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搜查(第2/7頁)

档案裏有這份遺書的復印件,字跡潦草,看上去思路混亂。自殺的理由說得也極其模糊,至少歷曉天沒看出一條真正算得上理由的理由。

她的遺書是這麽寫的:

“很累,累極了,明天又要測驗了,我的數學向來不好,這次如果考不好,李敏又要笑我了,我恨她,如果我死了,就是她把我逼死的。我希望她不得好死。我不是個好人,不是個好學生,不配活在這世界上。我也想好的,但是他們就是不讓我好,我覺得很累。”

看得歷曉天一頭的霧水。起初,他認為馬小月是被“李敏”逼死的,但當他再往下看時,卻發現事情完全不是他所想的這樣。李敏不是別人,正是馬小月的親生母親。而根據李敏的證詞,馬小月遺書中所稱的“他們”,指的其實就是她的親生父母。李敏說,從馬小月懂事之後,就一直把她身邊最親近的人當成假想敵,並經常無緣無故地攻擊家人。她八歲的時候曾經用水果刀戳傷過外婆和父親,十歲那年還曾企圖燒死熟睡中的母親。十二歲那年,他們終於忍無可忍,將她送人醫院,結果確診她得了精神分裂症。

然而,李敏說,因為考慮到孩子的將來,他們並沒有向任何人泄露馬小月的病情。

“我們盡量看住她,不讓她外出,別人問起來,就說她性格內向,不喜歡跟外人接觸。她在我們的看管下,服了一年的藥,情況有所好轉。我們就通過熟人幫忙,把她送到學校,讓她繼續上學。我們只希望她能像別的孩子那樣,有正常的人生。一開始的幾年,她的情況還算穩定。但去年,因為初三畢業考沒有考好,她必須留級一年,這件事對她的打擊很大。自那以後,她就又開始不對勁了。”

李敏說,在出事的前幾天,馬小月就開始有犯病的征兆。她經常罵人,有時候還坐在窗前發呆。無論誰跟她說話,她都不理不睬。出事當天,她跟平常一樣去上學,但到了放學時間,她沒有按時回來。一直到晚上九點多,心急如焚的李敏才在家裏接到警方的電話。李敏說,她也不知道,馬小月怎麽會跑到小庭橋那一帶的,他們從來沒帶她去過那裏。

這起案件有兩個目擊者。那是一對老年夫婦,那天他們在橋下,親眼看見馬小月跳的河。他們作證說,當時只有馬小月一個人在橋上,她是自己跳的河,跳河之前還在橋上唱了一首歌。警方最後確認馬小月屬於自殺。其實看到這裏,歷曉天也覺得馬小月就是自殺。

第三起案件發生在210年1月3日,這一次死者終於姓牛了。她叫牛靜靜,一個14歲的女孩。她也是第二天被人發現的。跟朱群一樣,她被打撈上來的時候,書包還掛在肩上,但腳上的鞋卻有一只不見了蹤影,後來好像是在河裏找到的。

與之前的兩位死者不同,法醫鑒定她不是溺水身亡,而是被車撞死的。她的腿被壓斷了,頭也被壓扁了。警方後來在出事的路面上還找到了她的部分腦組織。所以警方判斷,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件。警方用一個月時間找到了這位交通肇事司機。那位司機到案後承認自己那天非常疲憊,他想早點回家,車開得快了一點。當時橋邊的路燈又正巧壞了,他沒有看清路邊的人。他承認他撞倒牛靜靜之後,生怕被人發現,便將她丟進了河裏。

牛靜靜出生於一個離婚後重組的家庭,警方的档案資料裏附了一段牛靜靜母親的話,歷曉天覺得她的口氣很無奈。

“她跟我不太親,從小就不親。我跟她爸離婚後,一個人帶著她過,日子很艱難,可這些她都不懂。去年,我再婚了,我現在的丈夫人很好,對她也很關心,經濟條件也比過去好多了。但她就是不滿意,對一切都不滿意。她經常做些惹人生氣的事。前陣子,她迷上了電腦遊戲,總是打到半夜。我們沒收了她的電腦後,她又跑到網吧去打,罵了不知道多少回,她就是不聽。最近,我丈夫的生意很忙,我又懷孕了,我也不能時時刻刻管著她,所以對她放任了一些,沒想到她就更加過分了,常常不到晚上十二點不回家。我丈夫現在也對她有些灰心了。我們都希望她能懂事些,但是你們也知道,青春期的孩子是最難管的。”

牛靜靜的母親表示,她不知道,女兒為什麽那麽晚會去小庭橋,“我猜那裏大概有個網吧,要不就是跟她的同學約好了。她現在什麽都不跟我們說,看見我,好像看見仇人似的,我拿她一點辦法都沒有。”

牛靜靜的案件看起來也絲毫不像有變態殺人狂介人的跡象。

難道根本就沒有什麽變態殺人狂?是我們多心了?

接下來是牛倩。

歷曉天發現,牛倩這件案子恐怕是所有這些案件中最像謀殺案的,因為只有她在墜河前被毆打過。就像葉韻說的,她的鼻梁被打斷了,法醫鑒定她的額頭也有淤傷,從傷口判斷,兇器很可能是一根鋼管。歷曉天沒敢看牛倩的現場照片,他直接跳過去,看了警方的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