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迷宮案 第二十五章(第3/6頁)

官軍大營就設於錢牟舊宅,喬泰將軍務交割完畢,自回縣衙。

官軍進駐蘭坊,狄公自是歡喜,然不到一日,復眉頭緊鎖,沉默寡歡。除為白蘭送葬出過一次衙門以外,整日深居簡出,埋頭於瑣碎衙務之中。

白蘭喪葬諸事均為吳峰操辦,棺槨考究自不必說,更有一連七日水陸道場,超度亡靈早脫苦海。葬禮亦十分隆重,共耗銀三百余兩,吳峰執意由他一人承擔。白蘭的悲劇使吳峰完全變成了另一個人。他戒了酒,為此,永春酒店的掌櫃與他吵了個面紅耳赤,鄰裏一帶酒友則稱他們與吳峰的一段舊情至此告終。吳峰將字畫全部鬻去,於文廟旁賃了一間小舍住下,每日夙興夜寐,目不窺園,惟去縣衙看望方正才邁出大門一步。吳、方二人似乎已成忘年莫逆,交談自是投機入港,吳峰一坐就是一兩個時辰。

一日午後,狄公於內衙書齋翻閱公文,洪參軍進來,呈上一只大封套,稟道:“老爺,京師來的驛騎剛到,這份要恭請老爺寓目。”

狄公面露喜色,忙啟開封套閱讀,須臾閱畢,將公文折了,點點頭,對洪參軍說道:“此乃刑部大堂對處置倪琦謀反、丁虎國命案及李夫人拐騙殺人案的批文,烏爾金等人聚眾鬧事,有損漢胡親善,經朝廷遣使臣與番王交涉,亦將得到應有懲處。如此,幹戈化為玉帛,蘭坊可保安寧。明日我就將此三案具結,此後,我便是一個自由自在的閑人了!”

狄公最後一句話,洪參軍不明其意。狄公不等洪參軍詢問,便急急下令準備次日早堂事宜。

翌日寅牌時分,一衙書差人等均忙碌起來。衙門前火把齊明,眾衙卒正借助火光打點檻車,只等將囚犯押往南城門外法場開刀問斬。盡管天色未明,大群百姓卻早來到縣衙門前,於衙門外圍了個裏三層外三層,一個個延頸企足,你推我擠,爭看新奇。一隊巡騎由新任鎮軍卒領趕至縣衙,將檻車團團圍定。

黎明前半個時辰,一衙丁於衙門口將大圓鼓連擂三通,隨之衙門大開,人群蜂湧進入大堂。

堂上堂下燈燭通明,狄公身著綠色官服,足踩皂履,頭頂烏紗,肩披一條猩紅緞帶,搖曳出了內衙,走上高台,於公案後坐定。堂下肅靜無嘩,廊廡處看眾一見端坐於公座之上的縣令肩披紅帶,便知案犯定死無疑。

倪琦第一個被押上堂來,跪於公案前水青石板地上。老書辦將批文呈於公案之上。狄公將蠟燭移近,高聲宣道:“查案犯倪琦叛國謀反,罪大惡極,依《唐律》本應處以淩遲,千刀而死,然念其生父倪壽乾乃朝廷功臣,閥閱卓著,他本人又留下遺書,親為逆子緩頰,故將淩遲免去,減為斬刑。為保護倪壽乾死後聲光,倪琦人頭免懸城門示眾,其財產亦不予沒收。”

倪琦聽了宣判,面如死灰。

狄公將一份公事交於堂役班頭,說道:“案犯本人可閱生父遺文。”

方正將遺書交於倪琦。倪琦低頭讀了,未言一字,交還方正。二堂役上前將倪琦雙手綁了,方正又將早已備下的白色法標插於他背後。法標上大字寫了案犯名字,罪行及所受刑罰,為倪壽乾名聲計,特將案犯姓氏略去。

二堂役將倪琦押下堂會。狄公又宣布:“番王已遣其長子出使長安,對烏爾金等眾犯在蘭坊肇事作亂向朝廷賠禮謝罪,重申不負前約,永結盟好。朝廷寬大為懷,不咎既往,將烏爾金等六犯交番王治罪。又對王子待以上賓之禮,邀遊驪山華清池,杏園慈恩寺,城北黃帝陵,六朝碑林宇等風景名勝。”

廊廡處看審眾人立時歡呼起來。有人低聲議論:“朝廷盡地主之誼,請番王子滯留長安,飽覽帝都風光,我道實為將他扣押。有了番王子在京師當人質,便不怕番王翻悔,烏爾金等犯必遭嚴懲。”周圍眾人皆斥道:“你休得胡言!此乃我大唐聖上龍恩廣布之舉,番王感其誠,更要倍懲烏爾金諸犯。”

狄公驚堂木重重一擊,喝道:“肅靜!”眾堂役亦忙喊堂威鎮壓。

大堂中漸漸靜了下來。狄公向班頭一個示意,倪夫子母子被引到堂上。

狄公道:“倪夫人,你亡夫倪壽乾生前於迷宮中留下遺囑,據此,倪門全部家產均由你母子繼承。本縣深信,倪珊有你撫養照惠,將來定能出息得與他生父一樣,大有一番作為。”

倪夫人母子連連道謝,以表感激之情。

二人退下堂去。書辦又將一紙公文呈於狄公案前。狄公道:“本縣現在宣讀丁虎國命案批文。”

“查了虎國將軍身中暗器喪命,此暗器藏於一筆管之中,筆管上刻有一書齋之名。然由此斷定此暗器即為書齋主人所藏,丁虎國將軍便是為此人所害,此論不足為據,故丁虎國之溘逝乃以因事故意外死亡登記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