會,或是不屑於去領會。他壓根兒就不會想到那位大臣很可能,或者說有可能,把所竊之信就放在眾人的眼皮底下,用這種最好的辦法來防止別人發現。

“可我越是想到D那種銳氣十足且有膽有識的老謀深算,就越是想到他要充分利用那信就必然會始終把它放在身邊這一事實;越是想到警察局長已給出的確證,即信並沒有藏在他的常規搜尋範圍之內,我就越是確信那位大臣會用欲擒故縱的妙計,大模大樣地把信擺在顯眼的地方。

“心中有數之後,我備了一副綠色鏡片的眼鏡,並在一個晴朗的上午非常偶然地去那位大臣的府邸拜訪。我發現D在家,像平時一樣打著哈欠懶洋洋地在屋裏閑蕩,裝出一副無聊透頂的樣子。其實在活著的人當中,他也許是精力最充沛的一個,不過只有在沒人看見時他才會那樣。

“為了和他旗鼓相當,我抱怨自己眼睛弱視,並為必須戴眼鏡而悲嘆了一番,同時我表面上只顧跟主人說話,暗地裏卻在眼鏡的遮掩下留心把房間徹底地掃視了一遍。

“我特別注意他座位旁邊的一張大書桌,桌面上雜亂無章地放著一些書信和文件,另有一兩件樂器和幾本書。然而,經過長時間周密而仔細的觀察,我並沒有發現任何可疑之處。

“最後,當我再次掃視房間之時,我的目光落在了一個紙板做的華而不實的卡片架上,那個卡片架由一根臟兮兮的藍色緞帶懸掛在壁爐架正中稍低一點的一個小銅球雕飾上。在這個分成三四格的卡片架裏插著五六張名片和一封孤零零的信。此信又臟又皺,幾乎從中間撕成兩半,仿佛信的主人開始覺得它沒用,打算把它撕碎,但轉念一想又改變主意將它留了下來。信上印著一枚大黑圖章,清楚地呈現出D姓名首寫字母的拼合圖案,信上的收信人地址是一位女性娟秀的筆跡,收信者正是D大臣本人。信被漫不經心地,甚至好像是被不屑一顧地插在卡片架的最上一格。

“我一看見此信就立刻斷定它就是我要找的那封。誠然,它看上去與警察局長為我們詳細描述的那封信完全不同。這封信上的印章又大又黑,圖案是D的名字首寫字母的拼合,而那封信上的印章又小又紅,圖案是S家族的公爵紋章。這封信的收信人是大臣本人,寫地址姓名的筆跡纖細娟秀,而那封信的收信人是一名王室成員,寫姓名地址的字跡粗獷剛勁。兩信唯一的相似之處就是大小相同。然而,那些不同之處未免太過分了;那信又臟又皺而且還被撕開一半的樣子與D實際上井井有理的習性極不相符,不由得令人想到這是企圖要蒙騙看到信的人,使其誤認為此信毫無價值。這些情況,連同該信讓來者一眼就能看到的過分突出的位置,加之與我先前的斷定如此一致,所有這些情況,如我剛才所言,在一個心存疑竇的來者眼裏,都足以證實心中的懷疑。我盡可能地拖長做客的時間,一邊就一個我深信大臣不會不感興趣的話題與他高談闊論,一邊卻把注意力真正集中在那封信上。在這次觀察中,我記住了信的外貌和它插入卡片架的樣子,而且最後我還有一個忽然的發現,這發現消除了我心中也許還殘存的任何一絲疑惑。在細看那封信的四邊之時,我注意到它們的磨損似乎超過了應有的程度。它們所呈現的那種磨損就像有人把一張硬紙先疊好再用折疊器壓過,然後又翻過一面按先前的折痕重新疊過。這個發現足以使我清楚地看出,此信就像一只手套那樣被人翻過,把裏面翻到外面,然後重寫地址姓名,重新加封蓋印。於是我向大臣道過日安,匆匆告辭,把一個金鼻煙盒留在了那張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