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迷宮案 第二十一章(第2/5頁)

(猷:讀‘由’,計劃,謀劃。)

廊廡處看眾議論紛紛,慶幸滿城百姓免了一場劫難。

狄公喝了聲“肅靜”,又問倪琦:“胡兵共有多少人馬?”

“步卒三百,馬兵一千。”

“三名店主各承何責?”

“平日我盡量藏而不露,也就沒與他們見面,只命烏爾金相機收羅十數名本坊亡命之徒於今夜接應胡兵,帶領他們攻占縣衙及四大城門。老爺若問烏爾金,便知端底。”

狄公命書辦將供詞念讀一遍。倪琦聽後於供單上畫了押。

狄公正顏道:“案犯倪琦,陰謀造反,身犯死罪。依照刑律,非判磔刑,即處淩遲。本縣念你不打自招,將備文求請上台官府成全你一具整屍,如何發落,長安自有定奪。”

看官,這磔刑與淩遲均為酷刑。磔刑即五馬分屍或五牛分屍,用五匹馬或五頭牛拴了案犯人頭與四肢,將人體分開。淩遲亦稱剮刑,施以謀反大逆、弑君殺夫者。先慢慢分離臠割犯人肢體肌,再將頸脖刌斷。受此二刑罰的犯人不但死得痛苦,早然也就得不到整屍了。

(臠:讀‘孿’;臠割:分割,切碎。刌:讀‘村〔三聲〕’,割。)

堂役將倪琦押出大堂之後,狄公對堂下看審的百姓說道:“天網恢恢,日月昭昭。至此,本縣已將眾賊首一網打盡。今夜胡兵不見望樓信號,斷不敢貿然進兵。但萬事有備無患,故本縣仍下令嚴陣以待,以防不測。你等體要驚慌,各自回去好自為之,諸事聽從各坊坊正、裏甲安排。我蘭坊垣高墻厚,固若金湯,更兼軍民一心,以逸待勞,定能以少勝多,以弱勝強。況胡兵多為倪琦所蒙騙,一旦醒悟,必不肯為他賣命!”

堂下眾人聞言,頓起歡呼。

狄公一拍驚堂木,宣道:“現在審理丁虎國命案!”

狄公又摔下一根火簽,班頭接了,二堂役忙去牢中提人。

吳峰於案前水青石板地上跪了,狄公衣袖中取出紙盒一只,推出桌沿,掉落在吳峰面前。此盒乃從丁虎國袖中尋出,被黑鼠咬壞的一角早已修復如新。吳峰低頭看了,心中納罕。

狄公問:“吳峰,你曾見得此盒?”

吳峰擡頭答道:“老爺,此類紙盒乃為店家出售果脯蜜餞所用,鼓樓邊市場上不下成百上千,小生平素偶或也買上一只,嘗個新鮮。這類紙盒我雖看過無數,然地上這一只卻是從未見過。從盒蓋上有壽字看,此乃給人祝壽的一份禮品。”

狄公道:“此盒確是一份壽禮,內裝香甜蜜棗,不知你願不願嘗嘗滋味?”

吳峰不解其意,看一眼狄公,說道:“謝老爺賜賞,吳峰遵命就是!”遂打開盒蓋,見九枚蜜棗整齊排於白紙之上,用食指按了,揀一松軟的放入口中,將果肉吃了,果核吐於地上,問道:“這蜜棗端的好吃,小生意欲再嘗一只,不知老爺恩準否?”

狄公冷冷道:“休得饒舌,你退下站過一邊!”

吳峰立起,環顧左右堂役,不見有人抓他,便退後數步立定,舉目瞧一眼狄公,只是納悶。

狄公喝道:“帶丁禕上堂!”

丁秀才於案前跪了,狄公道:“丁禕,你父親為誰所害。本縣已勘查明白。此案盤很錯節,本縣並不偽稱已將細微末節統統分辨得一清二楚,然不止一人要壞他性命,其手段也不止一種,卻是千真萬確。今日堂上只涉及殺人成功之法,其余一概不論。只因吳峰與此案毫無關聯,故本縣將你原訴駁回,了結丁、吳兩家這場官司。”。

廊廡處看審的人聞言無不驚奇,紛紛交頭接耳,輕聲私議。丁秀才沉默不語,沒再指控吳峰。

吳峰見狀,一旁插上話來:“多謝老爺卓裁,為吳峰洗刷去這海底沉冤。自古黑貓偷饞,白貓不能遭災,我吳峰做得端,行得正,豈懼小人讒言!”說完向丁禕瞪了一眼。又轉向公案,一問狄公道。“但不知老爺可曾尋得白蘭下落?”

狄公未及開言,才只搖了搖頭,吳峰則早轉身分開人群,急急向公堂大門走去。

狄公也不理會,公案上取了朱漆狼毫一管,命丁秀才:“丁禕,你起身看看這管狼毫,將其來歷說與本縣聽聽!”一面將手中毛筆遞了過去,筆管空心一頭直對丁秀才面門。

丁秀才見物不禁一驚,從狄公手中接了,將筆頭轉向自己,又低頭看了筆管上文字,點頭道:“老爺,見了刻於筆管之上的小字,小生才想起來了。幾年前,一次家父讓小生看他珍藏的名貴玉器玩好,亦將這管狼毫取出叫小生開開眼界。他說此物乃一友人提前向他祝賀六十壽辰所贈的厚禮,卻不曾遣出此人名姓,只說此人自覺自己壽數已終,故將此壽禮預贈於他。家父視此饋贈如無價之寶,給小生看過以後即與他所藏各式玩好一起鎖於原匣之中,直至慶賀六十壽辰當日,才取出為其所著《邊塞風雲》作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