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2/3頁)

喬安娜問: “你知道她到底看到了什麽嗎?”

“我不知道,只能瞎猜,在我看來,她什麽都沒看到。”

“那麽,那只是個騙局?”

“不,不,親愛的,我是說,她整個下午都站在餐具室窗口向外望,等她的男朋友來道歉——但是,事實上,她什麽都沒有看到。因為當天下午根本沒有人走進辛明頓家,不管是郵差還是任何人。

“過了一段時間她才發覺事情有點奇怪,因為辛明頓太太當天下午確實收到了一封匿名信。”

“你是說,其實她沒收到?”我困惑地問。

“當然沒有!我說過,這個案子非常簡單,她丈夫只是把氰化物放在藥包的最上面,等著她吃過午飯之後服藥時自己吃下去就夠了。辛明頓只要趕在埃爾西·霍蘭德回家之前到家——同時到家也行——然後叫他太太幾聲,聽不到回音就上樓到她的房間,往她用來吃藥的玻璃杯裏滴上一滴氰化物,把匿名信揉成一團丟進壁爐,並在她手裏塞張紙條,寫著: ‘我實在沒辦法活下去了。’這就夠了。”

馬普爾小姐看著我,接著說: “還有一點你說得很對,伯頓先生。留一張紙條太奇怪了,要自殺的人不會在一張小紙條上寫遺言,他們會用一張大紙——而且通常會放進信封裏。是的,留一張紙條太離譜了,而你早就想到了這一點。”

“你把我說得太厲害了,”我說,“其實我什麽都不知道。”

“不,你知道,伯頓先生,不然你為什麽會對令妹留在電話旁邊的紙條念念不忘呢?”

我緩緩重復道: “‘告訴他我星期五實在沒辦法去’——我懂了!‘我實在沒辦法活下去了。’” [1]

馬普爾小姐沖我微笑。

“對極了,辛明頓先生偶然看到太太寫的字,便想到了這個主意。於是他把需要的部分撕下來,等待適當的時機。”

“我還有什麽聰明之處嗎?”我問。

馬普爾小姐沖我眨眨眼。

“你知道,是你引導我走對路的,你替我把事情綜合了起來,還告訴我一件最重要的事——埃爾西·霍蘭德從來沒收到過匿名信。”

“你知道嗎,”我說,“昨天晚上我還在想,也許匿名信就是她寫的,所以她才沒有收到過。”

“哦,老天,不會……寫匿名信的人通常都會給自己也寄一封——我想,是因為那樣能讓她感到興奮。不,不,吸引我的是另一個原因,那是……嗯,辛明頓先生的一個弱點,他沒辦法寫那種愚蠢的信給他所愛的女孩。這是一種有趣的人性表現——可以是他的優點,但也是他露出馬腳的原因。”

喬安娜說: “安格妮斯也是他殺的?可是沒有那個必要啊?”

“也許沒有,可是親愛的,你不知道(確實沒必要殺任何人),但你的這些判斷是從事實往後推的,所以一切看起來都有些誇大。不用說,他一定聽到那個女孩打電話給帕特裏奇,說自從辛明頓太太死後自己就一直很擔心,因為有件事想不明白。他不能冒險——這個傻孩子看到了什麽,知道了什麽。”

“可他那天下午不是一直都在辦公室裏嗎?”

“我想他在出門之前就殺了那個女孩,霍蘭德小姐不是在餐廳就是在廚房,他只要走進大廳,關上大門,別人就會以為他去上班了。然後他再悄悄溜進小衣帽間。等到只剩下安格妮斯一個人在家的時候,他可能按響了門鈴,再迅速溜回衣帽間。趁她去開門時,從後面把她打昏,並用串肉釬刺死她,再把屍體塞進櫃子。之後匆匆忙忙趕到辦公室。如果有人注意的話,會發現 他遲到了一些,或許根本沒人注意。你知道,那時沒人去懷疑一個男人。”

“真是太殘忍了。”鄧恩·卡爾斯羅普太太說。

“你不替他感到難過嗎,鄧恩·卡爾斯羅普太太?”我問。

“沒什麽特別的感覺。為什麽我要為他難過?”

喬安娜說: “艾米·格裏菲斯又是怎麽回事呢?我知道警方找到了從歐文診所裏拿出來的大藥杵——還有串肉釬。我想一個男人要把這些東西放回到廚房的抽屜裏其實並不容易,你們猜猜看,它們現在在什麽地方?我剛才來的時候碰到納什,他告訴了我。在辛明頓辦公室一個廢棄的档案櫃裏,之前是已故的加斯珀·哈靈頓-魏斯特爵士的財產資料櫃。”

“可憐的加斯珀,”鄧恩·卡爾斯羅普太太說,“他是我堂兄,那麽一個正直的老先生,要是他地下有知,肯定得打一個激靈。”

“居然留著那些東西,這不是太瘋狂了嗎?”我問。

“也許丟掉那些東西更瘋狂,”鄧恩·卡爾斯羅普太太說,“誰都沒懷疑到辛明頓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