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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審前會議進行了整整一個小時後,我才輕輕地敲了敲214會議室的門。我估摸著,到了這個時候,他們應該已經開始進行深入的討論了。

珍·安來開了門,我順著門開的方向,側身閃進了會議室。趁著眾人還沒察覺到法官來了,我先快速地環顧了一周。房間裏擺了一張長長的會議桌,兩邊各有八張椅子。被告方顯然是先到的,因為他們搶占了背靠窗戶的那一側。根據時下流行的心理學所言,背後有大片開闊空間的人會顯得比背後靠墻的人更加強大、更有氣勢。

被告方那一側的八張椅子都坐了人,椅子後面還站了八九個人。為了決定誰坐誰站,他們肯定是唇槍舌戰了一番,還好我沒見到那個場面。

原告方這一側只有羅蘭德·希曼斯和他的兩個助理律師,還有丹尼·帕爾格拉夫。原本,我以為相形之下他們會顯得很可憐,不過希曼斯的存在感太強了。他擺開架子,一個人就占了三把椅子的空間。《紐約時報》把這起案子的雙方比喻成了大衛與歌利亞,這麽說固然有道理,可就算希曼斯真的是大衛,那也是個威風凜凜的大衛。

等到我進入了大家的視線,所有的談話都停止了。在場的眾人都站起身來,興高采烈地迎接我。作為一個法官,不管什麽時候都有人巴結奉承,這是沒法避免的。

見面介紹的環節充滿了刻意的逢迎和虛偽的笑聲。希曼斯一直使勁兒駝著背,利用手臂長的優勢,站在一定的距離之外跟我握手,生怕自己的影子會籠罩在我身上。他很清楚,自己的塊頭和膚色會給人帶來怎樣的印象,他可不想嚇壞了眼前這個小個子的白人法官。

被告方打頭陣的正是克拉倫斯·沃思,他也是“萊斯利、詹寧斯與羅利”事務所的首席律師。他是一個身材瘦削的白人男子,身高有六英尺多,穿著頗為考究,顯得很有涵養。

接著走上前跟我握手的是阿波提根的法律顧問弗農·威拉茲,然後又是一大群我記不住名字的人,反正裏面沒有保羅·德雷瑟就是了。我發現在場的有些人根本就沒必要來參加這次審前會議,他們大老遠地從紐約、華盛頓等地趕到諾福克,其實就是為了跟我握手的這三秒鐘而已。

這種做法很愚蠢,但在他們看來,這是遊戲規則的一部分。再說了,反正埋單的是阿波提根制藥公司。我沿著桌子繞了一圈,最後來到一位儀表堂堂、頭發雪白的紳士面前,我見過他的照片。

“很榮幸見到您,法官大人。我是巴納比·羅伯茨。”阿波提根的首席執行官用一種十分圓滑的“牛津加劍橋”的口音說道,他將“巴”這個字發得非常飽滿、厚實。

這下我充分明白了這樁案子對於阿波提根制藥公司的意義。他們的首席執行官居然拋下了一切事務,專門跑來參加這個本該是例行公事的日程安排會議。整間會議室裏,唯一一個不願曲意逢迎的人就是帕爾格拉夫。在跟我握手的時候,他依然昂首挺胸,擺明了他認為我跟他不是一個智力級別的人。畢竟,你十三歲的時候申請到屬於自己的專利了嗎?二十一歲就獲得博士學位了嗎?都沒有。只要大天才丹尼·帕爾格拉夫在場,我們這些人就是擠破了頭也只能爭當屋裏第二聰明的人罷了。

“請坐,諸位,請坐。”我說。於是有座位的人就都坐下了,而我則依然站著,“我相信,今天上午弗裏蘭先生對各位應該招待得還可以吧?”

傑裏米笑了,各位律師也都微微一笑。

“很好。那麽關於庭外和解談得怎麽樣了?有什麽進展嗎?”我問道。作為一個法官,在這種情況下只能這麽說。

大塊頭希曼斯馬上抓住了這個機會,說:“法官大人,我已經給被告方很多機會了,但他們根本就不領情。”

“法官大人,”沃思氣惱地說,“原告方就給我們提出了兩個選擇,要麽把專利期限內普瑞瓦利亞獲利的百分之五十五分給他們,要麽一次性支付給他們五百億美元。面對如此無理的要求,我們怎麽能達成和解!”

“無理?”希曼斯大聲道,“你們想用我方委托人的專利,居然還——”

“謝謝你,希曼斯先生。”我一張口,希曼斯便立刻住嘴了,“聽起來庭外和解是不大可能了。那證據開示討論得怎麽樣?”

於是,雙方便展開了你來我往、針鋒相對的唇槍舌戰,我在旁邊裝出一副認真傾聽的樣子。總結起來,就是沃思認為十七個科學家太多了,在他看來有十個科學家出庭做證就足夠了。而且,他還拒絕上交希曼斯要求的許多文件和電子郵件,他說其中包含了阿波提根制藥公司的大量內部情報,因而不能妥協。我耐心地等著他們把主要的觀點都說完,然後便問他們建議如何安排審前日程,結果又引發了新一輪的口水大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