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迷宮案 第二十一章(第3/5頁)

狄公正色道:“這管狼毫就是殺害你父親的兇物!”

丁秀才復將手中之筆反復端詳了,只是迷惑不解,又瞄眼向空心筆管細瞧良久,仍連連搖頭。

丁秀才一舉一動狄公均看在眼裏,見丁秀才搖頭,索回毛筆,說道:“且讓本縣做與你看。”狄公從衣袖中取出小木棍一根,高舉手中亦讓眾人著了,說道:“丁虎國喪命於插入咽喉之中的一把小匕首,這根小木棒乃照了這把匕首的形狀仿制而成,現將它插入空心筆管之中。”

小木棍不粗不細正可插入,只因比實物長了許多,故插入約二寸時即被卡住。狄公將筆交於馬榮,命道:“將木棍壓下去,伸直手臂,再飛速將壓住木棍的手指移開!”

馬榮—一做了,剛移開手指,那木棍便飛出筆管有三尺多高,掉落地上。

狄公從容道:“這管狼毫實為一機巧殺人兇器,其空心筆管之中壓了彈簧,用松香凝住,再將小匕首插入筆管之中。”狄公打開一只小盒,小心翼翼將小匕首取出,又說道:“這圓圓的把兒正可插入筆管,彎彎的刀刃亦緊貼了管壁,這樣,小匕首既掉不出來,從外面也無法看見。

“有人將這管狼毫作為壽禮贈給了丁虎國,從此也就判了他的死刑。但凡新筆,筆頭上總不免有飛毛,丁虎國用筆之時,就會於燭焰上將筆管下端岔出的飛毛燒掉。一旦筆管內松香於燭焰旁受熱熔化,彈簧一松,小匕首立即就會飛出,不插進他咽喉也刺進他面門。”

丁秀才聽了,始時茫然;後又驚恐萬狀,叫道:“老爺,這可怕的殺人的物竟是何人所制?”

“此人早將自己是誰刻於筆管之上了。若非如此,本縣怕今生也查不出你父親到底死於誰人之手。筆管上共有十三個文字:丁翁六秩華誕之喜,寧馨簃敬題。這寧馨簃便是作案人書齋之名。”

“此為何人?小生從未聽說此間有一書齋叫得此名!”

狄公道:“昨日本縣方知這寧馨簃的主人乃是已故黜陟大使倪壽乾,除他一名至交之外,誰也不知他有一書齋叫此雅名。”

堂下群情激昂,高聲歡呼。

一陣喝彩狂呼之後,狄公道:“丁禕,你亡父生前做得何奸詐邪惡之事,致使黜陟使倪壽乾判他死罪,再用此奇特刑罰將他處死,也許你比本縣更加明白。但倪壽乾早已不在人世,本縣無法再審這個案子,故宣布此案到此了結。”

狄公驚堂木一擊,退堂自回內衙。

堂下看審的百姓魚貫走出大堂,邊走邊議,丁虎國命案,如此結局,完全出乎他們意料之外。狄公足智多謀,一識破筆管機關,破了奇案,致使看眾個個敬服,人人稱頌。但亦有幾名老者見蜜棗盒之事沒有下文。心中不解,他們預料這中間一定還有文章。

方正回到衙丁下房,卻見吳峰已候他多時。吳峰施禮畢,懇求道:“方伯,聞你正尋白蘭下落,若蒙不棄,請準許小侄助你一臂之力。”

方正略一遲疑,說道;“吳相公,你為小女吃盡詿誤之苦,我實不敢再難為於你,但你一片至誠,推卻了有乖人情,就答應你了。不過此刻我有差事在身,你在此稍候,我去去就來。”遂別了吳峰。徑去縣衙大門。觀審的百姓正蜂湧走出大門,丁禕亦隨人流上了街市。方正看得明白,追上前去對丁禕說道:“丁秀才留步,狄大人請你去內衙書齋少敘。”

(詿:讀‘掛’,連累。)

狄公於內衙書案後坐了,四親隨幹辦圍坐於書案之前。陶甘早將筆管鋸成兩半,露出了管內松香與彈簧。

方正將丁秀才引進內衙。狄公對四助手說道:“我與丁秀才有話閑敘,你等請退。”

洪參軍等三人起身走出大門,惟喬泰站立不動,說道:“老爺,喬泰請留!”

狄公眉頭顰蹙,見喬泰面色鐵青,心中詫異,略一思索,命他於書案旁凳上坐了。丁禕也想坐下,但縣令沒言賜坐,遲疑一陣,仍立於原地。

狄公開言道:“丁禕,你父親丁虎國既已離開人世,故本縣未在大堂之上將他罪行公之於眾。你是他的獨生兒子,本也不願在你面前翻他屍骨,只因一特別原因,才不得不向你言講明白。

“你父親被迫解甲歸田,本縣底裏盡知。昔年本縣於長安刑部司抄繕之職時,有幸見到丁虎國一案的秘密文本。只因你父親手下的受害者無一幸存,故案卷上並無他罪惡行徑的詳細記載,但從吳龍將軍所獲大量間接證據來看,我八百官軍將士的性命均斷送於你父之手,這一事實卻無可辯駁。

“慘案驚動宸聽,聖上龍顏大怒,意欲將他立斬於午門,以祭殉難將士冤靈。但再一轉念,軍中有人正愁天下不亂,若將慘案真相公開,這些人必借機煽動,軍中必嘩,社稷必亂,故將案情暗中藏起,只降旨賜你父辭職隱退,永不錄用。倪壽乾乃一剛正不阿之人,決意親懲你父,令其罪有應得。他辭官也來到蘭坊,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向你父討還血債,為國除奸,為死難將士報仇。既然他不能違了聖意公開取你父親首級,便造出這巧妙機關要了他的性命。對於黜陟使的所作所為,本縣不想多加評說,在此只想向你講明,對你父親丁虎國一案的始末,本縣知道得一清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