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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叫納爾蒂的人接了這個案子,這個下巴精瘦、板著面孔的家夥在跟我說話的時候,大部分時間裏都把那雙蠟黃細長的手疊在膝蓋骨上。他是一名警督探員,隸屬於七十七街分局;我們說話的這間屋子裏光禿禿的,只有面對面的兩面墻邊上的兩張小桌子,還有從兩張桌子中間走過的空間——但一次只能容一人通過。地板上鋪著肮臟的灰油地氈,空氣中彌漫著一股陳雪茄煙蒂的味道。納爾蒂的襯衫已經磨破,外套的袖子在袖口處打起了褶。他看上去挺窮,應該還算正直,但他不像是個能對付駝鹿馬洛伊的人。

他點上了半截雪茄,把火柴扔在了地板上,它的許多夥伴已經在那兒等著它了。他用苦澀的聲音說道:

“黑人。又一起黑人謀殺案。我在這個人的警局裏幹了十八年,結果就讓我攤上這麽個案子。沒法發照片,沒法登文章,甚至都不能在報紙的分類廣告欄裏登上四行字。”

我一言不發。他拿起我的名片又看了一遍,然後把它放下。

“菲利普·馬洛,私人偵探。你也是幹這一行的,是吧?天啊,你看上去確實夠結實的。那段時間裏你都在幹嗎?”

“哪段時間?”

“馬洛伊在擰這個黑鬼脖子的時候。”

“哦,我在另一間房間裏,”我說,“馬洛伊沒有向我承諾過他會擰斷哪個人的脖子。”

“你就逗我玩兒吧,”納爾蒂苦澀地說,“沒問題,繼續,接著逗我。反正每個人都逗我玩兒。再多一個又怎樣?可憐的老納爾蒂。上帝啊,可勁兒地取笑他!他可真好笑,這老納爾蒂。”

“我沒打算騙任何人,”我說,“事情就是這樣的——我在另一間房間裏。”

“對,沒錯,”納爾蒂隔著一片難聞的雪茄煙霧對我說,“我也在場,我看到了,是吧?你沒帶槍嗎?”

“接這種活兒的時候不帶。”

“哪種活兒?”

“我在找一個從老婆身邊出逃的理發師。她覺得我們可以說服他回家。”

“你說的是個黑人?”

“不,一個希臘人。”

“好吧,”納爾蒂說著,往廢紙簍裏啐了一口。“好吧。你怎麽見著這大個子的?”

“我已經跟你說過了。我碰巧在那兒。他把一個黑人從弗洛裏安的門裏給扔了出來,我很不明智地把腦袋伸了進去,想瞧瞧是怎麽回事。結果他就把我架上樓了。”

“你是說他拿槍抵著你?”

“不,他那時沒有槍。至少,他沒掏出槍來。他的槍是從蒙哥馬利那兒拿的,大概是吧。他就是勾搭上我了。我有時候挺可愛的。”

“這我就不知道了,”納爾蒂說,“你好像挺容易勾搭上的。”

“行了,”我說,“你跟我爭什麽呢?我見過這家夥,你沒有。他可以把你我當懷表掛在身上。我不知道他殺了人,直到他離開以後。我聽見了一聲槍響,但我以為是有人被驚動了,朝馬洛伊開了一槍,然後馬洛伊把槍從這人的手裏給搶走了。”

“你為什麽會有這樣的想法?”納爾蒂用一種近乎溫文爾雅的語調問道,“他曾經持槍搶了那家銀行,對不對?”

“想想他當時穿的那套衣服吧。他不是上那兒去殺人的;不然不可能穿成那樣。他上那兒去是為了找這個叫維爾瑪的姑娘,她曾經是他的馬子,在他因為那起銀行的案子給抓起來以前。她那時在弗洛裏安上班,不管那裏過去叫什麽;那會兒它是一家白人夜店。他當時就是在那兒被抓的。你會逮到他的,別擔心。”

“當然了,”納爾蒂說,“那樣的塊頭,那樣的衣服,小菜一碟。”

“他說不定還有一套衣服,”我說,“還有一輛車,一個藏身地,一點錢和幾個朋友。不過你會逮到他的。”

納爾蒂又朝廢紙簍裏啐了一口。“我會逮到他的,”他說,“等我長出第三副牙的時候。你知道辦這個案子的有幾個人?一個。聽好了,你知道為什麽嗎?因為報上不登。有一次五個黑人在東街八十四號用刀子在彼此的身上畫‘哈勒姆日落’[1]。一個人的身子已經涼了。家具上是血,墻上是血,連天花板上都是血。我去了現場,門外面有個《紀事報》的家夥——一個新聞記者,他剛從門廊裏走出來,正往車裏鉆。他朝我們做了個鬼臉,說了句‘啊,該死,黑人’,然後鉆進他那輛車子就開走了。他甚至都沒有進門。”

“說不定他是個違反假釋條例的假釋犯,”我說,“那樣你就可以讓他配合你了。但你逮他的時候要穩妥點,不然他非給你掀翻兩輛警車不可。然後你就可以登報了。”

“然後這案子也就不是我的了。”納爾蒂冷笑道。

他桌上的電話響了。他對著聽筒聽了一會兒,然後露出了哀傷的微笑。他掛斷電話,在一張便箋上草草寫下了點什麽,眼中現出一絲微弱的閃光,就像是在一條落滿灰塵的走道深處點亮的一盞燈。