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搜查(第3/7頁)

牛倩的屍體是在當天半夜被人發現的,原因是有人過橋的時候,發現橋下面的水裏有什麽東西在發光。這個人以為是什麽值錢的東西,於是就跳下河想撈點外快。誰知道,他抓到的卻是牛倩的腿,而他看見的那個發光物,其實是牛倩書包上的銀色貼片。

這件案子,警方沒有找到任何目擊者―唯一的目擊者還是個精神病患者―不過倒是有一兩個住在小庭橋附近的人說看見過牛倩騎著自行車路過。但是牛倩沒有跟他們中的任何一個說過話,因為太匆忙,他們也沒看出牛倩的神情有什麽異樣。

牛倩的父母都是生意場中的大忙人,他們告訴警方,由於牛倩在他們眼裏一直是個乖乖女,成績也始終保持穩定,所以他們很少過問牛倩平時都在幹些什麽。他們對牛倩為什麽會去小庭橋,一點都不知情。不過,牛家的保姆似乎說出了一點看似有價值的情況。

牛家的保姆說:

“牛倩在前兩天就說過那天要出門。在那之前,她讓我把她衣櫃裏的那條綠色裙子拿出來燙一下,那條裙子她只穿過一次。我聽她說,學校不允許她們穿那麽短的裙子,後來就一直扔在櫃子裏。她放學回來後,吃了點東西,就換上那條綠裙子走了。但走了沒多久,又跑了回來,她說忘記帶身份證了。她沒說要到什麽地方去,但她跟我說過,她要去剪頭發。”

牛倩果然是去剪頭發的!

最後那起案件發生在210年3月8日晚上。死者就是十六歲的牛琳。有人看見她那天晚上一個人在小庭橋附近的大街上行走,還有人看見她走進小庭橋附近的一片拆遷工地,但沒人看見她上橋,也沒有人看見她跳河。她似乎是消失了一陣後,才突然出現在河裏的。

她也是第二天早上淩晨才被發現,她的書包被丟在岸邊。警方沒在她身上發現被毆打的痕跡,也沒發現遺書或其他可疑的物品,她的死因就是溺水身亡。事後,警方詢問了她的母親陳麗芬。陳麗芬稱,女兒可能是自殺,因為最近她正考慮嫁到西安,重新開始生活。但女兒跟她的意見相左,不想去西安。她承認,因為這個原因,母女倆爭論過多次,最後牛琳勉強同意了,但似乎內心並不情願。牛琳的母親還說,女兒特別選擇到小庭橋去尋死,可能是因為過去她們曾經在那一帶生活過,她很懷念過去。

陳麗芬的敘述跟之前在家裏對他們說的話,幾乎一模一樣。但歷曉天總覺得有什麽地方不對勁。陳麗芬?為什麽這個名字好像有點眼熟?陳麗芬。

驀然,他想到了裴雲。他立刻跳出被窩,從抽屜裏翻出裴雲的案件資料。很快,他就在那疊資料中找到了相同的名字。

真沒想到,原來牛琳的母親陳麗芬就是當年裴雲案件的目擊者之一!那天在橋上,她曾經見過裴雲!

他真想立刻把這事告訴貝樂,可是他明白,他必須等到明天。如果現在他去客廳打電話,很可能會驚動臥室裏的父母。

第二天一早,歷曉天急急忙忙地吃完早餐後,便沖出了家門。

他在旭日中學的門口碰見了同樣步履匆忙的貝樂。

“嘿,你昨天怎麽突然掛了電話?!”貝樂首先抓住他的胳膊把他拉到了一邊。

“我爸在我旁邊,我當然只能掛了。”歷曉天甩開他,手忙腳亂地拉開書包,從裏面把整理好的案件資料拿出來交給了貝樂,“我都打印好了,你看吧。”

“呀,這麽多。”

貝樂正要翻資料,歷曉天搶先道:“你等等,我先告訴你一個爆炸新聞!”接著,他便把陳麗芬的事說了一遍。

“啊,好巧啊!”貝樂大聲道。

“是啊,搞不好,她是個關鍵人物!”

“看來我們還得再去找她一次了!”

“嗯。我也這麽想!”歷曉天重重點頭,又問,“那我們什麽時候去?我覺得她肯定知道一些事!”

“等我先把這些東西看完吧!”貝樂把那疊資料塞進了自己的書包,“我會在上午把它看完的。”

“上午?你怎麽看?你不上課了?你還是小心點吧。”歷曉天提醒道,他擔心貝樂在上課的時候看資料,會被老師發現。

“呵呵,你別擔心,我有這個。”

歷曉天看見貝樂從書包裏拿出一張肉色的紙片貼在脖子上,頓時,一股強烈的酸臭味鉆進了他的鼻子,他連忙捂住鼻子退出幾大步,“這是什麽味道?”他大聲問。

“這裏面放了增臭劑,這是我五叔從嘔吐物裏提取出來的。任何人只要聞到這股味道,都會犯惡心。所以,假如你不希望對方靠近你,可以把它貼在身上。”貝樂笑嘻嘻地又把那張紙片揭下來,放進了書包裏的一個小盒子中,但歷曉天仍然捂著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