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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這樣,寶貝。”說著,我趕緊從椅子上起身,來到她旁邊。

她既不肯直起身來,也不肯面對我,於是我只好彎下腰,從背後用雙臂環抱住她。我一直保持著這個有些別扭的姿勢,好讓她知道還有我在身邊。

“我沒法不擔心他們。”她說,“他們在哪兒?在做什麽?受傷了嗎?會不會害怕?”

“我明白,我明白。”

要說為人父母有何意外之處,那就是從艾莉森懷孕開始,我的大腦中便多出了一個新的區域,只為一個目的存在:掛念孩子。即便我正被其他毫不相幹的瑣事纏身,這份掛念也依然在我的血液裏溫柔地流淌著。

而現在,這份掛念正狂跳不已。

“我根本不敢相信這一切,”她說,“我無法面對這個事實。”

“我明白。”我說道。

為了平復情緒,她開始深呼吸,全身都隨著深深的吸氣而顫抖。我用手掌上下撫摩著她的脊背,希望這樣能多少安撫一下她。

“等到明天的這個時候,一切就都結束了,”我說,“我們要照他們的吩咐行事,這樣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我知道,我知道。要不然……”

她沒有繼續說下去。我更加用力地抱緊了她。

“斯科特,假如我們失去了孩子們,我……”

“噓,我們不能這麽想。這麽想是無濟於事的。”

“我知道,可是……”

“噓。”我不想讓她說出來,仿佛說出來就會成真一樣。

我們就這樣一言不發地站著,最後她終於振作了一些,說道:“對不起。”

“別這麽說。”

她擡手清理水槽裏的玻璃碎片,我攔住了她。

“放著我來吧。你別操心了。”

她頓了頓,說道:“好吧。我想去躺一會兒。”

“好,你去躺一會兒吧。”

“如果……如果我現在去孩子們的房間,會很古怪嗎?”

“當然不會。”我說。

她點了點頭。我親吻了一下她的臉頰,上面還滿是濕漉漉的淚痕。然後,她沉默地離開了廚房。我小心翼翼地清理著水槽,我多麽希望能有一種憤怒在自己體內膨脹,好讓我產生復仇的念頭,在幻想中痛擊那些綁匪。然而,當我撿起玻璃碎片時,內心只感到一陣虛弱、無助。

身為法官,我對這種軟弱感是非常陌生的。

在我們的民主體制中,聯邦司法體系是唯一容許專制存在之處。聯邦法官的任命是終身制的。我們不必像政客一樣費盡心思地參加競選,也不用卑躬屈膝地討好贊助人。若要罷免我們,必須要經國會討論通過才行。而且,我們無須對任何上司或選民負責,唯一要對得起的,只有我們自己的良心。

有的律師會把聯邦法官戲稱為“小愷撒[11]”,就是那個連鎖比薩店,其實這也不全是玩笑話。從某種程度上來講,我們就像愷撒大帝一樣,擁有驚人的權力。當然,我在法庭中下達的判決有可能會被更高層的法院推翻或修正,但實際上,在絕大部分情況下,我所做出的決定都是不容置疑的。

日復一日,在直覺的指引下,我宣布著能夠改變人們余生的判決結果。在這片土地上,最有錢的律師在我面前也要畢恭畢敬,連大官僚都必須得聽從我的命令。

在法庭上,只要一個不利的判決,就能讓那些位高權重的人低頭求饒、戰戰兢兢。

我明白,紛至沓來的諂媚和恭維都是因為我所處的職位,而非我本人。當然,我絕不鼓勵這種現象。有時,我覺得自己就是一個不情不願的愷撒,人們的奉承討好讓我覺得尷尬、不安。

然而,這份工作就是如此。

不管我喜不喜歡,我都代表權力。

不管我想不想要,我都擁有權力。

或者說,曾經如此。

[1] 判決前報告(presentencing report):在判決前,緩刑監督官負責調查被告人的生活經歷,主要調查是否有使其罪行減輕或加重的情況,最終寫成判決前報告,在開庭審理前呈給法官。

[2] 緩刑監督官(probation officer):在美國司法體系中,緩刑監督官主要負責監管在押罪犯,並在開庭審判前調查罪犯的個人經歷和犯罪記錄。

[3] 親權(parental rights):父母基於其身份對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財產進行教養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4] 弗吉尼亞海灘(Virginia Beach):美國弗吉尼亞州的一個獨立市。

[5] 汙點證人(cooperating witness):西方司法體系中的一種特殊證人,作為犯罪活動的參與者,自願向警方提供情報和證據作為交換,以使自己免受指控或減輕、從輕指控。

[6] 快克(crack):又稱“霹靂可卡因”,是一種高純度的毒品。

[7]量刑準則(sentencing guidelines):指美國聯邦量刑準則(United States Federal Sentencing Guidelines),是對重罪犯及罪行較重的輕罪犯做出量刑判決的統一準則,不適用於罪行較輕的輕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