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迷宮案 第二章(第3/5頁)

聽方正絕望之言,狄公從容道:“本縣力持毋枉毋縱,信賞必罰,豈能不問情由,妄下裁奪?你好生回復本縣問話,講!”

“小人自幼隨家父習學打鐵,在此城開業已三十余年。家有拙荊和一子二女,合家五口人人體魄頑健,個個勤勞儉樸,雖按月納課交稅,仍有剩余,因此一日三餐不愁。不時尚有葷腥下飯。小人得個閑還常去書場尋個座位,日子久了,書文戲理也能知個皮毛。小人覺得自己雖家世單寒,但與城中許多饔飧不繼之家相比,小人的日子算是十分舒心和美了。

(饔飧:讀作‘庸孫’;饔飧不繼:指生活貧困,了上頓沒有下頓。)

“誰知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一日,錢牟的爪牙見犬子年輕力壯,便將他擄去,逼他侍候惡主。小兒名喚方景行,只因從小長得虎頭虎腦,故人都管他叫方虎……”

狄公不等方正講完,急問:“錢牟何許人也?”

方正答道:“此人乃當地一霸,自篡奪蘭坊理刑軍機大權,於今已八載有余。他蠶食鯨吞,巧取豪奪,占去全縣一半良田沃土,城中店鋪商號,十家就有三家為他所開。他每隔五七日便遣人去州衙打點行賄,疏通關節。那幫貪官墨吏本為群肉復生之輩,又得了香火錢財,也就稀裏糊塗信了他的鬼話,進而習非成是,信口雌黃,胡說什麽著非錢牟在此砥柱中流,番胡犯境,蘭坊易手則勢在必然,不可避免。”

(髀:讀‘畢’,大腿;髀肉復生:因為長久不騎馬驅馳,生活安逸,大腿上的肉又長起來了,比喻久處安逸,無所作為。——華生工作室)

“錢牟在此目無王法,倒行逆施,前幾任縣令都默許了?”

方正回道:“外放到此的幾任縣令初時還都有點新官上任三把火的氣候,但不久便都息事寧人,退避三舍了。這些軟骨頭見錢牟財大氣粗,炙手可熱,也就趨炎附勢,曲意逢迎,做了傀儡。一旦他們就範,錢牟便以重金相謝,從此與他們相安無事。他們在此倒是聲色犬馬,腦滿肥腸,卻苦了我們一縣黎民百姓。”

聽到此處,狄公臉一沉,冷冷道:“你此話好不荒唐!某一邊城小縣一時被惡霸篡了大權,雖屬不幸,亙古有之;某一縣令軟弱無能,竟含垢忍辱,委屈求全,此情亦非鮮見。但你說八年來歷任縣令都是不為玉碎,寧為瓦全的軟骨懦夫,竟都屈從於錢牟的淫威之下,無一例外,本縣實難相信!”

方正冷笑道:“這就是我們蘭坊百姓活該命苦!四年前,倒是有一位縣令不甘太阿倒持,認賊作父,決意除掉錢牟,誰知半月之後,他卻身首異處,暴屍河沿。”

狄麽忙問:“這位縣令可是姓潘?”

方正點頭道:“正是!”

狄公道:“其時有本申奏朝廷,稱西疆胡戎犯境,潘縣令親率蘭坊軍民浴血退敵,不幸為國捐軀。當時本縣正在京師,記得他的屍體按國禮移至長安下葬,聖上又降恩追封他刺吏之職。”

方正道。“老爺有所不知,此乃錢牟殺官欺君掩人耳目之騙局。小人久居蘭坊,四年前從未有胡戎犯境之事,何來沙場獻身之說?潘縣令分明是遭了錢牟暗算而死。”

狄公道:“你再講下去:”

“就這樣,方虎被迫做了錢牟的家奴,從此小人再也沒有見到他一面。”

“人道福無雙至,禍不單行,此話正應在小人身上。沒多日,一貫作淫媒的牙婆前來面見小人,言稱小人的長女白蘭早達標梅之期。應該有個婆家,又說錢車一向憐香惜玉。願以紋銀五十兩將她買下,收做偏房。小人當然不肯將小女拋入火坑,便一口回絕。豈知三日後,小女去市廛購物,卻再沒見回來。小人三番五次去錢宅央求見她一面,每次都遭一頓毒打,被逐出大門。

“先失獨子,已是飛災橫禍,又失愛女,更是雪上加霜。拙荊經不起這等打擊,從此一病不起,終日纏綿悱惻,椎心泣血,半個月前,竟悲憤而去。小人操起祖傳寶劍,徑去錢家拼命,卻被家了截住,一頓棍棒,將小人打得頭破血流,拋扔街心。七日前一夥潑皮又一把火將小人店鋪燒成灰燼。遭此回祿之災,小人上天無路,入地無門,只好帶了次女黑蘭棄城而逃。人得山中,偶遇一幫弟兄,一打聽,他們也是被錢牟害得家破人亡,走投無路的人,便入了他們一夥。今日晚間,我們第一次出來打劫行商客旅,不期卻遇上老爺一行,到頭來死的死,傷的傷,小女黑蘭也遭生擒。哎,可憐方正命途多舛,說也枉然。”

(舛:讀‘喘’,不幸。)

書齋內一片沉寂。狄公正欲將身子向後靠去,忽想起椅背已壞,忙將雙肘重又擱到書案之上。沉默片刻,狄公說道:“你講得倒是十分哀戚,只是本縣聽慣了這類故事,也就不覺新鮮。方正,若是你以謊言欺騙本官,定不輕饒,若所言皆是實情,本縣當推遲審判,從容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