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第3/5頁)

“你的意思莫非是說他看起來倒像是犯了罪?”

“是啊。”

“我看不大像,”我說,“他要是沒殺她,那封信倒是多多少少提供了我們期望得到的他的一點情況——那就是他並沒有因為警方懷疑他而驚慌失措,而只是擔心那可能會幹擾他的工作,希望把事情全都搞清楚而又不給他帶來什麽麻煩——這樣一封不太聰明的信別人都不會寫,倒也符合他那股傻勁。我可以想象他發那封信的時候絲毫也沒想到最好的做法應該是說明一下兇殺案發生那天他自己在幹些什麽事。你看到他那會兒,心裏有多大把握認為他是從朱麗婭家裏出來的?”

“我現在很有把握。起先我認為可能是的,後來我又想他或許是從他的廠房出來的。那個廠房在第一大道,離我見到他的那個地方只有幾個街區遠,而且盡管自從他走後,那個廠房就給鎖上了,但我們上個月還是續簽了租房合同,那裏一切都等他回來,所以那天下午他也可能去了那兒。警方在那裏沒能找到任何表明他是否回去過的跡象。”

“我正想問你一件事:傳聞他留了連鬢胡子。”

“沒有,還是那張瘦長臉,蓄著參差不齊、白不呲咧的唇髭。”

“另有一件事:有一個叫諾海恩的家夥昨天被槍殺,一個小——”

“我正要說到這事。”

“我想到那個你認為可能跟蹤你的瘦個子。”

麥考利瞪視著我。“你是說那人可能是諾海恩嗎?”

“鬧不清,我只是在懷疑。”

“我也鬧不清,”他說,“我至今壓根兒也沒見過諾海恩——”

“他是個小個子,身高不超過五英尺三,體重大約一百二十磅。我估計他三十五歲上下。面色灰黃,深色頭發,深色眼睛,兩眼隔得很近,一張大嘴,癟塌塌的長鼻子,兩只招風耳——看上去足智多謀。”

“那就很可能是他了,”他說,“盡管我沒能很近地看清那個家夥。我料想警方會讓我辨認他的。”——他聳聳肩——“反正現在這也無關緊要了。我剛才說到哪兒啦?哦,對了,說到沒辦法跟魏南特聯系上。這就叫我處於一種尷尬的境地,因為警方明明認為我一直跟他有聯系卻在說謊。你也一樣,對不對?”

“對,”我承認道。

“你也跟警方一樣,大概懷疑我在出事那天不是在廣場飯店就是在後來曾經遇見過魏南特。”

“看來倒也有這種可能。”

“是啊,你當然也說對了一半。我至少是看見他了,而且是在警方想必會認為是犯了重罪的時間和地點,所以我當時是憑直覺憑推斷撒了謊,而現在我卻是在故意直截了當地撒謊。赫曼那天整個下午都在開會,也不知道我在那兒等了他多久。路易絲·雅各布斯是我的一個好朋友。我不必細說就請她說我是在三點過一兩分鐘時到達那裏的,這樣她就可以幫助我救助一位雇主,她挺樂意地答應了。為了保護她不惹上麻煩,我告訴她萬一發生什麽事,她總可以說記不太清我是什麽時候到達的,而且第二天我曾經漫不經心地提到過我是在那個時刻到達的,她也就沒有什麽理由懷疑我——把責任全推到我身上好了。”麥考利深吸一口氣。“現在那都無關緊要了。重要的是我今天早晨得到了魏南特的消息。”

“又是一封莫名其妙的信嗎?”我問道。

“不是。他打來了電話。我跟他約好今天晚上——你和我一道跟他見個面。我告訴他,你不見到他的面就什麽也不肯為他幹,於是他就同意今晚會見我們倆。我當然會帶著警察去。我不能再這樣理所當然地掩護他。我可以拿精神錯亂為理由讓法院判他無罪而把他送進瘋人院。也只能做到這個地步,這也是我只想做的事。”

“你告訴警方了沒有?”

“沒有。他是在他們剛剛離開後打來的電話。不管怎麽說,我想先見到你。我想告訴你我並沒忘記我欠你的一份情——”

“哪兒的話。”

“並非胡說,”他轉向諾拉,說道,“他大概從來沒跟您說過吧,當年戰爭時期[6],有一次他在一個炮彈坑裏救過我的命——”

“他胡說,”我告訴諾拉,“當時他朝一個敵人開槍,沒打中,我也朝那個家夥開了一槍,也沒打中,就是這麽回事。”我又轉而對麥考利說:“你幹嗎不讓警方稍微等一等?要不我們倆今晚先去赴約,聽他有什麽可說的。我們如果肯定他是兇手,等快談完時就把他扣住,報警告發他。”

麥考利無奈地笑笑。“你還是有點懷疑,是不是?好吧,如果你想那樣幹的話,我也同意,盡管那看起來像是個——不過等我告訴你我們在電話裏交談的話,你也許就會改變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