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繪(第2/13頁)

“跟到廟裏去偷香火錢差不多嘛。”我莫名其妙地佩服起老安來。

“差不多吧,所以後來遭報應了。”

“盜墓是晚上去嗎?”

“那當然啦,大白天的怎麽可能?”

“夠害怕的吧?”

“啊,當然害怕啦。因為是土葬,骨頭還保持著人的形狀,骷髏也看得清清楚楚,比看恐怖電影還嚇人。更主要的是自己幹了絕對不應該幹的事情,害怕遭天罰,害怕老天罰我立馬就死。後來我去過東京後樂園有名的鬼屋,那哪兒算得上恐怖啊,跟我盜墓時看到過的場面沒法兒相比。”老安的肩膀突然哆嗦了一下,悶頭喝起酒來。

“原來如此,您是因為盜過墓才不能回老家的呀。不過,那都什麽時候的事了?從法律上來說時效也早就過了,再說,誰還記得您盜過墓的事啊。”

“我並不是因為盜過墓回不了老家。我每天向著故鄉,雙手合十向祖先祈禱,請求他們的原諒。回不了老家的原因是我一事無成啊!當時我誇下海口,說到了東京一定要混出個人樣兒來,結果一無所成,我哪有臉面去見父老鄉親呢?”

“事到如今您就不要再想那麽多了。”

“哪能不想呢?”

“您不是一直都很努力嗎?”

“人們哪,看的是結果,不是過程。”

“難道您一次都沒回去過嗎?”

“當然。”

“您這話真叫我吃驚。來東京多少年了?半個多世紀了吧?大家都在惦記您哪!”

我們說這話的時候已經是2000年了。

“早就把我給忘了。老四嘛,沒人把你當回事!”

“不會的。您應該讓家裏人看看您還健在,當然也應該給祖先上上墳。”

“這些道理我都明白。明白是明白,可就是沒有勇氣回去。我是個沒用的東西!”老安端起酒盅喝了個見底,啪地把酒盅放在了桌子上。

“男人哪,哪個不是打斷了牙齒往肚裏咽哪!”老板好像很理解老安似的插嘴道,說完又送上來一瓶酒。

“咽是咽哪,可我越老越想念故鄉,我真是不想老啊!”老安悄然自語道。

真傻——這話我並沒有說出口,只是在心裏想了想。我伸出筷子,夾了一塊早就涼了的煮雞雜。

“老師,您的孩子呢?”

我搖搖手說沒有。

“太太呢?”

“我還是獨身一人。”我縮著脖子笑了。

“雙親大人呢?”

“已經不在了。”

“那您一個人過日子?”

“跟我妹妹一起過。”

“那挺好的嘛。我是一個人過,孤獨啊!特別是在這深秋的夜裏。所以我才約老師一起喝酒,還是因為想念家鄉啊,要是有個親人跟我一起過就好多了。”

老安的太太在哪兒?先於他去世了?孩子在哪兒?要麽老安一直就是獨身一人?我一邊在心裏默默地想著這些問題,一邊喝酒。

就要看透了我的心思似的,老安主動告訴我說:“其實啊,我有個閨女。”

“啊,是嗎?”

“今年17歲了。”

“喲,高中小美眉呀!”我開了一個庸俗的玩笑,心裏覺得很奇怪。老安72歲,72減17等於?我在心裏計算著。

還沒等我算出來,老安替我把答案說出來了,“55歲的時候生的,不好意思,都那個歲數了。”

“這有什麽不好意思的。男人嘛,到什麽歲數都喜歡女人。”我笑笑說。

“我結婚的時候已經54歲了。老婆是日暮裏那邊一個酒吧的女招待,難為情啊。”

“這有什麽難為情的?女招待也是需要特殊能力的,要讓每個來店裏喝酒的客人心情愉快,並不是誰都做得到的。”

“是嗎?您這麽說讓我好高興。那婆娘,的確有您說的那種,什麽來著,特殊能力!只要有她在,氣氛馬上就變得柔和起來。大眼睛,長睫毛,身材特別好。可是,年齡跟我懸殊太大了。當初她是23歲,我比她大30多歲哪,很快就過不下去了。孩子她帶走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我一個50多歲的老頭子,哪帶得了孩子啊。”老安用手指擦著酒盅沿,長長地嘆了一口氣。

“離婚的時候,您女兒多大?”

“1歲零9個月。”

“後來您女兒怎麽樣?”

老安搖搖頭,右手伸進上衣口袋裏掏出錢夾子,從裏邊抽出一張已經褪了色的有無數皺紋的照片遞給我:“離婚之前照的。”

照片上是一個穿著維尼熊兜肚,坐在榻榻米上的小女孩。柔軟的頭發是自來卷,兩只大眼睛睜得大大的,好像很害怕的樣子。老安的眼睛笑的時候也好不笑的時候也好,都好像是用鋼筆在臉上畫的一條線。小女孩大概長得像媽媽吧。

“名字叫千繪。”老安眯縫著小眼睛說。

“只要孩子生活的幸福就好。”我把照片還給他,他用手指在照片上女兒的額頭上愛憐地撫摸了一陣,珍重地放回錢夾子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