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波洛的案情分析

我們全神貫注地坐在那兒,聽波洛對本案的最終解釋。

他說: “我一直為本案的起因發愁。有一天,黑斯廷斯對我說,這個案子已經結了。我回答他,這個案子就是那個家夥!這個謎並不是謀殺之謎,而是ABC之謎。為什麽他非殺人不可?為什麽他挑選我作為他的對手?

“有人說那家夥精神錯亂,但這不能算答案。說一個人做瘋狂的事,因為他是個瘋子,這種說法是愚蠢的,只有缺乏才智的人才會這麽說。瘋子的行為和正常人一樣,也是合乎邏輯的,經過周密思考的,只不過在常人看來,他的觀點是古怪的、偏執的。舉個例子來說吧,如果一個人出門,身上只圍了塊遮羞布,還要走到哪兒蹲到哪兒,你會覺得他的行為反常至極。可是一旦你知道他認定自己是聖雄甘地,那麽,他的行為就變得合理了,符合邏輯了。

“本案的關鍵在於想象一種思維方式,兇手制造四起或者更多起謀殺案,而且每次作案之前都會預先寫信告知赫爾克裏·波洛作案的時間和地點,這個做法對他來說是合理的,符合邏輯的。

“我的朋友黑斯廷斯會告訴你們,從收到第一封信的那一刻起,我就一直沮喪不安。我立刻感覺到那封信有什麽地方不對勁兒。”

“你的感覺很正確。”富蘭克林·克拉克冷冰冰地說。

“是的,但是從一開始,我就犯了個大錯。我允許自己的感覺——我對那封信的強烈的感覺——只作為一種純粹的印象存在。我把它當成了一種直覺。在一個健全理性的頭腦中,根本不存在一個叫直覺的東西——受到啟發的猜想!當然,你可以猜——你可能猜對,也可能猜錯。萬一猜對了,你就可以稱之為直覺。如果猜錯了,通常你就不再提起了。然而,通常被我們稱做直覺的東西是建立在邏輯推理或經驗基礎之上的印象。當一個專家感覺一幅畫、一件家具或者支票上的簽名有什麽不對勁兒的時候,他的判斷完全基於細枝末節。他沒有必要詳細探究——他的經驗會排除這種做法——最終的結果是留下什麽地方不對的確切印象。但這不是猜想,而是一種基於經驗的印象。

“好吧,我承認,我沒用應有的方式看待第一封信。這令我極為不安。警方認為這只是一場惡作劇。我卻當真了。我相信如信中所言,有一場謀殺案將在安德沃爾發生。你們知道,那裏確實發生了一起謀殺案。

“我很清楚,當時我根本無從知道兇手是誰。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試圖弄明白那件事是什麽樣的人幹的。

“我掌握了一些跡象。那封信——作案方式——受害者。我必須弄清楚犯罪的動機和寫信的動機。”

“引起公眾的注意。”克拉克建議道。

“肯定是自卑情結作祟。”托拉·格雷補充道。

“當然,這個方向是顯而易見的。但他為什麽要寫信給我?為什麽是赫爾克裏·波洛?把信寄給蘇格蘭場能獲得更大的關注。寄給報社的話影響就更大了。報社不一定會登出第一封信,但等到第二起謀殺案發生時,媒體會將所有的焦點聚集在ABC 身上。為什麽是赫爾克裏·波洛?是出於個人原因嗎?信上確實透漏了那麽一點兒排外傾向——但這個解釋無法令我滿意。

“然後,第二封信到了——接著貝蒂·巴納德在貝克斯希爾遇害。現在清楚了——我早就懷疑過這一點——這些謀殺案是按照字母順序推進的,雖然對於大多數個人而言,這是最終的事實,但我腦子裏的那個主要問題依然沒變: ABC為什麽要殺人?”

梅根·巴納德在座位上扭來扭去。

“難道沒有一種東西叫——嗜血嗎?”她說道。

波洛轉身面向她。

“你說得很對,小姐。確實有這種東西。殺人的欲望。但這與本案的情況不符。渴望殺人的殺人狂往往渴望殺盡可能多的人。這是一種循環往復的渴望。這種殺手會盡量隱藏自己的行蹤——不會為自己做廣告。當我們考慮被選中的四個受害人——至少是其中的三個人,因為我對唐斯先生和厄斯菲爾德先生了解甚少,我們會意識到,他挑選了這些人,就能除掉他們,而不引起任何懷疑。弗朗茲·阿謝爾,唐納德·弗雷澤或梅根·巴納德,可能還有富蘭克林·克拉克先生——警方會懷疑這些人,哪怕拿不到直接證據。他們想不到會是一個陌生人幹的!那麽,為什麽兇手覺得有必要喚起大家對他自身的注意呢?有必要在每具屍體旁邊放一本ABC列車時刻表嗎?他是不是有強迫症?列車時刻表是否與某種情結有關?

“我發現在這個時候走入兇手的內心是無法想象的。一定不是因為道德高尚嗎?擔心一個無辜的人承擔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