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利普霍恩桌上的電話響了起來。

“哪位?”

“船巖的吉姆·契。”通信員說。

“告訴他稍等一下。”利普霍恩說。他需要花幾分鐘仔細考慮一下該怎麽提出那些問題。他把聽筒松松地拿在手中,在心裏過了一遍要說的話。

“好了,”他說,“把電話接過來吧。”

哢嗒一聲。

“我是利普霍恩。”他說。

“我是吉姆·契,我看到便條,給您回電話。”

“你認不認識住在欽利比托峽谷附近的什麽人?就是威爾遜·山姆住的地方。”

“讓我想想。”契說,沉默了一會兒,“沒有,我想沒有。”

“你曾經在那附近工作過嗎?對那裏的地形熟悉不?”

“說不上熟悉,”契說,“那裏不是我的管區。”

“那柏德沃特附近的鄉村呢?就是恩德斯尼住的地方?”

“那裏就熟悉多了。”契說,“那裏也不是拉爾戈隊長讓我巡邏的地方,但我曾花了不少時間在附近找一個孩子,那孩子去年洗東西時掉進聖胡安河裏了,我找了他好幾天。另外,我接手恩德斯尼的案子後,到那裏去了兩次。”

“比斯提就是不肯說他認不認識恩德斯尼,對吧?”

“是的,他什麽都不肯說,只是一味地重復很高興恩德斯尼死了。你覺得他認識恩德斯尼?”

你不是也這麽覺得嗎?利普霍思想,不過也許猜錯了。

“那他有沒有說點什麽,讓你能推測出他到底認不認識柏德沃特那邊的人?比如他說找恩德斯尼很麻煩之類的?”利普霍恩又問道。

“你的意思是,除了在貿易站打聽方向之外,他還有沒有向別人打聽過?他打聽了。”

“肯尼迪的報告裏提到這個了。”利普霍恩說,“我的意思是,根據你從他那裏聽到的,以及在柏德沃特找人談話時聽到的,你覺得他以前去過那個地方嗎?他有沒有擔心找不到路,或者有沒有迷路?有類似這樣的線索嗎?”

“沒有。”這個詞契說得非常慢,說明他的腦子還在思索。利普霍恩等著。“我沒專門追查過這個問題。只是拿到了他認罪的供詞,還有他卡車的型號,並沒有特意去尋找這類線索。”

顯然,這個問題在破案初期還沒有什麽意義。也許現在也沒有。利普霍恩等著契找出個理由來,不過失望了。他開始想下一個問題,但是契打斷了他的思路。

“你知道嗎,”他仍舊說得很慢,“我認為刺死恩德斯尼的家夥也是個外地人,他不認識那裏的路。”

“哦?”利普霍恩說,他聽說過契很聰明,確實如此。他還沒問,契就已經在回答了。

“他是從懸崖那邊下來的。”契說,“你去過恩德斯尼住的地方吧,那兒離聖胡安河有將近一百碼,南面是懸崖,兇手就是從那裏下來的。回去時也是沿著同一條路去他停車的地方。我花了點時間四處查看了一下,那裏還有兩三條更好走的路通往恩德斯尼家,比他走的那條路要好走得多。”

“這麽說來,”利普霍恩說,半是自言自語,“兩個外地人,在同一天現身去殺同一個人。你怎麽想?”

一陣沉默。利普霍恩望著窗外,看到一群烏鴉從三葉楊樹林中亂哄哄地飛起,沿著山脊飛向村子。現在是烏鴉們享用垃圾桶午餐的時間。不過他腦子裏並沒有在想烏鴉,他想的是契的聰明想法。如果他現在告訴契,殺死威爾遜·山姆的也是個陌生人,以及他是如何知道的話,契很快就會明白他為什麽要問前面那個問題了。但如果對契這麽說,他就會意識到在威爾遜·山姆的地盤上,他也是個陌生人,並因此感受到利普霍恩的猜疑。但是去他的,一個遭到殺手槍擊的警察,應當知道自己會被仔細調查。契沒理由不那麽想。他要告訴契自己得到的線索。

“有沒有可能是這樣,”契又開口了,還是說得很慢,“我們以為是有兩個外地人去找恩德斯尼,事實上,只有一個。”

“嗯。”利普霍恩說,契的話正中他的下懷。

“我的猜想是,”契接著說下去,“比斯提朝屋頂上的恩德斯尼開了一槍,之後就找不到他了。他馬上開車離開,把車停在那個平地上,然後又過去找到恩德斯尼,用刀子殺死了他。然後——”

“而他只說自己朝恩德斯尼開了槍,”利普霍恩總結道,“夠聰明的。你覺得事實就是這樣的嗎?”

契嘆了口氣,說:“我認為不是這樣的。”

利普霍恩也不認為是這樣,這違背他多年來對人性的了解。用槍的人是不會用刀的,反之亦然。比斯提喜歡用步槍,而且他有一支,那麽第二次攻擊時為何不用呢?

“為什麽?”

“因為足跡不同。我認為比斯提不會隨身攜帶一雙替換的鞋,而我在現場發現,有幾個足跡與比斯提的尺碼不匹配。而且,如果真的是那樣,比斯提第二次攻擊時為什麽不繼續用槍,而改用刀?的確,這能給他一個不是兇手的辯護理由,可以愚弄我們。不過,能想出這麽一個天衣無縫的計劃,並完美地完成,同時避免了可能出現的意外情況,這不符合我們對比斯提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