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迷宮案 第二十二章

方緝捕銷差復命後即去衙丁下房復見吳峰敘話。

吳峰惦記白蘭仍然失蹤一事。其余一概毫無興趣。他早將皮鞭,囹圄之苦忘記幹凈,對方正說道;“我心中只想著白蘭,一旦將她尋到,我就要請出大媒上門求親,與她早定百年。”

方正默默點頭。尋思如此高門子弟欲與他長女永結秦晉之好,不覺心中暗喜。但方正是個古板之人。萬事循規蹈矩。講究尊卑禮數。似這等兒女終身大事。於他看來。吳峰須先請出三媒六證與他說合,然後方可在他面前言及婚嫁迎娶之事。

洪參軍遣他尋訪李夫人消息,他也是拘於禮教,不願親自前往,只命次女黑蘭代為打探。他心中思忖。自古男女授受不親,若是一名男子到處尋訪一名女子,不免瓜田李下,無私有弊,弄不好還會有損李夫人清名。

方正見吳峰如此說話,忙改變話題道:“我思量來,老爺明日定會另有安排,再遣人找尋。不過,你既能畫得我女真像,我意請你將她畫影圖形,於西、北、南三坊坊正處傳看了,也許能得她些許線索。”

吳峰道:“妙!我這就回去畫來i”說畢轉身就走。方往挽其手,說道:“吳峰,狄老爺為你洗刷冤屈,你當求見老爺,道聲謝再走才是!”

吳峰哪裏肯聽,口稱“改日再面謝不遲”,急急去了。

狄公於內衙書齋默默用了便飯,手捧茶盅,對洪參軍說道:“你去將喬泰、馬榮與陶甘一起喚來,我要將丁虎國喪命等案情與你等剖析明白。”

四親隨幹辦齊齊來到,狄公身靠椅背,先將他密審丁禕一節略述—遍。

陶甘聽了搖頭不叠,嘆道:“老爺,如此奇案,紛亂加麻,我們還是第一次遇到。虧得老爺精於風鑒,抽絲剝繭,明察秋毫,才有今日之明聽公斷。”

狄公道:“粗看似茫無頭緒,其實不然。只因當地背景情況與真正罪案纏結於一處,才使我們虛實不知,真偽難辨,如墜五裏霧中。如今百川歸海,水落石出,真偽虛實便一目了然。我們面前實有三案:第一,丁虎國遇刺,第二,倪家遺產紛爭;第三,白蘭失蹤。其余諸如錢牟稱霸蘭坊,倪琦陰謀造反及潘縣令城外喪命等案均應視為當地.背景情況,與上述三案實無多大關聯。”

洪參軍問道:“丁虎國一案,初時一切跡象均表明吳峰乃作案之人,但老爺並未對他立即下手,卻是何故?”

“丁禕第一次與我們相遇。就顯形跡可疑。我將自己的身份向他明講之後,他始時驚恐萬狀。我思量來,丁禕對我聽訟斷獄的一點虛假名聲亦有所聞,心中害怕,一時曾想打消毒死親父,嫁禍於人的邪念。再一轉念,又覺自己的陰謀天衣無縫;且機不可失,不妨試它一試,故邀我與馬榮二人去茶肆一敘,編造了吳峰蓄意加害丁虎國的故事。”

馬榮惱道:“丁禕這廝講得繪影繪聲,竟將我都瞞過了。”

狄公微微一笑道:“後來丁虎國飲刃而亡,對此,丁禕卻是一無所知。今日堂上我又當面試他,將狼毫突然取出並將筆管開口一端對了他面門。若是丁禕動過此筆,明白管內藏有殺人暗器,就不能不露出破綻。暴露自己。

“丁虎國並非死於果脯之毒,而是喪命於毒刃,丁禕一定象我們一樣被此不解之謎所困惑。始時,他一定絞盡腦汁想弄明自其中奧妙;他的情婦王月花有無就中插手?會不會有人知他心存殺父之念,從而阿其所望,下手先殺了他父親,再來向他討賞?丁禕思量再三,決定仍按原計行事,拿吳峰作替罪羔羊。一旦官府定了吳峰殺人之罪,他就無須擔心真正的殺人兇手來恐嚇或訛詐於他。這樣,他就徑來縣衙將吳峰告下,滿以為他的謀劃雖屬無中生有,卻也編排得滴水不漏,殊不知他既弄虛作假,誣陷無辜,就必然漏洞百出,不堪一擊。”

陶甘插話:“老爺,我可沒想到這許多,只知吳峰作案,那裝染毒蜜棗的紙盒便是明證。”

狄公道:“只因此罪證過於彰明較著,不免令人生疑。再者,此舉與吳峰秉性亦格格不入,故知其中必定有詐。我對吳峰雖無甚好感,但他卻是一名英才。此類人通常不拘小節,風流倜儻,對日常鎖事往往馬虎草率,可是一旦遇有要事。便會全神貫注,一絲不苟。若是吳峰存心毒害某人,絕不會用他作畫顏料藤黃,也絕不會於紙盒之上留下印記。如此人命大事,他豈能疏忽大意,留下把柄?”

陶甘點頭,又說道:“我於盒中放了九枚無毒蜜棗,吳峰吃了一枚,還要再吃,我思想來,吳峰無罪,從此可下定論。”

狄公道:“正是!我們還是按順序講下去。丁禕報案後,為將兩造的人格品性作一比較,我即去訪見吳峰。一見其人,便知吳峰並不似預謀殺人之輩,丁禕稱他因世仇而殺人更是無稽之談。我猜想此案為一第三者所作。丁虎國罪惡滔天,如此千古罪人一定結怨甚多,某一怨家仇人結果了他性命,買不足為怪。丁禕就是用此嫁禍於吳峰的,丁禕誣告吳峰,始時我猜想乃為二人爭風吃醋所致。吳峰畫中一女子肖像反復出現,丁禕向一女子又寫情書又贈艷詩,我以為他二人與同一女子相愛,互為情敵。我們於死者抽中尋出染有藤黃之毒的果脯,丁禕陷害吳峰便更昭然若揭。誠然,一個人為了除掉情敵絕不會戲之以親父性命,丁禕一定事先作好安排,使其父吃蜜棗之前便發現其中有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