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他們花了三個月才找到維爾瑪。他們不相信格雷爾既不知道她在哪兒,也沒有幫助她逃跑。因此,全國上下的每一個警察和新聞記者都把所有那些她可以用金錢藏身的地方打探了個遍。可藏匿她的根本就不是金錢。盡管她的藏身方式一經發現,立刻就顯得是那麽理所當然。

一天晚上,一個眼光犀利如相機的巴爾的摩警探——這樣的好眼力就像粉色的斑馬一樣世所罕見——逛進一家夜總會,聽著樂隊演奏,看著一個黑頭發、黑眉毛的漂亮女歌手,她唱傷戀情歌的樣子就像是真的發自內心。她的面容不知怎地觸動了他的一根心弦,那根弦就此顫個不停。

他回到總部,調出通緝令档案,開始翻閱整堆文档。當他終於找到他要找的那份時,他盯著它看了許久。然後他正了正頭上的草帽,回到那家夜總會,找到經理。他們回到舞台後面的化妝室,敲了敲其中一扇門。門沒鎖。警探一把推開經理,走了進去,鎖上門。

他一定聞到了大麻的味道,因為她此刻就在抽大麻煙,而他對此也並不在意。她坐在一組三面鏡前,打量著自己的發根和眉毛。那確實是她本人的眉毛。警探邁步穿過房間,面帶微笑,將那份通緝令遞給了她。

她看著通緝令上的那張面孔,目光停留的時間一定和這位警探剛才在總部裏的時候一樣。警探坐了下來,蹺起腿,點了支煙。他有一雙敏銳的眼睛,但他對業務過於專精了。他不夠懂女人。

終於,她哈哈一笑,說:“警官,你是個聰明的小夥子。我本以為別人記住的肯定是我的聲音。一位朋友曾經憑這一點認出了我——他只是在收音機上聽到了我的聲音。但我已經在這家樂團裏唱了一個月了——每周上廣播兩次——可是卻沒有人起半點疑心。”

“我從沒有聽過你的聲音。”警探說完,繼續微笑。

她接著說:“我猜我們大概是沒法就這件事達成交易的吧。你懂的,這裏頭的回報很可觀,如果事情能做漂亮的話。”

“我不做這種事,”警探說,“對不起。”

“那我們走吧。”她說完便起身抓起手袋,又從衣架上拿了外套。她走到他身邊,將外套伸到他面前,示意要他幫助自己穿上。他起身幫他拿著衣服,就像一個紳士。

她轉過身去,從手袋裏抽出一把槍,隔著他手中的那件外套對他開了三槍。

他們撞開門的時候,她的槍裏還有兩發子彈。不等他們沖過半個房間,她就已經把剩下的子彈都用了。她開了兩槍,盡管第二槍一定是單純的神經反射。她倒地之前他們抓住了她,但她的腦袋已經像一團破布一樣聳拉下來了。

“那個警探活到了第二天,”蘭德爾徐徐道來,向我講述著這一切,“他趁著還能說話的時候把事情都說了。我們因此得以了解這些內情。我不明白他怎麽會這麽不當心,除非他心裏其實還指望著她繼續跟他談交易,開一個他能接受的條件。這麽一來他就心不在焉了。當然了,我並不願意這樣去揣測。”

我對他說,我估計也是這麽回事。

“她直接射穿了自己的心臟——兩槍都是,”蘭德爾說,“我曾經聽證人席上的專家說這是不可能的,可我自己心裏一直清楚:這是可能的。另外這裏頭還有一點值得琢磨,你知道是什麽嗎?”

“什麽?”

“她開槍打死那個警探真的是太傻了。我們永遠也沒法給她定罪——她有貌,有財,還有那些高價訟棍來替她編造她如何遭受迫害的故事:貧賤的小姑娘,出身貧民窟,一路攀登,終於成為富翁的太太,而那些過去認識她的禿鷲卻不肯就此放過她。諸如此類的東西。天啊,倫寧坎普可以找六七個滑稽可笑的蠢老太婆在法庭上泣不成聲地說,她們敲詐她已經有好些年了,而她們的講述方式會既讓你沒法追究她們,又能讓陪審團信以為真。她逃亡時只身一人,讓格雷爾置身事外,這件事她做得聰明;但如果她在被警察抓住的時候乖乖回家,那就更聰明了。”

“哦,這麽說你相信她是有意讓格雷爾置身事外的。”我說。

他點點頭。我繼續說:“你認為她這麽做有什麽特定的理由嗎?”

他盯著我看。“你盡管說,我都願意聽。”

“她是個殺人犯,”我說,“但馬洛伊也是。而他遠稱不上是個十惡不赦的人。也許那個巴爾的摩警探也不像档案上說的那樣純潔。也許她看到了一個機會:不是逃走——到了這個時候,她已經厭倦了躲躲閃閃了——而是回報她遇到過的唯一一個真正給過她一次機會的男人,也給他一次機會。”

蘭德爾凝視著我,嘴巴大張,眼睛裏滿是狐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